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 土地性质

国有划拨(回迁安置)与国有出让(商品房)的区别?

:1)性质不同:国有出让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国有划拨(回迁安置)土地是是经政府批准后所获得的使用权,无需交土地出让金。取得方式不同:国有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而国有划拔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即可。相同点:1)都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2)在使用期限内可以转让、出租,需交一定费用。依据当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凡是经过政府规划批准的正规回迁安置房在交房后的三到五年是有机会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不动产证,只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