公務員有了獎金和津貼,鐵飯碗更鐵,但這些公務員“不好過”?

公務員歷來被公認為“鐵飯碗”、工作穩定安逸、工資高福利好等。每年都有大量的考生參加公務員考試,可見公務員的吸引力之大。

新公務員法已經正式實施,公務員除了基本工資以外,還有獎金和津貼。其中住房補貼和醫療補貼都是非常實用的福利!公務員再也不是義務加班,公務員加班將給予補休和加班補貼!公務員這個"鐵飯碗"更鐵了。

公務員有了獎金和津貼,鐵飯碗更鐵,但這些公務員“不好過”?

這些公務員不得辭退

(一)因工緻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從新公務員法中可以看出公務員的各項待遇提升了不少,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實行了職務與職級並行的新政策,職級的上升更容易,眾多基層公務員看到了未來的方向,工作起來更有盼頭了。

不過,對於那些待在崗位上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人來說,就不是什麼好消息了,非但不能上升職級,還有可能被降級。

(一)不能勝任職位職責要求的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

(三)受到降職處理或者撤職處分的

(四)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還有一些情形下,公務員會予以辭退。在新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的要求提高了,不符合要求的公務員會逐步被清理出去。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考核機制的細化與完善,能夠解決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問題,進一步強化考核的"指揮棒"作用,變結果性考核、監管為過程性監管,整頓過去存在的某些公務員不作為、懶作為現象,能更好地鼓勵公務員有更強的責任心和更好的服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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