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對工地一個未帶安全帽的工人罰款2000元,這樣合法嗎?

楊過188351713


監理單位無權對工人實施罰款,更談不上合法,依據如下:

1、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地位平等,均屬五方責任主體,僅是分工不同,屬管理與被管理關係,都服務業主;

2、罰款屬行政制裁手段,非國家行政機構、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自主罰款權力;

3、建築工人屬勞務人員,僅與施工單位存在勞務合同關係,監理單位無權直接管理;

4、監理單位罰款權,無任何法律條文依據,只有責令整改,建議更換班組或人員。


建築大師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因為我從事的職業就是監理工程師,雖然我從事的是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職業,但建築工地大同小異。我從事該職業已近20年了。

建設單位即業主根據工程規模,設定一級監理機構或二級監理機構,二級監理機構是由總監辦和駐地辦組成,一級監理機構就設總監辦不設駐地辦。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一般設二級監理機構,二級以下公路一般設一級監理機構。比如我現在的工地,就是一級監理機構,就設總監辦,我在該總監辦任結構專業監理工程師。

監理單位中標後,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服務合同,監理單位派出機構即總監辦或駐地辦,將按照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以及一系列施工技術規範,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其它的有關法律法規,從事日常監理工作。

現在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建設單位即業主設專職安全工程師,總監辦或駐地辦設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其它監理人員一崗雙責,即要從事現場施工監理,又要監督安全工作。

總監辦或駐地辦依據監理服務合同是沒有罰款權力的,當發現安全隱患時可採用下列方法處理:下發監理指令單,下發監理通知單,下發監理紅頭文件。隱患特別嚴重的,可下發暫停施工令。

特殊情況下總監辦或駐地辦需建設單位授權,才能有罰款的權力,特殊情況是指中標的施工單位派出機構項目經理部,拒不執行監理的指令,通知,文件,或不聽監理的話。總監辦或駐地辦依據業主的《建管辦對什麼什麼項目管理辦法》對項目經理部進行處罰,該辦法對處罰的項目和金額規定的十分詳細。但僅限於專業監理工程師以上級別,其他監理人員無權處罰。

總監辦或駐地辦在處罰時,只能是處罰項目經理部,對項目經理部下屬的施工隊則無權處罰,更何況施工隊下屬的一個具體工人,別說一個安全帽,就是任何情況監理人員都無權處罰一個工人。

在實際監理工作中,如果發現一個工人沒戴安全帽,監理人員即可電話通知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人員到現場處理此事。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人員處理不及時或縷縷發生此事,監理人員則可對項目經理部,按照業主的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的處罰。

這就是工程監理人員對一個沒戴安全帽的工人,正確的處理方法。







寂語堂齋


看到這個問題,先不說監理能不能下罰款單,為什麼要給工人下發2000元的罰款單,工人實在是不容易,哪怕是100塊錢的處罰也不能下,我就現場處罰說下我的觀點:

一、任何處罰對事不對人,如果有工人違章了,先要提醒,再次警告,第三次處罰,這個處罰,只對勞務公司、包工頭,處罰單上不出現任何工人名字或班組,只對勞務公司處罰,任何工人出現問題,都是現場代班長或勞務公司不負責任,未進行監督、管理到位!

二、對屢教不改的工人建議清退,也不要處罰,這樣的工人,直接清退了,不能因為一個人或一個班組在項目裡帶節奏

三、假罰單,這個假罰單,有的是項目部下發的,震懾包工頭的,有的是工人違章了,項目部把包工頭訓一頓,包工頭要的一個假罰單,用來震懾工人的

四、包工頭拿著項目部開的處罰單處罰工人怎麼辦?我們處理方法一般都是罰款單提交到合約部,合約部在付款時才會把罰款金額扣除,一般是年結或最後結算,那時候工人都領了工資走了,也扣不了工人錢,再一個罰款單上不體現工人名字,作業班組,只體現勞務公司和具體違章事宜!

監理處罰工人,這一點過頭了,中間還夾著個項目部,直接處罰工人,是不是想直接管理施工作業隊啊?把項目部的工作都做了!監理是沒有處罰權的,業主也沒有,業主有的只是索賠權利!索賠也不經過監理,沒有說業主對項目部索賠,還要經過監理同意的!

偷工減料的豆腐渣工程就崩了從建吧,什麼招都不要想了,別坑害老百姓!


工地上的瑣事


本人就是央企從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對於工人在現場不戴安全帽被罰款2000元是否合不合理另外說,但肯定是合法。法律的依據是以下國家法規,如果是不明白的話自己的可以查閱下相關法規。






用戶夏天的風


工程上罰款,特別是安全這塊,違規的工人罰款是必須的,至於罰款的數額大小,那是由工程規章制度決定的。我說在2O年前的事,在北京南站做裝修工程,凡是做裝修工程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工程上一般規定是:必須戴安全帽,不隨地大、小便,不準吸菸。可是就有一工人,煙癮來了,便到工地走道里點燃一支菸抽了起來。恰巧保安的路過撞上了,責令把煙滅了不算帳,還要帶到保安值班室。此時,負責施工的帶班見狀連忙來講情,保安問”你是老闆嗎?你說話算數嗎?跟我走一趟”,施工負責人嚇得張口結舌,一句話也不敢說。這時保安把吸菸的工人帶走,留下一句話,”讓你們老闆帶5000塊錢過去贖人”。後來,兩三天都不見到吸菸的工人了。試想,老闆拿錢把他贖出來,還敢要他幹活嗎,不贖出來,那可麻煩就大了。


秋風好1


我聽到這個問題先是感到很驚訝,監理啥時候有了罰款這個權利?

