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網貸平臺宣佈“良性退出” 業內呼籲“將投資人權益放在首位”

宣佈良性兌付可以表明企業的態度,但是“良性“與否,要看企業後續能否真正兌付,對於投資人來說,這只是一服安慰劑

《投資者報》記者 閆軍

年中網貸“爆雷潮”讓投資者“身處仲夏,心中涼涼”。投資者恐慌情緒蔓延引發擠兌踩踏,讓不少原本平穩運營的平臺都面臨流動性風險。

公開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已經有超過700家平臺發生不同程度的提現困難、延期兌付甚至停業跑路,P2P行業面臨嚴重信任危機。在監管層積極引導之下,政府開始倒逼平臺探索“良性退出”路徑。

8月以來,已有包括錢保姆、58車貸、招財貓等機構發佈“良性退出”公告。平臺對於“退出”話題已經不再諱莫如深,多家華南網貸平臺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平臺保證正常運營是完成“良性退出”的前提;其次,平臺退出應有明確的兌付方案,包括清算時間、清算額度、投資人何時能夠兌付、兌付分多少期、每期額度是多少;最後,平臺要按照“退出公告”嚴格執行,按照設定的期限、額度對投資人進行分期兌付。整個退出過程要把保障投資人的權益放在首位。

平臺密集宣佈“良性退出”

第三方機構統計數據顯示,僅7月宣佈良性退出(包括停業及轉型)的平臺就有53家;到了8月第一個星期,已有錢保姆、58車貸、招財貓發佈公告稱“良性退出”。

以錢保姆為例,該公司兌付方案截至8月3日,平臺待還款金額達5(含利息)億元,所有待還金額將分24個月進行兌付,從2018年8月開始進行兌付,每月25日後兌付,月兌付金額不低於累計到期回款的5%。

8月6日,錢保姆發佈了兌付方案補充說明:自8月7日~8月25日,每天白天到現場進行登記姓名、身份證、賬戶、手機、待收總額的用戶,進行以下承諾:針對線下登記的用戶48小時內兌付待收總額的1%;每人僅限提前兌付一次;官方平臺會實時公佈兌付完成的數據;此公告和之前發佈的《良性退出兌付計劃(附每月還款明細)》公告不衝突。先兌付總待收金額1%的用戶,8月25日後的兌付金額(兌付計劃裡的首次兌付金額)=8月回款總額×5%-8月已兌付金額。

8月6日,招財貓宣佈良性退出,併發布了兌付方案,按照金額分3到36個月兌付結束,不過目前並沒有實際兌付最新公告;同日宣佈良性退出的還有58車貸,其並未透露清退期限。

對此,“良性”與否,是對出借人而言的,即儘量避免或降低出借人的本息損失。因此,資產的真實性和優質性是平臺能否實現“良性退出”的關鍵,在併購重組中直接影響平臺的價值,在資產清收中,則影響了債權可追回的比例、金額。

良性退出方式多樣化

網貸平臺按照政策指引,自某個時間點起終止新增網貸業務,重心轉向協助出借人或受委託後代出借人向借款人催收,以清償出借人資金,上述逐步清盤的方式是當前最常見的退出方式。

不過,亦有業內人士認為,這種退出期限與底層資產借款期限相對應,如果有借款人無力還款、逃廢債務等情況發生,涉及到訴訟情況的話,償還期則相對延長。

華南一家網貸平臺相關負責人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行業對良性退出的探索還包括“債轉股”、重組併購以及轉讓不良等方式。

具體來看,“債轉股”是將出借人所出借的資金轉化為其他公司或平臺自身的股權。7月18日,愛投資宣佈採取此種方式退出。

“這種方式下,出借人的債權能通過轉化為股權的方式確權,不用擔心平臺跑路,只要債轉股後所持股權的企業經營正常,那麼出借人的利益還是能夠保障的。”上述人士表示,不過投資者對“債轉股”瞭解並不多,這種方案較難被接受。實施也證明,愛投資“債轉股”的方案落地難度較大。

其次,此前也有平臺通過重組併購獲得新生,但是上述業內人士表示,網貸行業所經營的資產屬於非標資產,每一個獨立的業務都有其特殊性,難以統一衡量其風險程度、利潤能力,因此,市場化的併購重組在缺乏行業資產標準化體系的前提下較難操作。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由第三方不良資產處置機構介入,對存量債權批量買斷,一次性償付給出借人。”某業內人士認為,按照傳統金融機構處置壞賬的方式也值得借鑑,但在行業操作案例中,不良資產處置機構收購不良資產的折扣率都很大,通常會以債權本金的20%~30%定為收購對價。對於傳統銀行而言,只要能實現不良資產出表、降低壞賬率,那麼損失可以通過後續的其他經營業務來彌補。但是對於網貸而言,出借人未必願意接受這麼大的損失。

監管提出明確要求

與此同時,監管也在同步推進。近期,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分析總結了當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形勢,對穩步推進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其中,重點提到,引導不合規機構良性退出。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妥善處理退出機構的資產債務關係,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平臺債權債務轉出、出讓和兼併重組,盡最大可能保障投資人權益,實現無風險退出。

北京、上海、杭州、廣州等地方監管也對網貸平臺良性退出提出要求,例如,深圳互金協會下發《關於積極穩妥應對當前P2P行業流動性風險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擬主動清盤轉型或退出的P2P平臺,應建立退出領導小組,退出中定期向監管部門報送業務數據、退出計劃執行情況和資金清退進度,並及時安撫投資人情緒。

華南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從業人士表示,從市場監管角度出發,推出良性退出機制,也能讓互金監管形成有效的閉環。這樣才能達到前期設立有門檻,中間經營有條規,後期退出無風險,整個行業步入良性循環和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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