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啟《淮安府志》記載的《西遊記》就是百回本《西遊記》

天啟《淮安府志》記載的《西遊記》就是百回本《西遊記》

最早記載吳承恩作《西遊記》的是天啟《淮安府志》。該書記載有兩條,一條是卷16《人物誌》,另一條是《近代文苑》。《人物誌》的內容是:

吳承恩性敏而多慧,博極群書,為詩文下筆立成,清雅流麗,有秦少游之風。復善諧劇,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數奇,竟以明經授縣貳,未久,恥折腰,遂拂袖而歸,放浪詩酒,卒。有文集存於家,丘少司徒匯而刻之。

另一條是同書卷19《藝文志》一《淮賢文目》,其文曰: 吳承恩《射陽集》四冊囗卷 《春秋列傳序》 《西遊記》。

康熙24年(1695)修的《淮安府志》繼承了前人的做法,有關記載相同。①

有人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此《西遊記》僅是一篇普通的遊記而已,不是指今天列為四部古典文學名著的百回本的通俗小說《西遊記》。我認為這種懷疑是沒有根據的。其理由如次:

首先,天啟《淮安府志》記載吳承恩的《西遊記》是當時人記當時事,不會有錯。

天啟《淮安府志》修於天啟6年(1626),距吳承恩逝世剛40餘年,② 修志人一般都是年高德劭的耆舊鄉紳,他們記吳承恩的事,大致相當於今天60多歲的人記文革的事一樣,當為親眼目睹,親耳所聞,不會有錯的。清乾隆間人吳玉搢,在他的《山陽志遺》卷4中就曾說過,“郡志謂出先生手,天啟時去先生未遠,其言必有所本。”

其次,將天啟《淮安府志》關於吳承恩的幾段記載聯繫起來看,《西遊記》就是“名震一時”的“雜記”中的一種。一般的遊記是不會“名震一時”的,所以它就是人人愛讀的通俗小說百回本《西遊記》。

古代地方誌中記載一個人的事蹟,往往要在幾處出現,例如“人物誌”中記載其生平、思想、宦跡等,而“藝文志”中記載其作品名稱,以至於具體詩文;“選舉志”中記載其中舉人、進士的時間,“坊表”記載為其樹立的坊表(如果有的話),“古蹟·墳墓”中記載其葬地。如果將這些都放在一處敘述,既不合體例,又容易造成重複。所以利用方誌研究一個人,必須將幾處記載都要看到,還要將幾處的記載放在一起研究,才能全面瞭解一個人。天啟府志的兩條記載是互為表裡的,將它綜合起來看,就會產生一個完整的概念:《近代文苑》中所云“敏而多慧,博極群書”,“復善諧劇,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是說吳承恩具有寫通俗小說的本領,並且還寫了幾種,而且寫的書很有名氣,轟動一時,在淮安地方來說是人所共知的。

《淮賢文目》則記載其具體著作,其中有《西遊記》。以“博極群書”的文學功底,“善諧劇”藝術風格,寫出來的作品“名震一時”。這樣聯繫起來一推敲,這《西遊記》當然就是那社會上流行的百回本通俗小說《西遊記》了。還能有什麼普通的遊記能“名震一時”!吳玉搢就是這麼理解的。他說:“初不知雜記為何等書,及閱《淮賢文目》,載《西遊記》為先生著”,他便認為《西遊記》就是“名震一時”的“雜記”中的一種,就是通俗小說。比他稍晚一點的阮葵生,也具相同的說法。③ 今人郭箴一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第六章中也說:“(吳承恩)生前善諧劇,著雜記數種,名震一時,《西遊記》即為雜記之一”。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雜記”是否包括通俗小說,也就是說百回本小說《西遊記》是否可以稱之為“雜記”。

這就牽涉到文學作品分類中的小說概念問題。在今天,小說是的指有完整或者比較完整故事情節的文學作品,在古代,小說的概念比較寬泛,因為它多數是從史書、傳記文學發展來的,所以這類文學作品後來就跟著叫“記”、“志”,或叫“傳”,甚至稱之為“志傳”、“傳記”。