不知道監理罰的這款誰來出,包工頭肯定不出的,不出這就要算在工人頭上了。一個農民工不知道辛辛苦苦幾天才能掙回這2000元?2000元可能對大老闆不算什麼,擱到工人頭上是不是太殘酷了?

誠然,安全問題是大事,罰款也是對工人的一種告誡,是讓他們遵守安全紀律,為他們生命安全負責,嚴厲懲戒,杜絕安全事故這件事情本身無可厚非!我們大家都知道工地上的安全隱患比不戴安全帽問題嚴重的比比皆是,如果按照目前這個監理罰款力度,不知道哪個施工單位還願意去幹,掙得錢還不夠監理罰款!!!

所以,對待安全問題加大控制力度沒毛病,工地應該始終貫徹”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生產理念,在任何事情面前,生命永遠是第一位的。

但是作為監理,當你手中有了這個權利,也不能拿雞毛當令箭,責罰無度,問題總得分個輕重緩急,我們不能把甲方賦予我們的權利當做甲方剋扣承包商費用的刀槍!我覺得在安全管理問題上,罰款不能當做最終的目的,獎優罰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方位上策!

大家說對吧?


監理段工


看了那麼多回答,發現大多數人並不十分了解建設工程監理的實際工作範圍和權限。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因此,權利來源於建設單位授權,監理依據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工作基本職責是“三控二管一協調”再加上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定職責,監理實施範圍一般從勘察、設計直至竣工後的缺陷期、保修期,貫穿了整個施工階段。題中罰款2000一事,除非業主授權,監理常規做法是現場拍照取證,當即糾正,並告知承包方專職安全員處理,如不聽勸,不改正,則向承包方開出安全《監理通知單》要求限時整改,就算業主授權,如非多次發生,且已事實存在安全隱患,監理一般不會採用罰款方式處理問題。而且直接罰到個人的是小包工頭的權力,監理只會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樣承包方也只是在應付分包方款中扣除,最終對責任人個人如何處罰是他的直接領導決定。


謎一樣的海


我在工地幹這麼多年的瞭解,監理不可能對工人罰款二千元,原因很簡單,監理有監理的職責,而工地安全項目部有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有提醒多力,無權罰款。

工地都有整套的規章制度,都是按章辦事,說二千也是嚇唬你一下,現實中鮮見罰款的例子,不要說二千,五十都沒真正罰過,。

罰款說一下容易,但落實很難,農民工不可能交罰款,必引糾紛,掠動警方,而從工資扣除也很難,因為農民工工資是從包工老闆手裡發,從項目部到包工頭還有個環節,另外建設單位到年底了結算,扣不了,如真扣,罰款變罰包工頭罰了,又鬧矛盾。

總之,未見過對安全帽罰過款,看到了人人管,提醒帶好,沒帽不準進工地,因為這事罰太麻煩,要經過項目部,好多單位,老闆都到場,到場也是爭吵,落實不了。


54弓


工地上做工,一般來說都有一個警示牌,叫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內。佩戴安全帽,作為一個建築人員來說,對自身的安全防護是必要的,但現實建築行業的參建者,就偏偏有些人把戴個安全帽作業看成是額外負擔。只要看看沒有管理者在周邊,就會把帽子往邊上一放。這是一個很不好的現象。給予罰款理所應當。但作為一名監理,信口開河,一開口罰2千,這也十分的缺少人性。你監理有監督人家執行安全規範的權利,但見違就罰未必得人心。去年我在天津北辰的一個工地,人家開發商抓安全的小夥,專司拍照沒帶安全帽的,拍到一個,罰五十,建築單位的管理在場的共同被罰二百多少的,亦然把開罰單當作創收的手段。這實際上也不可取,難道世界上什麼事都只能靠罰才能觸動人心嗎?我認為絕對不是。


明一言


如有約定或制度,"執法"合理,並且正當。

一般情況,工地不戴安全帽罰款50~100元,最高200元;2000元的處罰情況應該是屬於屢教不改,拒不守紀的情況,下此"重手",實屬應該;建築工地安全無小事,不採取非常手段不足以維護制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2000元實屬微不足道。

但是有些情況我特別擔心;一些所謂的"大"企業,在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時,根本不切合實際,亂來一頓。這就要求管理人員更需要多學習安全文明施工規範和規定。

我幾次在項目工地上發現,"大"企業(總承包單位)的管理人員,特別是安全員,對於強調戴安全帽的要求,實在是矯枉過正。工地在開工之初,既無塔吊,又無高空作業,處於基礎施工階段,每天一幫人只要來到工地,除了安全帽,其他什麼也不說。固然培養戴安全帽習慣的方法可取,不是除了戴安全帽就沒有其他安全隱患。例如:深基坑土方有塌陷隱患、超過2米高作業有墜落(傾倒)危險、臨時用電隱患、機械設備操作不當、交替施工作業的人員傷害等等,安全隱患處處存在,時刻潛伏在工地。

戴安全帽的重要性不能疏忽,隱患更多的方面更不容忽略,在這裡就我的經驗想告訴大家:安全防範不是靠罰款、貼制度來完成的,更不能顧此失彼,避重就輕;安全文明施工靠的是管、看、查、糾,理論代表不了實際,懶惰是保證不了安全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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