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鞏固我市疫情防控穩定向好態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第一條:本通告所稱的境外入株人員,包括自發生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準備從國(境)外進入株洲市的中國公民、外國公民。

第二條:所有境外入株人員的家庭成員(親屬),應提前2日向境外入株人員即將在我市入住的社區(村)報告,提供人員、航班、車次、活動軌跡等相關信息。所有邀請、接待、僱傭境外入株人員的單位、個人,也應提前2日向境外入株人員即將在我市入住的社區(村)提供同樣信息。

第三條:所有境外入株人員須在機場口岸、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的登記檢測點按要求進行申報登記,如實填報個人、入境、健康、14天軌跡、交通工具、在株居住場所等信息,主動向工作(邀請接待)單位及在株即將入住的社區(村)報告。

第四條:所有境外入株人員入住酒店、賓館、民宿、網約房、出租房等相對非固定場所,酒店、賓館、民宿經營者,網約房、出租房所有者要嚴格落實住宿登記要求,2小時內向所在社區(村)和轄區派出所報告。

第五條:凡是違反通告要求,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入株人員情況而造成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廣大市民群眾要加強自我防護,保持警覺,互相監督,積極提供有關人員線索,報警電話:0731—110。

中共株洲市委新型冠狀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5日

株洲: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株洲: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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