吳承恩就曾稱前人小說為“傳記”。他在《禹鼎志序》中說,“嘗愛唐人如牛奇章、段柯古輩所著傳記,善模寫物情,每欲作一書對之”。牛奇章即牛僧孺(779-847),他的代表作是《玄怪錄》,段柯古即段成式(803~863),其代表作是《酉陽雜俎》。此二者皆典型的唐人傳奇小說,而吳承恩則稱之為“傳記”。這是他對小說下的一種定義。但這決不會是他個人的意見,或許就是當時社會上公認的定義。他這麼說是遵循當時的社會習慣,他說的“傳記”,別人就會理解他說的是《玄怪錄》、《酉陽雜俎》一類的作品,不會理解成別的東西。雖然小說可能還有其他的叫法,如叫“傳奇”,(我們今天都習慣稱之為“唐人傳奇”)但將它說成“傳記”,在當時肯定也是不會錯的。

唐人劉知已在《史通》內篇“雜述”第34中分小說為十流,“八曰雜記……求其怪物,有廣異聞。若祖臺《志怪》、幹寶《搜神》、劉義慶《幽明》、劉敬叔《異苑》,此之謂雜記者也”。這就是說,在唐代就有人稱小說為“雜記”的。這個說法一直被後人沿用,清人褚人獲《隋唐演義序》說:“昔人以《通鑑》為古今大帳簿,斯固然也。第既有總記之大帳簿,又當有雜記之小帳簿。此歷代志傳演義諸書所以不廢於世也。”褚氏即認為“志傳演義”即是雜記。

宋代的類書《太平廣記》,幾乎收入了宋以前的全部小說,你看他那“引用書目”中那些書名,絕大多數不是叫“傳”,就是叫“記”。如果把兩類合起稱呼,自然就是叫“傳記”了嗎?吳承恩稱其為“傳記”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太平廣記》第484至第492卷這九卷書,那那些較長的,在當時就是通俗小說(一卷只一兩則),如《李娃傳》、《東陽夜怪錄》等,歸為一大類,稱之為“雜傳記”。“雜傳記”實際上就“雜記”加“傳記”,是兩種叫法合起來的名稱。所以稱雜,大概是因為所記內容龐雜,有志怪,有博物,還有敘述史事人物,因而被稱之為雜記、雜傳記。 從上述情況來看,天啟《淮安府志》的編者,稱吳承恩的小說《西遊記》為“雜記”,這恐怕也沒有什麼不規範的,而是順理成章的。也許因為當時對小說還沒有統一的叫法,而“雜記”的叫法又是其中一種,稱之也可以的罷。因此,這“雜記”中的《西遊記》,理所當然的就是通俗小說《西遊記》。 第三,天啟《淮安府志》所載《西遊記》不可能是一篇普通的遊記或者其他什麼性質的文章。

同名書是在互不通信息的情況下出現的,如果已知別人已有過叫某某的書名,一般是不會再用同樣的名字為自己的書來命名的。今天常有同名作品,一般是從文字類作品改編成影視類作品,或者由影視類作品改寫成文字類作品。這大都由原作者改編的,即使由別人改編,但都是徵得原作者的同意,承認原作者著作權的情況下進行的。

自宋元以來,唐僧取經故事以各種文學樣式在社會上廣泛流傳,“西遊記”在人們的心目中,就開始具有固定的所指。特別是吳承恩的百回本《西遊記》問世後,在社會上褒貶各不一樣,但是各個階層的人士,從達官貴人、文人學士、老少婦孺、工農士商,販夫走卒,無論你是贊成它或者反對它,有一條卻是一樣的:大家都愛讀它,甚至到處傳講,無不為它的深刻的內涵、優美的故事、恢諧的筆調所折服。因此,在吳承恩時代,大凡人們一提到“西遊記”三個字,人們就會聯想到唐僧取經、孫悟空、豬八戒的故事。也這是說,在當時《西遊記》一名已成固定內涵的專有名詞,就是特指唐僧取經故事的戲曲或者小說。阮葵生就說過,“射陽去修志未遠,豈能以世俗通行之元人小說攘列已名?”這足以證明小說《西遊記》是“世俗通行”人所共知的。基於這個原因,後人即使到他所在地西部某處旅遊,寫成一篇遊記,也絕不會再用“西遊記”來命名的。一是會被人與天下熟知的小說混淆,二者是怕人說你孤陋寡聞,連大家耳熟能詳的小說《西遊記》都不知道,還用這個名字來作文章題目。以今天來說從前,巴金的小說《家》出版以後,肯定是不會再有一部書取名《家》的罷。《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有了中譯本以後,大約不會再有人寫一本同名的小說了。同樣道理,也可以這樣推理:吳承恩如果不是小說《西遊記》的作者,即便他寫過一篇去西部的遊記,他也不會用《西遊記》來命名;如果吳承恩的《西遊記》僅是一篇普通的遊記,天啟府志的編者就不會將它記到《淮賢文目》裡去。本人孤陋寡聞,百回本小說《西遊記》問世以外,還未見過一部或一篇再叫《西遊記》的書籍或文章。有的只是《西遊記》的續書之類,但要加上“續”、“補”、“新”之類的限定詞語,以免與原著小說《西遊記》相混淆。

