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京、深圳青少年教育培訓消費調查報告

上海、北京、深圳青少年教育培訓消費調查報告

一、調查背景

近年來,隨著消費升級和家長對子女教育的日趨重視,市場化的教育培訓消費需求呈現爆發式的增長。相關行業發展報告顯示,近十年,中國教育培訓市場的年均增速高達16%,未來增速有望進一步提升。在此背景下,2019年,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各類教育培訓服務投訴10915件,同比上升55.6%,其中外語培訓、技能培訓、課外輔導、幼兒早教是投訴焦點。

為了更全面地瞭解上海、北京、深圳教育培訓行業的消費需求、消費狀況,以及教育培訓消費的消費結構,分析、梳理教育培訓市場的營銷特徵、課程設置等情況,上海市消保委聯合上海新消費研究中心、上師大校長研修中心、上海迪博大數據研究所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間開展了消費調查。

二、調查情況

本次聯合消費調查通過互聯網調查系統採樣、SPSS統計軟件數據分析、開展家長深度訪談以及多領域專家座談等方式,共對上海、北京、深圳三地3000戶有4至17週歲青少年的家庭進行了調查,彙總第一手數據,傾聽消費者心聲,徵詢專家意見,最終形成了調查報告,並給予合理化建議。由於三地的調查數據、調查結果高度趨同,城市之間的差異度不大,下述調查報告即為三地的詳細調查情況。

(一)教育培訓成為家庭消費“剛需”,且會進一步增長

適齡青少年家庭進行教育培訓消費已成為常態,在本次調查樣本中,上海、北京、深圳共有78.4%的家庭在最近一年中有過教育培訓消費,其中北京市為74.2%,上海市為79.3%,深圳市為81.8%,並且69.8%的被訪問者表示將來會進一步增加孩子培訓的支出,僅有1.7%的家庭表示會減少支出。

上海、北京、深圳青少年教育培训消费调查报告

圖1. 上海、北京、深圳家庭最近一年內有過教育培訓消費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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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上海、北京、深圳各地家庭最近一年內有過教育培訓消費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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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上海、北京、深圳被訪問者對孩子教育培訓支出的預判情況

(二)教育培訓消費對家庭形成了一定的經濟壓力

教育培訓的支出在逐年增長,教育培訓的投入已經成為家庭經濟不容忽視的一塊壓力。調查數據顯示,上海、北京、深圳的家庭青少年教育培訓支出(不含學歷教育支出)約佔家庭總收入的9.4%,已經超過了家庭的旅遊支出,接近家庭的餐飲消費的支出。教育培訓支出也是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不斷增加,峰值出現在14歲初三階段(約佔家庭總收入的12.6%)。近32.3%的家庭上一年度教育培訓支出為12001-18000元,每個家庭為教育培訓的平均支出約為16000元。在調查中,28.9%的家庭表示孩子培訓支出對家庭構成較大的壓力,55.2%表示有點壓力,僅15.9%表示沒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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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上海、北京、深圳的教育培訓支出、餐飲支出、旅遊支出分別佔家庭總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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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上海、北京、深圳不同年齡對應的教育培訓支出佔家庭總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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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上海、北京、深圳家庭上一年度教育培訓支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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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教育培訓支出對上海、北京、深圳家庭構成壓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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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少年參加校外培訓班的數量多、時間長、類型廣

青少年參加校外培訓的比例隨著年齡的增長不斷上升。調查數據顯示,在最近一年中,三地有61.3%的4歲兒童參加過校外培訓,隨著年齡的增長,峰值出現在12歲中考前階段達到91.7%;有69.1%的青少年參加過1-3個培訓班,27.4%參加過4-6個培訓班。參加的培訓班前五位依次是外語(35.3%)、繪畫(31.3%)、形體或舞蹈(29.2%)、鋼琴等樂器(26.4%)和數學(24.3%);40.1%的青少年每週上4-8小時培訓班,26.6%的青少年每週上1-4小時培訓班,24.9%的青少年每週上8-12小時培訓班,有5.0%的青少年每週上培訓班的時間甚至超過了16小時。基本上青少年每週都要花費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參加校外培訓並完成相應的作業,對於青少年來說可以用於外出運動和自行玩耍的時間大大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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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上海、北京、深圳不同年齡段兒童/青少年最近一年參加過校外培訓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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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 上海、北京、深圳兒童/青少年最近一年參加校外培訓班的數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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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上海、北京、深圳兒童/青少年所參加的培訓班位於前五位的科目(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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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上海、北京、深圳兒童/青少年每週參加培訓班的時長

(四)讓孩子全面發展是教育培訓消費的主要動因,家長伴隨孩子課業壓力攀升的焦慮感也進一步驅動了教育培訓消費

讓孩子全面發展、使孩子變得更好,是家長進行教育培訓消費的主要動因。調查顯示,上海、北京、深圳最近一年中,位居消費前列的各類培訓班依次為外語、繪畫、形體和舞蹈等能力特長類,說明家長對孩子的素質教育非常重視。而學齡前兒童家長為孩子報的培訓班更集中在智力開發和興趣培養方面,隨著孩子慢慢升入小學、初中,課業壓力不斷加大,家長們會在原有素質教育培訓班的基礎上,為孩子疊加學科類培訓課程。調查數據顯示,三地有10.3%的4歲兒童在最近一年中參加過4個以上的校外培訓班,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報名4個以上校外培訓班的比例不斷上升,峰值出現在13歲中考前階段達到58.5%。家長的盡責心理和攀升的焦慮感也是教育培訓消費的重要驅動力。本次調查顯示,三地中有76.3%的家長表示“如果不為小孩報培訓班,自己會焦慮”;有61.8%的家長表示“為孩子報培訓班是家長盡責的表現”;有38.8%的家長表示“別的小朋友都報了培訓班,我覺得肯定不能落下”。這就是“劇場效應”在教育培訓消費決策過程中的體現:只要班上有一名孩子報名參加了教育培訓課程,其他家長為了追求公平,保證自己的孩子不被落下,便會紛紛跟進。甚至有家長認為,如果別的孩子“搶跑道”(上校外輔導班),自己孩子不上,會影響孩子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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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 上海、北京、深圳不同年齡段兒童/青少年最近一年報名四個以上校外培訓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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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3. 上海、北京、深圳家長為孩子報名培訓班的動因(多選)

