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行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決定從3月1日起本省行政區域內應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全面推行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

通知要求,全省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均在“青海省建築市場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建築工人管理服務模塊”開展工程項目建築工人實名信息登記、認證、考勤、工資代發及數據上傳等工作,並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確定的合作銀行實施建築工人工資專用賬戶開戶和代發工資業務。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建築企業(含專業分包和勞務作業企業等)、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建築工人均納入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範疇。

通知明確,相關單位要明確職責,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合同中與建築企業約定實施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具體內容,並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按月足額將工資性工程款撥付至建築企業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實行銀行代發工資。總承包企業對總包範圍內工程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各建築企業應配備專(兼)職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人員,通過信息化手段將相關實名制數據實時、準確、完整的上傳至管理平臺。施工總承包單位按規定自主選擇合作銀行實施建築工人工資代發,並在項目開工10日內與合作銀行簽訂代發協議。合作銀行在收到建築企業提供的建築工人工資表後及時代發工資。同時,總承包企業使用管理平臺進行項目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


青海省:推行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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