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疫情亮劍—— 萬柏林警方涉“疫”違法零容忍 嚴厲打擊防疫用品售假行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上口罩等防護物資在一段時間內相對短缺。於是個別微信群、朋友圈內就出現了高價銷售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的現象,一些假冒偽劣產品趁機進入了市場。近日,公安萬柏林分局食藥環偵大隊就破獲了一起銷售假冒口罩的案件。2月20日,公安萬柏林分局食藥環偵大隊接到轄區一位市民的報警,報警人說自己通過微信群購買了1000個假冒醫用口罩。

向疫情亮劍—— 萬柏林警方涉“疫”違法零容忍 嚴厲打擊防疫用品售假行為


口罩包裝袋裡合格證上的日期為2020年2月18號,但報警人2月7號就買到了產品,也就是說報警人購買口罩的日期竟然比口罩的生產日期提前了十一天,這造假技術實在是太荒謬了。隨後,警方將報警人購買的口罩送到了山西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報警人購買的這一千條“飄安”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不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要求。可見,報警人購買的這一千條口罩是假冒偽劣產品。嫌疑人李某銷售的假冒偽劣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質量到底有多糟糕呢?民警也為我們進行了演示。

向疫情亮劍—— 萬柏林警方涉“疫”違法零容忍 嚴厲打擊防疫用品售假行為

向疫情亮劍—— 萬柏林警方涉“疫”違法零容忍 嚴厲打擊防疫用品售假行為

掌握案情後,民警立即根據相關線索進行了調查走訪、尋線追擊,並最終在3月12日,將銷售偽劣口罩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經查,李某通過在微信上售賣假冒偽劣口罩已經非法獲利六千多元。他所售賣的這些包裝簡陋,輕薄如紙,一撕就破的口罩,很明顯就是假冒偽劣產品,然而在利益的驅使下,李某卻明知故犯,置消費者生命安全於不顧,於理於法不容。

根據兩高兩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護目鏡等醫用器材,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目前根據警方初步偵查,李某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公安萬柏林分局已經對他採取了強制措施 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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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起案件,警方也要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口罩等防疫用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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