第四是通俗小說能否入地方誌的問題。

通俗小說能不能入志,在古代可能沒有統一的說法。大約有些人是不肯接納通俗小說的,但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通俗小說雖是小道,但古人並不諱談。許多學者在研究經史,撰寫經世治國文章的時候,還常常講到通俗小說《西遊記》,而且還要收到他們的文集中去。明代謝肇淛(1567—1624)《五雜俎》卷九談及《西遊記》時說,“置狙於馬廄,令馬不疫。《西遊記》謂天帝封孫行者為弼馬溫,蓋戲詞也。”在他的另一著作《文海披沙》中又說:“俗傳有《西遊記演義》,載玄奘取經西域,道遇魔祟甚多,讀者皆嗤其俚妄。餘謂不足嗤也,古亦有之。神農嘗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黃帝伐蚩尤,迷大霧,天命玄女授指南車;禹治水桐柏,遇無支祁,萬靈不能制,庚辰始制之;武王伐紂,五嶽之神來見,太公命時粥五器,各以其名進之。至於《穆天子傳》、《拾遺記》、《梁四公》,又不足論也。《西遊記》特其濫觴耳。”清代紀昀(1724—1805)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中經常講到志怪雜記,而卷九《如是我聞》中直接講到《西遊記》:“吳雲巖家扶乩,其仙亦云邱長春。一客問曰:‘《西遊記》果仙師所作,以演金丹奧旨乎?’批曰:‘然。’又問:‘仙師書作於元初,其中祭賽國之錦衣衛,朱紫國之司禮監,滅法國之東城兵馬司,唐太宗之大學土、翰林院、中書科,皆同明制,何也?’乩忽不動。再問之,不復答。知已詞窮而遁矣。然則《西遊記》為明人依託無疑也。”錢大昕(1728—1804)《潛研堂集·長春真人西遊記跋》說:“長春真人《西遊記》二卷,其弟子李志常所編,於西域道里風俗,多資考證,而世鮮傳本,予始於《道藏》鈔得之。村俗小說演唐元奘故事亦稱《西遊記》,乃明人所作。蕭山毛大可據《輟耕錄》以為出邱處機之手,真郢書燕說矣。”焦循(1763-1820)《劇說》卷四:“元人吳昌齡《西遊記》,與所俗傳《西遊記》小說小異。”

古代也有許多儒家學者認為地方誌可以記載通俗小說,他們似乎沒有禁忌和規矩的束縛。清代金石學家吳玉搢(1698—1773)在他的《山陽志遺》卷4中說:“天啟《舊志》列先生(吳承恩)為近代文苑之首,雲‘性敏而多慧,博極群書,為詩文下筆立成,復善諧謔,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初不知雜記為何等書,及閱《淮賢文目》,載《西遊記》為先生著。考《西遊記》舊稱為證道書,謂其合於金丹大旨;元虞道園有序,稱此書系其國初邱長春真人所撰。而《郡志》謂出先生手,天啟時去先生未遠,其言必有所本”吳玉搢,字藉五。

