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民想降級手機套餐,運營商:用夠四年才行

南都訊 記者羅韻姿 近日,江門市消委會公佈一起電信服務類消費糾紛。在該起糾紛中,市民在要求將手機套餐降級後被電信運營商告知,必須使用四年後才可降級。在鶴山市消委會的介入和協調下,最終該市民成功辦理套餐降級業務。

去年11月,江門鶴山一市民致電運營商客服熱線,要求將手機套餐降級,但被告知其正在使用的38元套餐的使用期限為四年,要使用四年後才可取消。消費者認為運營商此舉不合理,涉嫌強制消費,遂向鶴山市消委會進行投訴,要求運營商將其手機套餐降至最低消費18元/月。

鶴山市消委會積極介入調解,聯繫雙方進行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即由消費者到營業大廳辦理套餐降級業務,消費者表示無異議。

據《江門市消委會系統2019年度受理消費投訴分析報告》(下稱《報告》)披露,在2019年江門市消委會系統受理的消費投訴中,電信服務類的投訴最多,達213件,成為全年消費投訴的最重“災區”。

數據顯示,2018年電信服務類投訴為180件,佔比為11.35%,排在第四位;而在2019年,電信服務類投訴增至213件,佔比增至19.51%,成為全年消費投訴的最重“災區”。

市消委會在報告中提到,從投訴情況來看,最為消費者詬病的電信服務類問題有:手機資費透明難,“靜默開通”、“靜默扣費”,讓消費者不易察覺;開通容易取消難,手機資費不合理;入網容易轉網難,通話和網絡信號差,轉網門檻高;買套餐容易改套餐難,限制用戶更改套餐;騷擾、詐騙電話取締難,垃圾短信無法退訂成功等問題。

報告還提到,攜號轉網服務於2019年11月10日在全國開始試運行,於11月27日正式啟動。因此,12月期間,涉及攜號轉網的投訴激增,消費者普遍反映攜號轉網業務辦理難度很大,在辦理時諸多條條框框,如捆綁套餐服務無法繼續辦理、機頂盒等須返還等。

江门市民想降级手机套餐,运营商:用够四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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