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2萬多條公民個人信息,他們獲刑+賠償+公開道歉

售樓處的工作人員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再以“對等交換”“信息共享”等方式將信息倒賣給裝修公司,最終導致數萬條公民個人信息被洩露、轉賣。

2020年3月9日,經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周某、張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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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買新房就接到各種“推銷電話”

“李女士,您家位於××小區的房子要裝修嗎?我們可以提供優質的服務。”

2019年4月,家住泰興市區的李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剛買了新房,裝修公司、傢俱公司、電器公司等各式各樣的“推銷電話”就“不約而至”,讓李女士不勝其煩、不堪其擾。

李女士很困惑,電話那頭怎麼對自己的信息掌握得這麼準確迅速,身份信息究竟從哪兒洩露到了對方手中?

經過多方打聽,李女士發現身邊好多親戚朋友都接到過各種各樣的“推銷電話”,有的甚至更換了手機號碼也不管用,有的姓名、房間號碼等都被對方準確掌握,真是細思極恐。

2019年4月17日,一條關於某裝修公司購買公民信息打電話推銷裝潢的線索被泰興市警方偵獲。當日,泰興市公安局對涉嫌犯罪的張某、周某進行訊問並立案偵查。

購買分享業主信息

是裝修行業“不能說的秘密”

據查,周某從事售樓員工作的時候,曾“順手牽羊”複印了經理桌上的業主信息登記冊。後周某到一家裝修公司工作,加入了一個包含裝修公司、傢俱公司、電器公司在內的龐大微信群。由於不存在利益競爭,群內無償共享了多個小區的業主信息。周某留了個心眼,將這些業主信息悉數下載保存。周某還和其他人員進行“信息交換”,手上擁有了數量可觀的業主“信息庫”。

一次機緣巧合,周某遇到了從事裝修業務的張某,倆人一拍即合,張某買下了周某手中的業主信息,並讓公司員工按照信息打電話推銷裝潢業務,廣大業主頻遭騷擾。

到案後,張某坦白:“購買小區業主信息,再通過電話推銷拓展裝修市場,這已成為同行間‘不能說的秘密’”。

調查發現,僅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周某先後出售包含業主姓名、房間號碼等個人有效信息資料2萬多條,交換公民個人信息1500多條,非法獲利11100元。

不法分子盯上網絡用戶“大數據”

2019年4月18日,周某、張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周某、張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2019年9月20日,該院發佈公告,公告期滿後,沒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公訴,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損害狀態。

2019年12月14日,泰興市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對周某、張某提起公訴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20年1月20日,案件開庭審理。

倒賣2萬多條公民個人信息,他們獲刑+賠償+公開道歉

倒賣2萬多條公民個人信息,他們獲刑+賠償+公開道歉

2020年3月9日,泰興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周某、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以罰金二萬二千二百元。同時採納檢察機關意見,判決周某、張某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周某承擔損失賠償金11100元。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房地產、教育、醫療等領域洩露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事件頻發多發,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日益嚴峻。與信息洩露相伴的垃圾短信、騷擾電話、精準詐騙日益威脅著人們的隱私、財產甚至生命安全,嚴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檢察官建議

房地產、教育、醫療、快遞等行業要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等級,建立自查、督察和責任制度,堵塞監管漏洞。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教育,嚴防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洩露公民個人信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不輕易提供個人信息,不點擊陌生鏈接,不掃描陌生二維碼,不輕信陌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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