《清史稿》儒林二有傳:“官鳳陽府訓導。著有《山陽志遺》、《金石存》、《說文引經考》、《六書述部敘考》,又著《別雅》五卷,辨六書之假借,深為有功,非俗儒剽竊所能彷彿也。”《淮安河下志》卷11說,他“嘗南浮大江,訪求奇人逸士,與涉歷山谷,採獲古蹟,證其所學。窮冬匹馬走塞上,登居庸關,所至就戍卒野人,叩以山川阸塞,時徘徊叢莽落日中,至竟日不食,人多怪之。後遊京師,時翁覃溪方綱、朱竹君筠,方以考據金石稱專家,聞玉搢至,爭出所著以相質。嘗主秦尚書蕙田家,蕙田所著《五禮通考》多出玉搢手訂。世有奇文殘字,博物家所不能辨者,皆踵門求教。”像這樣一位考據學者,時代比我們早,應該說他的封建正統意識肯定比我們還要濃厚,但他就不懷疑天啟志記載的《西遊記》就是通俗小說。

清代經學大師丁晏(1794—1875)也堅信不疑。他在他的《石亭記事續編•書西遊記後》中說:“《潛研堂集》跋《西遊記》雲:‘長春真人《西遊記》二卷,其弟子李志常所述,於西域道里風俗,頗足資考證,而世鮮傳本,予始於《道藏》鈔得之。小說《西遊演義》,乃明人所作,蕭山毛大可據《輟耕錄》以為出邱處機之手,真郢書燕說矣。’晏案,錢氏謂明人作甚是。記中如祭賽國之錦衣衛,朱紫國之司禮監,滅法國之東城兵馬司,唐太宗之大學土、翰林院、中書科,皆明代官制。邱真人乃元初人.安得有此官?其為明人作無疑也。及考吾郡康熙初舊志藝文書目,吳承恩下有《西遊記》一種。承恩字汝忠,吾鄉人,明嘉靖中歲貢生,官長興縣丞。舊志《文苑傳》稱:承恩性慧而多敏,博極群書,復善諧劇,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西遊記》即其一也。”丁晏,字柘堂,江蘇山陽人。

《清史稿》儒林三有傳,說他精於考據,於十三經都有論著。④ 像這樣的學者,也沒想到方誌中不能記載通俗小說的禁忌,一直緊持認為天啟志記載的《西遊記》就是小說。為了使吳承恩的小說《西遊記》不再與丘處機門人李志常的《西遊記》相混,淮安楊慧生特地將李書刊刻出來。丁晏為他作了《楊慧生重刻西遊記序》(頤志齋文集卷五),又重複了上述觀點。丁晏雖是位經學大師,同時對通俗小說也很予以關注。如他讀了《醒世姻緣傳》以後,認為其作者就是蒲松齡。丁晏也是一位通俗小說愛好者和研究專家。⑤

如果說因為他們是淮安人,有點“地方主義”。那麼外地學者也有許多人是同意吳玉搢、丁晏的說法的。陸以湉(1802—1865)《冷廬雜識》說:“《西遊記》推衍五行之旨,視他演義書為勝,相傳出元邱真人處機之手。山陽丁儉卿舍人晏據淮安府康熙初舊志藝文書目,謂是其鄉嘉靖中歲貢生官長興縣丞吳承恩所作;且謂記中所述大學土,翰林院、中書科、錦衣衛、兵司馬、司禮監,皆明代官制,又多淮郡方言。此足以正俗傳之訛。”鄧之誠(1887~1960)《骨董瑣記》中說:“《西遊記》相傳出邱處機手,非也。山陽丁儉卿晏據康熙《淮安府志》,是其鄉吳承恩所著。承恩嘉靖中貢生,官長興縣丞。書中所述,皆明代官制,且多淮郡方言。”至於魯迅、胡適這些當代的大學者,他們的態度大家都是知道的,就用不著贅言了。

阮葵生雖也是淮安人,但他卻認為小說不值得記載到地方誌中。乾隆年13年(1748)修《山陽縣誌》,他在京城任刑部侍郎,又博學多聞,著有《茶餘客話》,頗知名。在淮安他是一位有影響的朝廷大老。當時的知縣金秉祚,曾就吳承恩所作《西遊記》一事詢問過他。他回答說,“此事真偽不值一辨”。所謂“不值一辨”,有兩層含義:一是天啟府志所記吳承恩作《西遊記》這件事本身是不用懷疑的,那就是一部“通俗演義”小說,肯定是吳承恩所作。二是此書僅一部“通俗演義”小說而已,根本用不著記到府志裡去。就因為他這一句話,乾隆《山陽縣誌》,以及據此編纂的乾隆《淮安府志》便沒有再記載吳承恩作《西遊記》了。其不入志的原因,正因為它是一部“通俗演義”小說,如果真是一篇普通的遊記,也不至於遭到如此厄運。⑥

