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付首付按揭買房,婚後由男方還房貸,離婚後,女方有權分得房產嗎?

程少少


根據物權法及婚姻法相關規定,男方婚前首付按揭,不動產已登記為確權,房子所有權歸男方,除非已加上女方名字。婚後雖然是男方按揭還貸,即便女方沒工作,是家庭主婦,男方用於按揭的款項也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男方應按首付與按揭的比例確認房產價值,包括增值部分,按揭部分包括增值部分的一半補償給女方,但房子應該歸男方。



會稽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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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利分。


婚後還貸的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這部分女方是有權利分的。


雖然可能是男方的工資來支付的房貸,但是婚後的工資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等於男方是拿著共同財產去還房貸。


何況,男方支付房貸,女方可能負責家庭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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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男方或他人名下,女方可分得婚姻持續期間,償還房貸所產生的房產溢價款的一半,比如房子購買時總價150萬,首付50萬,貸款100萬,每月還5000分30年還清,男方買房後還貸2年結婚,婚姻持續5年,離婚時房屋總價為300萬,女方可得5x12x0.5x0.5x(300—30x12x0.5+7x12x0.5)/50+30x12x0.5=10.56萬;如果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可分得絕大部分房產,男方婚前首付如無特別約定視為對女方的贈與,按照上述例子,女方可分得300—23x12x0.5—10.56=151.44萬;如果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則平分,各得(300—23x12x0.5)/2=81萬。

綜上述,除了婚前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且雙方簽署婚前協議,約定夫妻雙方財產獨立這種情況以外,女方均有權分得相應的房產。


阿甘說法


你面對的問題是男方婚前首付按揭,婚後由男方還貸款。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都列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婚後由男方的收入和你的收入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無論是誰的收入償還貸款,都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屋的銀行貸款。但這並不能表示你就享有分割房屋的權利,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的司法解釋。

《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夫人您的婚姻法第39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補償款的計算方式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財產支付款(婚後共同收入都為共同財產,支付款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應付利息)×現在房屋的評估價(如果夫妻雙方議價一致就無需評估)×50%。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涉及到房屋購買價和現在房屋評估價。因為在婚後的這段時間,隨著社會的進步,房屋所在地房屋升值了,那麼這個升值部分的價值也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房屋持有人一方也應當將升值部分補償給另一方。


如果法院判決房屋歸登記者一方,那麼離婚後,房屋的貸款全部由房屋持有人進行償還,後續貸款則為房屋持有人的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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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情況:

1、婚後男方以他個人婚前的財產去還貸,房子屬於他個人的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2、如果是用婚後所得的工資去還貸(婚後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確約定外),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婚後還貸的部分;

3、雙方約定婚後所獲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男方以婚後所得的財產還貸,房子屬於他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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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比較複雜,需要分情況考慮的:

第一:如果男女雙方婚後有約定夫妻分別財產所有制,那麼男方婚前購買,婚後用個人財產還貸的房產,屬於男方個人房產與女方無關。

第二,如果男女雙方對婚後財產沒有約定,那麼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的所有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房產首付部分屬於男方所有,房貸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女方有權要求分割,至於房屋增值部分按首付款和房貸款等的比例分配。如果離婚時不同意賣房,那麼通常房屋歸男方,同時男方給女方想應補充。

第三,如果男方在婚後將女方名字加上,那麼通常視為是男方對女方的贈予,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可要求平均分配。


Lawyer曾


您好!婚前付首付,房子原則上屬於男方,不過婚後還貸款的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理分割


安居邢臺


成都買房找我,[耶][耶][耶]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女方有權分房的哦!婚前屬於個人資產,但結婚後加了女方名字,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後沒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離婚的話,女方是沒有權利分割的!但男方可以做一定的補償,比如婚後女方可能支付了一些家裡其他開銷!



羅洪華房產信息諮詢


能不能分我是真的不知道,可是你說男方還貸款,那生活費也是男方出嗎?女方不用上班貼補家用嗎?那女方的陪嫁呢,該怎麼算呢,照這樣下去,我只想說男方挺會算計呀,混錢買房,混後還貸款,女人還掙錢幫忙養家,孩子,一旦有什麼離婚呀,房子還是婚前的,真牛逼,知道為什麼取不到媳婦了嗎,如果是這樣,我自己買房好不好呢,要你們臭男人幹啥,給自己找個當保姆的飯碗嗎?更何況在受點婆婆的氣,


玫瑰辣媽124


你好我是坤哥說房產投資

婚前男方首付按揭貸款買房,這個屬於婚前財產離婚後這部分不屬於共同財產!婚後男方自己還月供那麼離婚後,再婚之間男方還的所有月供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在婚之間房子升值部分也屬於共同財產,離婚自然要進行財產分割。

感謝閱讀希望對你有幫助,我是坤哥說房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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