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區公檢法聯合出臺新《規定》打擊震懾黑惡勢力

晨報訊(劉曉琳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嶽宇豔)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掃黑除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銜接與協調,提高黑惡勢力刑事案件辦理質效,金州區法院聯合金州區檢察院、金州公安分局出臺《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檢察院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有關工作銜接機制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規定》包括案件信息互相通報、公檢法會商、專項鬥爭業務培訓交流等6項機制17條規定。《規定》要求,就涉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案件偵查、審查起訴、審理判決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公檢法三家要及時互相通報,重點圍繞疑難、複雜或者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定性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通過會商、聯席會議等方式,展開深入交流,加強案件認定標準、法律適用、證據標準等實體性和程序性問題的溝通探討。《規定》還要求針對掛牌督辦案件,公檢法三家應當定期互相通報督辦案件進展情況。同時,在隊伍培訓、專業問題研討等方面要相互支持與交流,強化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工作共識,共同提高隊伍辦案能力與水平。

8月29日下午,金州區法院組織召開審判委員會,對《規定》進行研究。金州區檢察院檢察長姜洪星、副檢察長李穎等相關人員列席會議,雙方就當前涉黑、涉惡案件辦理過程中的一些具體問題進行了全面、細緻研究。

此次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三家聯合制定的《規定》有利於形成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合力,為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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