編纂天啟《淮安府志》的時候,社會正處於重大變革時期。前不久李三才在淮安做了十多年漕運總督,辦了許多有利於國計民生的事情,成為東林黨人政治代表人物。他在淮安漕署闢了一個東林書院,聚眾講學,淮安府出現了一大批覆社成員。當時政治黑暗,朝廷腐敗,社會動盪,以東林黨人為代表的知識分子,要求民主,思想十分活躍。另一方面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現資本主義萌芽,人們普遍主張突破理學對人性的束縛。在文學方面出現了大量的反映市民生活的戲曲、小說作品,在創作、刊刻印刷、閱讀傳播通俗小說方面,出現了全新的局面。吳承恩的《西遊記》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的一部通俗小說,是當時人們熟知的。在當時條件下,人們讀小說,談小說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文人的文集中談小說,批點小說是很平常的事。天啟年間,《淮安府志》的編者將吳承恩有小說《西遊記》記入了府志中,在那個年代是很自然的。所以用不著懷疑,天啟《淮安府志》所記《西遊記》,就是百回本通俗小說《西遊記》。

註釋:

① 魯迅《小說舊聞鈔》:“康熙《淮安府志》卷11《文苑傳》及卷12《藝文志》,所載吳承恩事蹟及著作,並與天啟《淮安府志》同。”

② 學術界一般認為吳承恩的卒年為1582年。參見蘇興《吳承恩年譜》。(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12月北京第1版)

③⑥ 此見阮葵生《茶餘客話》卷21,原文如下:“金漳山先生令山陽,修邑志,以吳射陽撰《西遊記》事,欲入志;餘謂此事真偽不值一辯也。按《舊志》稱:射陽性敏多慧,為詩文下筆立成,復善諧謔,著雜記數種。借未注雜記書名,惟《淮賢文目》載射陽撰《西遊記通俗演義》。是書明季始大行,里巷細人樂道之,而前此未之有聞也。世乃稱為證道之書,批評穿鑿,謂吻合金丹大旨,前冠以虞道園一序,而尊為長春真人秘本,亦作偽可嗤者矣。按明《郡志》謂出射陽手,射陽去修志求遠,豈能以世俗通行之元人小說攘列已名?或長春初有此記,射陽因而演義,極誕幻詭變之觀耳。亦如《左氏》之有《列國志》,《三國》之有《演義》,觀其中方言俚語,皆淮上之鄉音街談,巷弄市井婦孺皆解,而他方人讀之不盡然,是則出淮人之手無疑。然射陽才士,此或其少年狡檜,遊戲三昧,亦未可知。要不過為村翁塾童笑資,必求得修練秘訣,則夢中說夢,以之入志,可無庸也。”他於《西遊記》書名後還加上“通俗演義”四個字,即更表明他認為天啟府志所載《西遊記》就是通俗小說。

④ 《清史稿》儒林三丁晏傳:“生平篤好鄭學,於詩箋、禮注研討尤深。以毛公之學,得聖賢之正傳,其所稱道,與周、秦諸子相出入。康成申暢毛義,脩敬作箋。孔疏不能尋繹,誤謂破字改毛。援引疏漏,多失鄭旨。因博稽互考,證之故書雅記,義若合符,撰毛鄭詩釋四卷。康成詩譜,宋歐陽氏補亡,今通志堂刊本訛脫踳駁。爰據正義排比重編,撰鄭氏詩譜考正一卷。以康成兼採三家詩,王應麟有三家詩考,附刊玉海之後,舛謬錯出,世無善本。乃蒐採原書,校讎是正,撰詩考補註二卷,補遺一卷。……所著書四十七種,凡一百三十六卷,其已刊者為頤志齋叢書。”

⑤ 張清吉《醒姻緣傳新考》引孫楷第致胡適信雲:“此書作者,《骨董瑣記》以為蒲留仙。前曾訪《骨董瑣記》作者鄧文如君,叩其來歷,雲據繆荃蓀(1844—1919)《雲自在龕筆記》稿本。所記鮑廷博語,乃繆氏親聞之丁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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