(五)不能“試錯”是家長為孩子報培訓班的主要心態

雖然大部分家長難以做到全面、清晰地評估教育培訓消費的效用,但考慮到“劇場效應”以及孩子的學習和成長過程無法“重啟”,家長既不敢不為孩子報培訓班,也不能不為孩子報培訓班,進而產生焦慮感。對於焦慮的來源,上海、北京、深圳三地的家長中,42.4%表示來源於其他同齡小朋友家長,31.2%表示來自教育培訓機構營造的焦慮氛圍,16.2%表示來自學校老師,10.2%表示來自周邊親朋好友。本次調查還針對不同特徵的家長,在選擇培訓班的偏好方面進行了分析。有些家長不太考慮孩子的特長、孩子缺乏應有的話語權;而有些家長是比較關心培訓提供方的條件,比較關心孩子培訓的效果;但大部分家長屬於容易受外部影響,對孩子未來的發展存在較大的焦慮,希望孩子把所有時間都用在學習上這一類型。調查數據顯示,三地中有60.0%的家長報班理由是“自己小時候沒有條件,現在條件好了,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而51.2%的家長選擇了“我們認為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所以小孩子就應該多吃苦、多學習”,也有20.1%的家長選擇了“覺得管理孩子太累,放到培訓班省心”。不能試錯、不敢試錯反映了大部分家長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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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 上海、北京、深圳家長焦慮感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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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5. 上海、北京、深圳家長為孩子報培訓班的理由(多選)

(六)教育培訓市場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消費不透明的地方

教育培訓行業信息公開的程度較低,家長報名時能獲取的信息面較窄,對培訓機構的瞭解度不高,影響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教育培訓投訴時有發生。調查數據顯示,上海、北京、深圳家長選擇培訓班的渠道:38.0%是到培訓機構試聽、考察;23.4%是親朋好友或其他同學家長的推薦;19.4%是學校老師的推薦;10.2%是通過互聯網廣告、朋友圈、微信小程序、APP等培訓機構的在線宣傳;9%是培訓機構電話推銷。由於培訓機構對相應信息公開不足,在教育培訓消費時,三地有65.8%的家庭表示遇到過非常不滿意的地方。遇到的問題依次是:報名後換場地或換老師、誇大宣傳、推銷電話騷擾、教育質量差、報班後遲遲不開課、不履行退款承諾或拖延以及交了費後機構關門。培訓機構也存在過度承諾、過度推銷的問題,38.6%的家長表示遇到過承諾培訓效果,25.5%表示遇到過培訓機構承諾參賽並獲獎,23.6%表示遇到過培訓機構承諾優先進入好學校。教育培訓行業應該更加公開、透明、消除信息的不對稱,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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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6. 上海、北京、深圳家長選擇培訓班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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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7. 上海、北京、深圳家庭教育培訓中遇到的主要問題(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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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8. 上海、北京、深圳家長表示培訓機構存在過度承諾、過度推銷的問題(多選)

三、相關建議

隨著社會對全面人才需求的不斷提升,教育已然成為社會、學校、家庭的共同命題。本次消費調查數據顯示,最近一年內上海、北京、深圳為孩子報過培訓班的家長中有73.2%對教育培訓持肯定態度,認為其對孩子的學習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校外培訓機構有利於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成為了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者”。但教育培訓市場還存在著不少問題,需進一步規範。

(一)教育培訓行業需讓信息更加對稱、更加透明

教育培訓機構要切實落實國務院出臺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和六部門出臺的《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在健全資質、招生宣傳、誠信履約等方面履行法定義務,強化自我管理。要在機構網站和培訓場所的顯著位置主動公示培訓資質、課程設置情況、師資配置情況、收費標準、退費政策及流程等信息,便於消費者全面瞭解相關信息並作出符合其實際需求的消費決策。相關行業組織要搭建公共評價體系,方便消費者對教育培訓機構作出評價,組織第三方機構定期對培訓機構的服務質量與信用狀況開展評價或評測,並公示相關結果,為消費者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提供參考。

(二)教育主管部門要創新監管方式,加強日常監管

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快構建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並出臺相應的治理政策。在常規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監督熱線的基礎上創新監管方式。例如,制定、推行培訓服務示範合同文本,在文本中明確約定屬於根本性違約的情形,作為消費者辦理解約退費事宜的書面依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厲查處培訓機構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費用等違法違規問題,並加快建立教育培訓行業信用管理機制,對規範辦學的機構予以信用激勵,對違法違規辦學的機構實施多部門、多領域的聯合懲戒。

(三)家長要正視焦慮,科學、理性地選擇培訓機構

焦慮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勇敢地正視和克服焦慮是每位家長首先需要做到的。在選擇教育培訓課程時,家長應主動了解孩子的需要和感受,從孩子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合適的培訓項目。同時,核實培訓機構的資質和專業性,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 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並清楚瞭解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資質以及解約條款;

  2. 儘量選擇短期的培訓課程,不要支付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培訓費用;

  3. 不要輕信他人的推薦和培訓機構的口頭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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