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政出臺扶持養老服務行業指引,“惠企16條”過半措施適用

南都訊 記者張馨怡經測算,為鼓勵支持企業復產復工,深圳頒佈的“惠企16條”通過減免、補貼、緩繳等各種方式可為企業直接減負超600億元。3月17日,深圳市民政局印發了《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扶持養老服務行業發展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是由市民政局梳理了本市養老服務機構可參照、可適用的政策措施制定,切實幫助養老機構紓解困難推出的政策指引。

深圳民政出台扶持养老服务行业指引,“惠企16条”过半措施适用

“惠企16條”過半措施適用養老機構

《指引》要求,各級民政部門、養老服務行業協會要做好養老服務行業已有扶持政策的宣傳,指導養老服務機構申報、享受國家、省、市的各項扶持政策,特別是《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0〕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中的各項政策。

《指引》指出,登記為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養老服務機構可適用下列措施:

減免物業租金。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積極鼓勵倡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該措施具體來講是“三個一律”,在免租物業方面,只要是市屬、區屬國企持有的在深物業,一律執行免租政策。

依法依規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保費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為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深圳市還推出返還社保費的有關措施。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返還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社會保險費的25%。

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該政策在2020年底前都可以申請,從申請當月往後起算最長達到12個月,全市有350多個網點可預約辦理該業務。

同時,如返還企業城鎮汙水處理費、依法依規延期繳納和減免稅款、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力度,以及階段性減免緩徵企業醫療保險費等措施,登記為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養老服務機構也都適用。

而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還可適用下列措施:減輕工商企業用電成本、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加大產業資金傾斜支持、進一步釋放“四個千億”政策紅利等四項措施。

保障養老服務機構防疫物資需求

對老年人理賠開闢綠色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不僅聚焦優惠政策落實,同時還提出要統籌協調各方資源,保障養老服務行業防疫和服務需求。

疫情發生以來,市民政局協調各部門、各單位,統籌安排防疫物資,全力保障養老服務機構的物資需求。接下來,各級民政部門要繼續多方籌集防疫物資,保障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求。協調各級防控指揮機構繼續將養老服務機構防疫期間的物資納入統一配送範疇。充分發動慈善組織,鏈接社會各界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為養老服務機構籌集更充裕的防疫物資,加強一線防疫力量,更好地維護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

結合實際情況,探索制定臨時補貼政策,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和一線服務人員的幫扶和關愛力度。降低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成本。幫助解決養老服務機構員工實際困難,穩定服務人員隊伍。積極協調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承保機構,對疫情期間養老服務機構及老年人理賠開闢綠色通道,快速理賠,應賠盡賠。

組織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師、心理諮詢師、志願者、社會組織等多方聯動的心理健康人才隊伍,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特別是奮戰在一線的養老護理員及其家屬,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悲傷撫慰、家庭關係調適等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對封閉管理的機構內入住老年人以及居家的高齡、獨居老年人提供主動關愛服務,滿足民政服務對象心理健康服務的多方面需求。

圍繞老年照護文化、照護安全、生活照護、疾病管理和照護、精神照護、社會參與與支持、認知症照護、家庭照護者支持網絡建設等八個模塊,委託深圳健康養老學院開發上線護老者課程,藉助於網絡技術和專業教學力量,提升養老服務行業防疫和服務技術技能服務水平,實現“防疫不停學,培訓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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