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境外回國確診病例費用如何承擔?

人民網上海3月15日電(董志雯)3月15日下午2:00,上海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鄭錦、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副主任朱劍豪、市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俞林偉、長寧區天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畢芳芳,介紹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鄭錦表示,針對大家關心的境外回國人員新冠肺炎輸入病例醫療費用支付問題,經向相關部門問詢,現將有關政策明確如下:

一是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

二是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對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下一步,上海將與國家政策做好銜接。

2月7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決定》第十一條規定,“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將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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