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三不爭”,做一個聰明人

文 | 瀾小槿


​人的一生極盡三千繁華,不過彈指一剎那,百年雲煙過後,不過一捧黃沙。

但就這麼短短的一生,卻也是讓我們受盡人間疾苦,看盡人間百態。

人的慾望會隨著年歲的增長而膨脹,功名、權力、錢財每一樣都讓人爭先恐後想要佔為己有。

可是那麼多人都想要的東西,哪是你想要就能要,你想要的別人也想要,因此就會出現爭鬥的情況。

一旦爭鬥開始,要麼你死我活,要麼頭破血流,雖然會有勝負,可都會讓人大傷元氣,當然也有可能兩敗俱傷,所以爭來爭去,終究都不是聰明的做法。

所以,想做一個聰明的人,則要學會“三不爭”。

學會“三不爭”,做一個聰明人

01、不爭吵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和不喜歡的人爭吵是浪費時間的事,和喜歡的人爭吵是浪費生命的事。所以不管和誰爭吵,那都是得不償失的事,顯得有些愚蠢了。

石廈是一個強勢的人,有些事情不滿意就會要爭吵,石廈的男朋友曾超深有體會。

情人節的時候,曾超想給石廈一個驚喜,所以偷偷按石廈的碼數買了一雙挺貴的高跟鞋要送給她。

誰知曾超送給石廈的時候,石廈打開鞋盒看了看鞋,再看了看價格,並沒有表現出很驚喜很開心,反而一臉不高興。

曾超問石廈:“怎麼了?”

石廈說:“你買之前怎麼不問過我意見,這雙鞋的款式我不喜歡,而且還那麼貴。這鞋拿去退了吧。”

曾超很不解:“售貨員說這是這季的爆款,很受歡迎的,怎麼就不好看呢。這是我情人節送你的禮物,也算是我的一份心意,你試穿看看,我覺得挺適合你的。”

學會“三不爭”,做一個聰明人

可是石廈怎麼說都不願意,開始鬧脾氣,與曾超吵了起來:“我就不喜歡這雙鞋,你怎麼就要為人所難呢。你給我送禮物不就是要我開心嘛,我不喜歡你送了又有什麼意義呢。”

曾超覺得甚是委屈,好好的心意感覺被踐踏了,也有些生氣了:“禮物是一份心意,再怎麼說也是我用心挑選的,我們能不能好好說話。你不喜歡那我們就去換一雙你喜歡的不就得了。”

可是石廈不管不顧,非要曾超去把鞋退了,吵得不可開交,好好的一個情人節最終不歡而散。

情人節本應該是一個甜甜蜜蜜的日子,但爭吵讓一個美好的節日留下了不美好的回憶。

兩個人能在一起不容易,就不要永爭吵這樣的事情來浪費彼此的生命了。

學會“三不爭”,做一個聰明人

02、不爭寵

古有後宮爭寵,現有職場爭寵。

阿亮、阿橙和阿翔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同一個領導,且是個女領導。

阿亮和阿橙都為人圓滑,很會說話,也懂得討領導歡心,小心思都比較多。

而阿翔則只會埋頭做事,不懂得人情世故,屬於默默做事的那種。

最近領導有一項重大的任務想交給他們三其中一個去做,做好了就有升職加薪的機會,實屬難得。

阿亮和阿橙都非常想要這個機會,所以開始絞盡腦汁,阿諛奉承巴結女領導,希望領導能夠把這個機會給自己。

阿亮今天給女領導倒杯水,阿橙明天給女領導撐把傘,阿亮後天給女領導擋酒,阿橙大後天個女領導整理文件。兩個人爭得不可開交,明面上暗地裡相互較勁。

唯有阿翔,啥都不幹。既不甜言蜜語哄女領導,也不鞍前馬後攙扶女領導。

阿亮和阿橙爭寵的時間,阿翔已經把這項任務所需的所有東西都準備好,做好計劃書。

女領導看到阿翔的這些東西覺得阿翔很有能力勝任這項任務,所以最後把這項任務給了阿翔。阿翔也沒有令人失望,完成的非常好,最後升了職加了薪。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有實力就是自己最好的籌碼,何必浪費那個時間去做無畏的事,結果荒廢了自己。

學會“三不爭”,做一個聰明人

03、不爭搶

老子認為:水無常形,順勢而為,為而不爭,方達所願。

眾所周知,愛新覺羅-永璇是乾隆皇帝的八皇子,他因患有腿疾,世人說他整天沉迷酒色,喜好詩文,無心朝政,所以永璇一直都沒有得到乾隆皇帝的青睞和重視。

永璇可能因為自幼患有腿疾,知道自己的父皇並不喜歡他,估摸著自己與皇位也是沒有很大的緣分,所以不爭不搶,其他皇子也就覺得永璇對他們不構成威脅。

永璇因此反而活得自在,及時行樂,該喝酒時就喝酒,該吟詩作對時就吟詩作對,生活得很愜意。

然而他卻不是個好色之徒,他喜歡民家女子王若筠,且一生只鍾愛她一人,最後他卻活到了87歲,怡然自得過一生,比其他皇子活得都久。

再看看其他皇子,大抵是思慮過多,最終都活得沒有乾隆久,還沒等到乾隆退位就已經夭折了好幾個,最終皇位落到了嘉慶頭上,但嘉慶活得也沒有永璇長壽。

與世無爭,心無旁騖,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人的一生其實不長,能夠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與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那是再好不過的事了。

學會“三不爭”,做一個聰明人

04、

不爭就是智慧,不辨就是慈悲。

不爭吵就是珍惜時間,不爭寵就是提升自我,不爭搶就是活得自在,學會這“三不爭”,其實就是一個聰明的人,生活都變得容易快樂許多。

老子說: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楊絳先生也說過,我與誰都不爭,與誰爭我都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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