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恢復!恢復

南通吃貨們注意!

餐飲業堂食服務

要逐步恢復了!

港閘區

根據南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文件精神,港閘區准予增加部分經營場所逐步實施恢復營業,具體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2日起,除影劇院、棋牌室、遊藝廳、線下培訓機構、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室內健身、旅遊休閒等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場所(包括商業綜合體、商場等大型商業場所內的此類場所)外涉及提供人民群眾基本生產生活服務的商業經營場所(經營場所有專項要求的除外),均可恢復營業

二、經營者必須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員工活動軌跡排查和健康狀況評估工作,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切實做到宣傳提示、員工承諾、個人防護、體溫測量、消毒通風“五個到位”,確保安全有序恢復營業。

三、達到防護標準、符合防控要求的企業向所在街道(開發區),個體工商戶向所在社區(村居)提出申請,並提交復業申請審核表。街道(開發區)、社區(村居)在接到復業申請後,1日內按照復業標準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查驗,審核通過的方可恢復營業。

四、獲批覆業的經營場所,應在入口處設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內”的醒目提示,有規定需要測量體溫的經營場所應做好體溫監測工作。經營者應自覺接受屬地街道(開發區)、社區(村居)及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將中止營業,並依法追究經營者和管理者責任。

五、各街道(開發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衛健委、商務、市場監管、農水、公安、城管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街道(開發區)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經營場所防控措施到位。

港閘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1日

復業申請審核表

恢復!恢復!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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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東縣

如東縣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0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江蘇省關於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做好商業場所復工營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縣相關商業場所恢復營業工作通告如下:

一、准予餐飲單位恢復堂食

在前期准予恢復營業商業場所類型的基礎上,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准予各餐飲單位自主決定恢復堂食服務。餐飲類農村集體聚餐(一條龍)、酒吧暫緩恢復營業,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二、嚴格人員管控

公共場所要合理控制好人流,入口處均要設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內”醒目提示,安排專人測量體溫,未佩戴口罩或體溫異常者一律禁止入內。憑“蘇康碼”“易來通”等健康憑證就餐。

三、規範就餐管理

餐飲單位大堂餐桌使用不得超過50%,食客同向相坐。每個包間只開一桌,顧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數不超過10人。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大型宴會廳不得超過2桌,用餐時提倡分餐制。

四、強化防控措施

各餐飲單位務必按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嚴格防控到位。縣防疫指揮部綜合監管組將牽頭各屬地政府對已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餐飲單位加強督導檢查,對發現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未實施疫情管理、未配備防護用品、未開展防疫和安全生產教育等情形的,依據相關規定責令整改、停業等。

如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1日

新聞鏈接

在此之前

南通已有兩地

開始恢復堂食

他們是——

海安

恢復!恢復!恢復

關於進一步做好相關商業場所恢復營業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江蘇省關於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做好商業場所復工營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市相關商業場所恢復營業工作通告如下:

一、准予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

在前期准予恢復營業商業場所類型的基礎上,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准予各餐飲單位自主決定恢復堂食服務

二、暫不準予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

棋牌室、影劇院、遊藝廳、線下培訓機構、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室內健身房、室內游泳館等非生活必需、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場所暫不準予恢復營業。

三、強化防控措施

1.切實加強全過程監管。

各區鎮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完善網格化管理模式,精準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強化對轄區內的商業場所管理,督促各類經營主體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市防疫指揮部綜合監管組要牽頭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公安、城管、商務、農業農村、文化旅遊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已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餐飲單位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做好防疫管理。如發現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未實施疫情管理、未配備防護用品、未開展防疫和安全生產教育等情形的,可依據相關規定責令企業整改,或對其做出停業等決定,並納入徵信記錄。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要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江蘇省商貿服務企業新冠肺炎防控指引》等文件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各項防控措施,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嚴格落實恢復營業前“責任機制建立到位、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員工信息排摸到位、聯動防控機制到位、防控物資準備到位、安全生產保障到位”,以及恢復營業後“強化消費者安全管控、強化健康申報和晨檢、強化科學佩戴防護用品、強化場所消毒、強化健康教育、強化通風換氣、強化交叉感染風險防控、強化飲食安全”等要求,嚴防疫情反彈。

