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售假“歐時力”服裝 獲刑三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網上售假“歐時力”服裝 獲刑三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近日,江西省南昌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宣判了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法院判決:被告人饒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2019年5月至7月,被告人饒某在租賃的南昌縣小蘭工業園和南昌市灣裡區的兩處房屋內,未經“OCHIRLY”和“FIVE PLUS”商標所有權人赫基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授權許可,在購進的服裝上擅自使用假冒的“OCHIRLY”和“FIVE PLUS”兩種商標標識,並在網上對外銷售。至2019年7月15日,饒某在網上銷售假冒的“OCHIRLY”和“FIVE PLUS”服裝金額共計270608元。

2019年7月24日,被告人饒某被抓獲歸案,公安民警在其租用的兩處房屋內查獲貼有“FIVE PLUS”註冊商標的女士服裝65件、貼有“OCHIRLY”註冊商標的衣服共計39件、“FIVE PLUS”商標吊牌1175個,“OCHIRLY”吊牌1150個。上述已經貼牌的衣服價值14714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饒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假冒兩種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為285322元,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屬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饒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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