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野生動物常識問答之三」非法販賣、飼養、運輸、食用,將受到這些處罰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2月24日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禁食野生動物常識問答之三」非法販賣、飼養、運輸、食用,將受到這些處罰

黃鼬(黃鼠狼),攝於八大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問:法律規定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

答:絕不是。《決定》不僅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還對獵捕、交易、運輸環節進行了全方位的規範。也就是說,禁止食用是第一原則,禁止獵捕、交易、運輸也是重要原則。否則,“野味”送到飯店門前,飯店老闆還是有可能動心的。因此,《決定》不僅針對食用這個環節要規定禁止措施,還要針對獵捕、交易、運輸等環節也規定禁止性措施,方能體現從前端、中端和末端一起控制有害野生動物行為的全鏈條控制原則。

「禁食野生動物常識問答之三」非法販賣、飼養、運輸、食用,將受到這些處罰

問:《決定》在強化法律責任方面,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對於法律責任,《野生動物保護法》有規定的,加重處罰;對於現行法律沒有直接規定具體處罰方式的,《決定》要求參照適用現有法律予以處罰的內容。為了從源頭控制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進入市場,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需要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問:《決定》的涵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是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需要特別注意,禁止的是“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也就是說,這個《決定》將野生動物的市場交易進行了劃分,區分了“合法的野生動物市場交易”和“非法的野生動物市場交易”。這就需要明確合法與非法的邊界。比如,對於一些水生野生動物的市場交易,在很多狀態下是合法的,但對於陸生野生動物的交易就應當採取嚴格標準。通過制定《決定》,劃定合法行為與非法行為的邊界,讓人們對自己的交易行為有一個合理的預期,有助於依法調整自己的行為。

二是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所謂革除,顧名思義,是指全部廢除,或者實施更好的方法、更好的行動步驟或更好的行為。濫食,顧名思義,是指違反法律法規或違反倫理進行食用。陋習,是指一種粗魯、醜陋、不文明的不良習慣,陋習屬於社會公德的層面。貫穿起來理解,所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就是要徹底改變和消除違反法律法規或違反倫理進行食用野生動物這種粗魯、醜陋、不文明的不良習慣,建立和營造保護野生動物、建設生態文明新秩序的新風尚。

三是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長期以來,我國制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生態平衡,側重於生態保護。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基本上就是由於人們濫食野生動物引起的,我們要認真總結經驗,牢記新冠病毒疫情給人類的嚴重警示,所以立法的目的就有了新意,就是要通過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有效防範公共衛生安全風險,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應該說,這個名稱,具有時代意義,體現了立法機關與時俱進,適應了廣大人民群眾對於保護生命健康和安全的迫切要求和強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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