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先去世了,在申請保險理賠的過程中,指定受益人也去世了,這筆保險金應該由誰繼承?

冬之小岑


根據保險法第42條,有以下三個種情況之一,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①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②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對於受益人和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根據這項法規,你所說的,被保險人先去世,理賠過程中,指定受益人也去世的情況,保險金應該賠付給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死亡,所以這筆錢應該作為指定受益人的遺產處理。

如果該受益人沒有遺囑,那麼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遺產。

法定繼承的個順位繼承人主要有:

第一順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先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當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時候,才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同一順位的繼承人,繼承權相同。


老萌有個存錢罐


被保險人去世了,人身保險合同開始理賠。

指定受益人持保單和相關證件向保險公司理賠。一般情況下,保單業務員也會協助理賠。這個時候,因為指定受益人,所以理賠款就是指定受益人非法財產。

如果受益人在理賠過程中也去世了,那麼發生繼承。如果受益人有遺囑,就按照遺囑辦理,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辦理。那麼,受益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買保單時,如果受益人填的是法定繼承人,那繼承的格局就會發生變化。也就是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來繼承。那指定的受益人,就只能繼承到一部分。舉個例子,某爺爺給爸爸投了一張保單,如果受益人是法定,如果爸爸去世了,保單賠款由爺爺,奶奶,媽媽,孩子來繼承,各四分之一。如果寫了受益人,比如孩子。那孩子可以得到全部理賠款,差距實在是太大了。

所以買保單時,一定不要圖省事,受益人一定要指定自己最愛的人,讓保單變為愛的守護。





北京離婚律師馬玉珍


受益人的繼承人來繼承,首先被保險人去世,保單上有指定受益人,那麼這個理賠金就是屬於受益人的,指定受益人也去世了,那麼作為指定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來接收這筆理賠金,以下根據事實案例詳細說明下

G先生為自己投保了一份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險,保額30萬,指定妻子Z女士為死亡受益人,後因感染冠狀肺炎疾病而住院,同時G先生的妻子Z女士也確診了,幾天後G先生去世了,那麼保險公司應賠償了G先生的醫療費和身故賠償合計35萬元,但因為疫情原因未及時賠償金到Z女士的卡里,10天后Z女士也去世了,一家三口只留下了他們的小女孩,那麼這35萬元按照法律規定的 第一順位繼承人為 他們的孩子以及Z女士的父母,G先生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是拿不到這筆理賠金的。

一般確定客戶的受益人時,我們都會建議客戶未結婚的話受益人是父母,結婚過之後是孩子和妻子,如果只有多份保險的可以 ,可以一些保險受益人選擇父母,另外的一些選擇孩子和妻子,這樣的話雙方都可以有些保障。

以上是我的個人見解,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保險董姐姐


如果是被保險人比身故受益人先去世,那麼保險金應給付給身故受益人。身故受益人在保險金給付過程中也去世了。那麼保險金就作為身故受益人的遺產,按照《繼承法》進行遺產繼承。

如果身故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或無法判別被保險人與身故受益人誰先身故的,默認身故受益人先身故。那麼保險金就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進繼承。並且要優先償還被保險人身前欠繳稅款與債務。

在《保險法》中有明確規定:

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繼承法》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十八條 胎兒預留份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你好我是軼事奇聞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

被保險人去世後指定收益人在辦理理賠過程中去世,按照合同,理賠保險金應該有指定受益人來繼承,指定受益人去世後保險賠償金應作為指定受益人的個人遺產來進行分割。

首先,保險賠償金作為受益人的個人財產,先要償還指定受益人的外債,欠款。還完債務的剩餘遺產或沒有債務欠款的遺產又分為幾種情況進行繼承。

第一種,按照遺囑進行繼承,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第二種,法定繼承,即在上面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繼承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 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軼事與奇聞


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位: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第一順位沒有人,那就執行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大強聊保障


被保險人先去世了,在申請保險理賠的過程中,指定受益人也去世了,這筆保險金應該由誰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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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閒聊不打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知信信用


要看還有沒有其他受益人,如果有的話,就是其他受益人領保險金。

如果是唯一受益人身故,那麼就按照繼承法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以安易危


被保險人先去世的情況,這次賠償就由保單約定的受益人領取。如果非常不行,這個受益人也同樣去世,那麼這比賠償金就會變成受益人的遺產,由其親屬繼承,按照繼承法固定由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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