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
對11名履行兵役義務領域
失信人員
實施聯合懲戒的通告
一、失信人員情況
(一)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11人:
王某某 西安市長安區鳴犢街道辦
周某某 西安市未央區徐家灣街道辦
常某某 咸陽市秦都區西蘭街道辦
楊 某 咸陽市秦都區馬莊街道辦
張 某 咸陽市武功縣武功鎮
張 某 咸陽市乾縣城關鎮
胡某某 渭南市臨渭區孝義鎮
賀某某 漢中市鎮巴縣興隆鎮
胡 某 商洛市山陽縣南寬坪鎮
於某某 商洛市山陽縣戶家塬鎮
姜 某 商洛市鎮安縣永樂街道辦
(二)隱瞞政治考核不良記錄被部隊退回1人:
李某某 西安市新城區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華清學院
二、聯合懲戒措施
1.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兩年內暫停其專科以上學歷報考資格,原是高等學校學生的,兩年內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3.列入法定不準出境人員庫,兩年內不得出國(境);
4.不得參加勞動模範、道德模範、時代楷模、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三八紅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優秀黨員團員等評選。已經獲得榮譽的予以撤銷;
5.兩年內不得享受政府用於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特定正常目標或工作任務、具有專門用途的各類財政資金以及社會保障資金政策或補貼,取消已享受的政策優惠;
6.在律師、教師、醫生、註冊會計師、稅務師、認證從業人員、金融從業人員、新聞工作者、導遊等資質資格認證工作中,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7.將失信主體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信貸、融資、信用卡等金融服務時,將失信記錄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從嚴審批;
8.對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退回或除名的個人,取消其義務兵優待,追回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並由兵役工作部門依法予以入伍地當年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
9.對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門依法依規將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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