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 工人復工面臨手續辦理難

當下不少即將復工的人都要面臨辦理復工手續的問題,有的要證明在哪兒工作,在哪兒居住,是否健康,甚至有時還要證明房東能否在隔離期照顧好自己。

在一些地方出現過類似情況。一面是疫情防控工作,一面是企業復工復產,該如何“兩手抓、兩不誤”,從各級政府到居委會再到小區物業都在努力解決問題。

辦不出的居住證明終於取消了

近日,來自山東泰安的要回北京復工,需要先到村委會辦理一個出行證。辦理出行證需要幾個證明:一是外出務工(上班)證明,二是外出務工申請及疫情結束之前不再返回居住地的保證書,三是疫情防控期間離境人員審批表。同時,還需提供外地住所的居住證明。

吳軍租住在北京朝陽一個小區,他打電話諮詢時,小區所在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只有業主本人到現場才能辦理居住證明,該小區已有多人詢問如何辦理。

“租房合同村裡不認,只要蓋居委會公章的證明。

“鄉里政策變了,不需要居委會證明了,只需單位工作證明就可以了。”

返崗路”變暢通的背後,是山東省陸續出臺的促進有序返崗復工政策不斷落地。2月16日,山東省發佈的《關於印發企業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指出,根據疫情的程度,實行分類返崗。不同地區實行不返崗、返崗後隔離14天、省內返崗人員無異常情況可以不用隔離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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