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基金合同、託管協議的提示性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佈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約定,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決定對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修訂。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修訂

本次修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僅對各基金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中信息披露相關條款進行修訂,並進行了一些必要的更新,各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風險收益特徵等均未發生改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修訂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的基金詳見下表:

二、重要提示

1、自公告之日起,本次修訂後的各基金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將於本提示性公告披露當日將各基金修訂後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及修訂說明公告登載於本基金管理人網站及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供投資者查閱。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其摘要均根據本次修訂進行相應更新,並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披露。

2、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其他相關信息的,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fund.piccamc.com)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電話:400-820-7999進行查詢。

三、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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