3.科學精準落實防控措施。各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必須對消費者進行“易來通”電子通行證識別。餐飲場所等要實行消費登記制度,有條件的單位做好消費人群追溯,加強經營場所內人員活動記錄,便於實施流行病學調查。對發生新確診病例密切接觸或聚集性病例情況的商業場所,應立即暫停營業,待做好防控措施和流行病學調查後,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方可恢復營業。

附件:江蘇省商貿服務企業新冠肺炎防控指引

海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附件

江蘇省商貿服務企業新冠肺炎防控指引

依據《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商務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43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指引,請各地指導本地商貿服務企業參照執行。

一、恢復營業前準備

(一)落實主體責任。商貿服務企業、連鎖企業各網點以及經營戶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制定應對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明確相關人員工作職責等。限額以上企業還須專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切實做好防控管理工作。

(二)摸排員工情況。全面瞭解返崗員工動態,有疫情發生地區生活史和旅行史、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者,應按照防疫要求隔離觀察14日,暫不返崗。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的員工應及時就醫,待排除新冠肺炎可能、且症狀消除後可返崗。

(三)開展清理保潔。營業前打開門窗,加強通風。清理場所內積存的雜物垃圾,做到衛生無死角。有條件的,可對集中空調系統進行預防性清洗消毒。

(四)培訓復崗人員。對負責體溫測量、消毒液配是、防控知識宣教、應急隔離區管理的人員開展專業知識培訓。

(五)配備防控物資。準備充足的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口罩、消毒劑、洗手液、紅外體溫計等防護用品。

(六)設置防控區域。大中型商業場所應設置並明確標示體溫檢測區、應急隔離區、防控物資儲備區、垃圾處理區等關鍵區域。

(七)掌握應急措施。提前瞭解當地定點收治醫院,確保發現疑似症狀人員時,能及時送院診治。

二、營業中管理

(一)實施體溫檢測。在經營場所入口處對每位上崗員工和顧客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有條件的,可免費提供洗手消毒。若員工或顧客體溫超過37.3℃,應轉入應急隔離區,再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二)加強室內通風。加強室內空氣流通,每日至少自然通風2次,每次自然通風2次,每次30分鐘以上;不能開窗通風或通風不良的,可使用電風扇、排風扇等機械通風方式;必要時使用循環風空氣消毒機冷卻塔、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新風口、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設備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關閉空調通風系統的迴風系統。

(三)合理使用電梯。引導顧客儘量減少乘坐廂式電梯,限制每次乘坐電梯的人數。提醒乘梯時保持適當距離,推薦低樓層走安全通道,較高樓層優先使用扶梯。

(四)降低人員密度。控制高峰期客流量,通過管控分流減少經營場所內顧客人數。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促銷活動、展覽展示等活動。物品儘量提前包裝標價,便於顧客直接結算。推薦顧客自助購物、自助結算,儘量減少排隊時間。

(五)及時清運垃圾。每天產生的垃圾應當在專門垃圾處理區域內分類管理、定點暫放、及時清理。存放垃圾時,應當在垃圾桶內套垃圾袋,並加蓋密閉,防止招引飛蟲和汙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暫存地周圍應當保持清潔,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消毒。

(六)開展宣傳教育。通過視頻滾動播放或張貼宣傳材料等。加強從業人員和顧客對新冠病毒感染的認知和防範。在洗手處張貼洗手步驟示意圖等。

(七)加強防控管理。有對外出租的商業場所要做好對入駐商戶的監督管理,分解壓實防控責任。疫情期間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出勤人員姓名、工作崗位、身體狀況等。當員工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可疑症狀時,要及時安排就近就醫,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接觸者開展排查,實施隔離觀察,對其工作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確診或疑似病例的追蹤調查,詳細瞭解、提供所涉及經營區域及人員情況,並採取必要措施。

(八)外來人員管理。大型批發倉儲企業和商品市場要加強對外來,特別是來自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人員、車輛管理,嚴防疫情輸入。要對貨品產地、採購車輛、運輸路徑、交易人員、貨物等信息逐一登記核實,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向防疫部門報告,按照規範程序處置。

