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歐美小留學生是否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沽上風雲


把未成年人送出國外讀書而且相當一部分監護人是當地的老人,這樣有一定風險的,想不明白這些家長的利益考量是什麼?


紅紅火車頭


要不是此次疫情,我還不知道有那麼多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在接受純粹的外國教育。比如光英國就要15000多人,平均年齡才14歲。

對於這些小留學生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我不是專業人士,特別是不知道為什麼孩子那麼小,有些父母寧願放棄國內免費的義務教育,放棄閤家團聚,而在孩子“三觀”形成之前自費送孩子出去接受異國教育真正原因,所以沒法定論。

但是我熟悉《義務教育法》的一些條款,現摘抄如下,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判斷。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制度概說】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第三條【實施目的】……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適用對象】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政府、家長、學校、社會的義務】……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從以上條款可知,假如本應該在祖國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國未成年公民,家長卻無正當理由讓TA接受純粹的外國教育,而不履行《教育法》義務,那麼肯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育兒智匯


根據屬地原則,人在英國就應該受英國法律管轄。


長島男爵


前幾天報道在英國留學生的家長聯名希望國家包機把他們的孩子接回祖國,我才知道原來我們國家竟然有那麼多小留學生。



單獨英國就有1.5萬人,如果再把其他國家的小留學生加起來,那麼最少也得有幾十萬吧。

這麼多小留學生沒有在國內進行九年義務教育,而去其他國家留學,那麼他們會違揹我們國家的義務教育法嗎?


其實,我們大家不用擔心,我們完全沒有必要瞎操心。

⑴ 我們國家可能會對部分國家的教育認可。

⑵ 把小孩送出去留學的家長希望孩子將來在國外工作或者改變國籍,那麼國內認不認可、違不違背教育法他們也就無所謂了。

⑶ 部分在外學習的小留學生可能已經具有其他國家的國籍了。

⑷ 能夠把孩子從小就送出去留學的家庭不簡單,他們有辦法解決很多一般人解決不了的事。

所以,對於小留學生是否違揹我們國家的義務教育法,我們這些吃瓜群眾還是別瞎操心了!

大家認為呢?


地理視角看教育


老吳發現現在很多網友為留學國外的小留學生操碎了心,自己家的事情都管不好,天天關心這個,關心那個,居然還關心起歐美小留學生違反義務教育問題,我想問問你是哪國的?

義務教育的制定是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教育法,歐美姿本主義國家,能按中國法律來嗎?

留學歐美國家居然拿中國法律說事,我看你是不清醒了。這麼小的年齡,留學歐美國家,你想想這得有多少錢一年,至少也的四五十萬一年才能留得起學。倒是讓我想起了當年抗日戰爭時期前,很多從小被送往日本受教育的孩子,後來學成後,回到中國,充當日本間諜,完全毀了孩子的一輩子,這些人自以為是日本人,但是在日本人的眼裡,他們就是一個工具,日本的民族怎麼可能容納的下他們,很多人都沒有好下場。

同樣我們從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留學回來的學生,這段時間的表現不難看出,留學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留學生,回到自己的祖國,居然跟自己國家的防疫工作人員講人權,不覺得可笑嗎?沒有礦泉水喝只能燒水喝,你喊人權,你蠢到了帶口罩不能吃飯也要講人權,難道其他中國人就都不能活了嗎?老吳倒想問問西方國家的教育到底教的是啥?這樣的學生培養出來能為中國做貢獻嗎?家長自己看到了自己的子女是這種情形,將會怎樣思考呢?


老吳跟你談教育


我認為留學歐美的這些小留學生,他們的父母並沒有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出臺的初衷是為了保障適齡的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從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質!


雖然這些小留學生沒有在國內接受優教育,但是不可否認他們接受的這些教育肯定要比國內更優質。而我們的義務教育法只規定了最低層次的權利保障,如果這些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或許有的人說他們去國外接受的教育,能夠跟國內相比嗎?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

雖然我們對於歐美一些國家有其他的看法,但是不可否認,他們的教育發展歷史和現代教育的方式確實比我們要先進一些,我們可以大方的承認他們的先進之處,進而改變我們的弱點,從而使我們變得更加強大!


由於疫情的影響,導致這些小留學生不能在國外正常的上課,所以才引起了國內的巨大關注,我認為我們應該給他們更多的關心和愛護,畢竟疫情無情,孩子是無辜的!所以我認為他們受到的教育是完全符合優教育法規定的,沒有任何爭議!


