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國酒”商標,茅臺依舊耀眼!

愛名網8月14日消息,隨著茅臺名聲的不斷擴張,茅臺股價也是連翻上漲,並在今年市值突破1萬億,根據媒體測算,茅臺的市值,已經擠進了TOP20,僅次於中國銀行。

一直以來,茅臺酒在宣傳上與“國酒”緊密聯繫。

但茅臺一直用的“國酒茅臺”這個名號,其實只是自封的,沒有官方認可。雖然多年來申請“國酒茅臺”商標這件事茅臺反覆在做,但一直沒成功。

沒有“國酒”商標,茅臺依舊耀眼!

下面來了解一下茅臺集團的商標革命史:

茅臺的動作始於2001年9月,在長達18年裡,先後多次提交申請,且屢敗屢戰。

並且,今年5月2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再度決定,對茅臺集團申請使用“國酒茅臺”作為商標不予核准註冊。或許在同道們看來,“國酒”商標不可能被批准。

但茅臺不服“國酒”商標被否,在經歷了多次駁回之後,這次茅臺集團轉而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訴訟。除了起訴商評委,茅臺集團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據瞭解,被茅臺集團起訴的多個酒業在接到應訴通知書後,都在積極準備應訴工作。某種意義上來講,茅臺集團此舉以一挑三十的操作,也是厲害呦。

沒多久,可能茅臺集團考慮到起訴多個酒業的行為過於魯莽。常言道:“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昨晚,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官方對外宣佈,“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我們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沒有“國酒”商標,茅臺依舊耀眼!

與此同行,茅臺集團表示,將繼續感恩前行,一如繼往、一心一意做好產品,以過硬的產品品質、溫情的品牌服務回饋社會。將繼續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與廣大兄弟企業和衷共濟、同心攜手,盡心盡力維護好白酒行業來之不易的競合發展生態,維護好數代茅臺人鑄就的良好發展局面,努力推動白酒行業不斷向好。

總而言之,筆者彷彿看到了一齣戲,茅臺集團自導自演。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國工商管理總局早前就發佈過《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

其中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應當嚴格按照以下標準審查:

1、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2、對帶“國”字頭但不是“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組合的申請商標,應當區別對待。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質量特點或者具有欺騙性,甚至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者容易產生政治上不良影響的,應予駁回。

國酒,從字面意義上說,就是代表了一個國家酒文化的酒,一個國家最好的酒,“不喝不是中國人”的酒。

如果哪家酒廠能把這個稱號冠以商標之上,無疑是奠定其品牌江湖地位的重大飛躍。

屠龍刀、倚天劍,江湖人士個個垂涎三尺,又都不敢據為己有。

能力、資格夠不夠是一方面,那麼多武林同道都盯著,誰稍有異動都會被吐沫淹死。

綜合多方分析,多方因素阻礙,茅臺集團想要註冊“國酒”商標,做“國酒茅臺”,商標獲通過的概率自然而然就變得很低,“國酒”商標申請遭遇第N次失敗,順其自然也是大概率事件。

沒有“國酒”商標,茅臺依舊耀眼!

文末筆者援引圈外人話:“國酒”不能隨便冠在一個企業身上,“我們需要的是白酒市場公平的競爭秩序,‘國酒’不能被茅臺集團一家企業獨佔”。然而,即使沒有“國酒”商標,茅臺依舊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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