三、清潔與消毒

(一)物體表面清潔消毒。保持環境整潔衛生,每天定期消毒,並做好清潔消毒記錄。對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如收銀臺、櫃檯、休息區、服務檯、遊戲機、自動售賣機、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公共桌椅、購物籃、購物車、臨時物品存儲櫃等),可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建議每天至少在營業前和結束後各消毒一次,可根據客流量情況適當增加消毒次數。有條件的企業,可請專業清潔消毒服務商配合做好經營場所環境衛生,並公示每日消毒情況。

(二)垃圾消毒。定期對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進行清潔消毒處理,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垃圾要封閉儲存,及時清運。對口罩、手套等常用防護用品進行集中回收管理。

(三)衛生間消毒。對所有衛生間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檢查,並做殺菌消毒處理。衛生潔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清水沖洗乾淨。

(四)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換工作換;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再常規清洗。

(五)物流系統消毒。收貨區及送貨車輛應注意清潔衛生,每天營業前和結束後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各消毒一次,可根據使用情況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六)終末消毒。經營場所如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須在傳染源離開有關場所後,由專業機構進行徹底的消毒處理,確保場所及其中的各種物品不再有病原體的存在。終末消毒要求按照省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終末消毒技術指南(試行)》進行。

四、人員個人防護

(一)佩戴口罩。從業人員在崗時應當佩戴防護口罩。要求顧客佩戴口罩,對未佩戴口罩人員應勸阻進入。

(二)減少直接接觸。從業人員與顧客服務交流時宜保持一定距離和避免直接接觸。收銀員優先採用無線掃碼支付方式。快遞交接優先考慮網絡下單付款和使用快遞櫃辦理交接。有條件的企業可把水龍頭改為非接觸式。

(三)注意手衛生。與顧客接觸較多的工作人員,上崗時需佩戴手套。工作人員上崗期間應當經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幹手消毒劑,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過氧化氫手消毒劑,有肉眼可見汙染物時,應當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確保經營場所內洗手設施運行正常,在問詢臺和收銀臺等處配備速幹手消毒劑,有條件的可配備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四)員工錯時就餐。員工用餐場所應當保持通風換氣,員工應當採取錯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或加大就餐間隔距離,避免面對面就餐。加強公用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餐(飲)具應當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對餐桌椅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

五、餐飲服務管理

(一)食材管理。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並在疫情期間允許經營的借貨商採購原材料,落實採購各環節索票索證制度並存檔記錄,禁止採購不明來源的食材,嚴禁經營、儲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杜絕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所有原材料應先進先出,適量存儲,要加強保鮮、冷凍、冷藏環節的管理,確保新鮮,儲藏時應覆蓋保鮮膜,防止交叉感染。

(二)加工管理。應具有安全合規的食品加工場所,定時對食品加工場所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並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觸待用的餐具、食材和菜品。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從業人員製備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後、餐前便後、接觸垃圾後,要用流動水或皂液採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時間不少於15秒。

(三)就餐管理。在用餐場所的顯示屏顯示或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和防護知識海報,正確宣傳引導告知所有進店顧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項。要求顧客進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登記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形成管理檔案。推薦自助掃碼點餐、付賬。通過減少桌椅擺放、隔桌安排就餐,快餐店一人一桌等方式,加大就餐者間距。保證就餐區域通風良好,必要時可加裝設備強制排氣。給予每桌客人提供雙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有條件的經營單位可實行分餐制。每桌客人就餐完畢離開後需對桌椅進行消毒。疫情防控應急響應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停止提供零食服務。

(四)外賣服務。按無接觸配送服務規範標準,避免配送過程中面對面與顧客接觸。外賣配送員盛放食物的容器,應在平時清潔消毒要求的基礎上增加頻次。外賣配送員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消毒。配送管控部門建立完善配送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對外賣配送員情況進行監控。下線野味餐品,堅決不予配送。


啟東

恢復!恢復!恢復

恢復!恢復!恢復

恢復!恢復!恢復

恢復!恢復!恢復

來源:港閘視點、網信海安、啟東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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