說文寫作


小留學生的家長沒有違反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的初衷是讓每個孩子都能接受9年義務教育,掌握最基本的文化知識,不至於成為文肓。而由於社會的進步,部分家長的收入高或想讓孩子接受國外教育,為將來移民打下基礎,早早地就把孩子送了出去,不過是把國家的無償義務教育變成了給外國人交學費罷了,沒有違法一說。


不過在民族情感方面,我們認為小留學生的出現傷害了中華民族的情感。孩子從小學、初中就到了歐美留學,與母語教學整個脫了鉤,用外國語言學習各種文化知識,就造成了孩子的母語的退化,沒有學習到母語的精華,有的連漢語都說不流動了,與人交流全是外語,這就造成了他們今後不能回到中國服務的第一障礙。

在認知方面,小留學生學的是外國的課本,歷史、地理、政治,他們的意識形態和對歷史的解讀與我們完全不同。小留學生時間長了,就可能把老牌資本主義的血腥擴張理解成為正常的資本輸出與貿易;把中英南京條約理解為大英帝國的勝利;把火燒圓明園當成是一種國與國戰爭的勝利。


這就是歷史方面的差別,我們的孩子讓外國人教完以後,再讓他們學中國的歷史,講解外國列強如何侵略我國的,他們還會相信嗎?


從2007年以後出國的小留學生,現在應該統計一下了,有多少人還在外國上高中或大學,有多少人大學畢業後回國服務了,有多少人加入了外國籍,有多少人的父母也隨之移民出國。數據統計出來,估計會嚇人一跳吧。

通過幾天的問題回答,我大概計算了一下,一個小留學生到大學畢業,平均需要600萬元人民幣,一年就需要60萬,假設全世界有10萬小留學生,每年就要交給外國600億元,嚇人不,這是真金白銀交給處國人的錢啊。而在我國,小學到初中階段是免費的,這麼多錢流到了外國,令人心疼不。

送孩子到國外讀書的家長,不違法但有點違心吧。你們培養了一批小假洋鬼子,還不如家長現在就走吧,別在中國掙錢了,我們不想要你了。看著都來氣。

我是: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感謝您的閱讀。更希望得到您的評論和關注,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老師了。再次感謝!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我認為這明顯違反了中國的《義務教育法》

中國的《義務教育法》必然不同於英國或美國的《義務教育法》,必然是有利於中國的,這就是讓每個受教育者首先接受本國文化的薰陶,從小培養愛國主義情操,用本國的傳統,倫理,道德,信仰等價值觀武裝頭腦,這是國家和民族長治長存,繁榮興旺的保證。

接受那國的義務教育就必然有利於那個國家,把小孩送到外國接受基本教育,只會用別國的價值觀,人生觀,國家民族觀等理念鑄造其頭腦,教育出的公民只能是一個合格的“外國公民“,而決不是一個合格的“中國公民“,尤其是意識形態敵對的國家去留學,必然會培養出本國本民族的“敵人“,這一點,只要看一看那些留過學的“精英“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即可明白。

這難道就是中國義務教育的目的嗎?

如果這樣的“教育精英”被委之以國家的重任,在他們的領導下,我堅信不要太久,“中華特色“就會被慢慢地“磨沒“了,我們的後人雖然存在,甚至活的很好,但已不是“中華民族“了,當然也不是英國或美國的民族,而是一個“失憶的民族,失去自我的民族“。


意識物理學


對於這個問題,一直都比較爭議,而且義務教育法制定時,可能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沒想到小學留學生現象會越來越普遍,併成為一種現象,這方面的法規,我想用不了多久,可能會有所修正。就目前的小留學生來講,他們能夠出了國,這說明他們是被允許的,那麼就不是一種違規行為,我們看不慣歸看不慣,但從法律上來講沒有任何問題。

關於小留學生,我想談談個人的意見。

誠然,國外的一些教育更注重個體化,能夠儘可能的釋放孩子天性,這也是他們區別於國內應試教育的優勢所在,這個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承認,它都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我們必須要思考,而不是一味的否定。

但是,我不支持小孩子留學生,尤其反對從小脫離母語的教育體系。母語的成長體系,它不僅僅是一種語言,更是一種文化土壤,每一個民族的文化,走到最後的壁壘絕對是語言,是母語決定的。雖然到了國外,接受了西方教育,但在骨子裡仍然是中國人的文化基因,因為你的家人和中國人,這是一輩子都脫離不掉的文化基因。

中國的文化和思維,和西方是有區別的,西方世界注重的是理性規則,而我們更看重感性的情感,西方世界教育我們辦事的方法,但是中國文化教育我們要有感情的豐富性。

當然,我的觀點並非是抵制西方文化,我認為系統的基本教育不應該脫離母語,要留學可以,起碼要等到大學之後的教育,這樣可以帶著思辯能力去學,知道什麼是有利的,什麼是沒有利的,可以把中西方文化中的優秀元素吸引進來。


元芳有看法


部分歐美小留學生是否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這個就扯遠了,根據規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

我們法律規定公民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但是沒有強制性要求公民就只能在中國接受教育。這些留學歐美的小留學生也在接受義務教育,並不違反我們法律規定。我們的義務教育只是保障基本的教育,作為有能力的家庭自然可以選擇更好的地區,更好的學校,甚至是到歐美等發達國家留學。客觀的說,這些家長選擇讓子女留學歐美,是支付更高昂的學費,是為了讓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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