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新規:申請者資料不完整 可直接拒絕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從9月11日起,民眾在申請各項移民福利時,若沒有提交完整的證明文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可直接拒絕,不再提出補件(RFE)或否決意向(NOID)通知。律師表示,受到該新規影響的民眾甚廣,建議民眾在申請時應找專業人士幫忙,否則一旦被拒重來,既花錢又花時間。

根據美國移民局此前公佈的政策備忘錄,受影響者包括各類非移民簽證/身份以及移民申請,例如外籍勞工H-1B申請及延期與轉換、商務及旅遊簽證(B-1/B-2)轉換學生身份(F-1/F-2),跨國公司經理簽證(L-1)、藝術家簽證(O-1);還有親屬移民(I-130)、職業移民(EB類)、調整身份(I-485)等。

移民律師翁振信表示,過去民眾在提交申請時,若證明文件或提供材料不夠齊全或不合要求,美國移民局必須提出至少一次的補件或否決意向通知;在收到通知後,申請者有30至90天的時間依照移民局的要求補件,且在拒絕申請前,移民局可多次要求申請者補件。

但依新規,美國移民局不需要提出補件或否決意向通知,若認定申請者資料不齊,就可直接拒絕,申請者雖可提出上訴或重新申請,但申請費用卻無法退回。

翁振信說,在進行移民申請時必須要填寫表格,其中會有“是否在美國或國外有犯罪紀錄”的問題。要想知道自己在美國政府是否有任何犯罪紀錄,可向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提出申請調閱資料,而如果民眾過去曾經因為任何事由被要求打指模,在填寫移民申請表時就應特別注意。

若民眾近期遞交申請,擔心受到新規影響,翁振信建議可儘速將需補交的材料交給相關部門,並附上當時申請時收據上的案件號碼(case number)做為補救,“但只能試一試,移民局仍有權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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