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好久不見



王菲,好久不見

不偽飾,不慌張


人生百年,之於王菲,更像遊戲一場。


她認真地玩,好奇心蕩漾,撲向一叢又一叢的小歡喜。



外界人聲鼎沸,都是身外之物。


生產前一天,她還在約麻將局。


參加慈善晚宴,有音樂,一扭一扭就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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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晚宴結束,有人說她美。她就不以為然:“還好美,都多大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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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會防禦惡言惡語。但極容易被捧殺。


當年王朔和劉震雲一起參加一個筆會。


劉震雲開捧:“王老師,小說寫得非常不錯。”王朔謙虛,說不行不行。


第二天,劉震雲照誇。王朔還是謙虛。


第三天,王朔就接了茬,說:“我覺得我小說是寫得不錯。”劉震雲當場就把臉翻過來,對旁邊的人說:“一般人最多就扛住三天。”


王菲經年累月地面對這種捧,卻沒忘記自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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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王菲在臺灣,參加一檔綜藝節目。主持人誇她是國際巨星。


她板著臉:“你們別吹了。”



出演《天下無雙》,她被提名為第22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


對此,她的感言只有四個字:“太奇怪了!”



陳家瑛說,她任何時候都很真實。臺下是。臺上也是。“她不會有一些假的面孔讓你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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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真,不是人設。確實是她不屑於偽裝,也不習慣於討好。


歌迷不討好。面對大家的狂熱,她曾說:“我不明白為什麼歌迷一天到晚想見歌手?”


導演、大佬、老闆也不太討好。


演《重慶森林》時,她臉一直臭臭的。因為,“我討厭王家衛。”


有次她去逛金店,碰到楊受成。楊受成說:“隨便選,我送你!”王菲說:“誰要你送啦,我沒錢自己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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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王菲還沒結婚,生了孩子。公司老闆知道後,說:“你要想清楚。”



她翻白眼,說:“我想得很清楚!”


她就是這個樣子,言語有刺,但又莫名地有趣。


有一陣子,王菲被娛記們列為最難採明星NO.1,因她實在是信馬由韁,又無所顧忌。

和竇唯離婚那陣子,記者問她相關事宜。她臭臉:“跟你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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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很頑強(作為娛記,很不怕死了),繼續說:“我們的讀者想知道啊。”

王菲繼續菲氏懟人:“跟他們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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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依然在努力。“因為你是公眾人物嘛。”

“我是公眾人物就必須要把我所有的事告訴你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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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娛樂圈的人知道,媒體真的是重中之重。

筆桿子能成人,也能殺人。影響力驚人的平臺上,專業寫作者幾乎能以一篇稿子,給你加上一個標籤,定一個性。


很多藝人都懂得其中利害。出席活動,開發佈會,經紀人隨身都帶著一堆紅包,見記者就發。 發奢侈品的也有。 總之,就是希望能借助媒體,營造好形象。 王菲這麼拽兮兮,真是......少見! 她曾回應過與媒體的關係,說:
“我和媒介的關係,就算有矛盾,有不愉快,也不會影響我做音樂的感覺。這些只是音樂以外的事情,以後也不會影響我做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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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此話,你就明白了。她不是不懂事兒,她只是明白自己要什麼。


捨棄的,她能承擔。


想要的,她敢追求,也能追求。

所以看王菲的時候,你會忘記她的年齡。


因為她清澈、篤定,不慌張。


春風得意時,不慌張。

不那麼得意時,也不慌張。

面對萬人演唱會,更不慌張。整臺演唱會下來,她最多說聲“謝謝”。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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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慌張是要有資本的。


膽怯、退縮、寒冷、無成就、無光芒之人,都容易自亂分寸。



他們會將自己的匱乏投射出去。認為關係不好。世界不好。萬物都是灰撲撲的。


但自在如王菲,則會將自己的豐盛感投射出去,欣賞已來的、已去的一切。身心舒展,享受人間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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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內在,有底氣,於外在,有光芒


之前有人問:為什麼是王菲?

為什麼她能成為一種女性力量的代名詞?而不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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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想來,無非兩個原因。


內在有底氣。
外在有光芒。


王菲是天后,有頂級的唱功。


湯湧曾在博客中國中發過一篇文章,說:王菲是創造傳奇的人。


而她也用自己的音樂,鞏固了這個標籤:傳奇。


張國榮說她是“唱歌的天才”。


鄭秀文說,“王菲是藝術家,我們只是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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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英剛出道時,王菲去錄音棚看她。當時那英在唱《夢醒了》,王菲走進去,說:“你只管唱你的,不用管我。”


然後一邊即興加入了和音。


那英聽完傻了。“佩服得五體投地。”


她知道自己這方面的厲害。


有一回,她獲得金曲獎,站在臺上說:“我會唱歌這我知道。對金曲獎評委給我的肯定,我也給予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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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實在是牛逼到可以任性,也牛逼到被所有人寬容。


就像李亞鵬曾說,有時候吵架,想到人家能唱歌唱成這樣,就別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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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底氣奠基,她的自由就立得住。



有一回,她去日本。日本記者問她對日本唱片市場是否感興趣?

王菲說:“沒什麼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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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嘻笑怒罵,愛恨隨心。


不喜歡,就直言。喜歡,就去牽他的手。


當年她站在人群之中,對謝霆鋒說:“牽手嗎?”他說:“牽吧。”她就抓住他的手,勇敢地走在億萬人的目光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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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那麼多猶疑。


也沒那麼多臆測、試探、恐懼、權衡、算計。


那英剛出道時,王菲已成名。兩人一見如故。王菲喜歡那英的性格和才華,不管她是否是新人,依然視之為朋友。


她跟團隊說:“車先別開,等會兒那英上我車。”


化妝時也說:“讓那英到我房裡來化。”


世人都說,她是冷的。實際上,她有自己的熱。
她認定什麼,就熱氣騰騰地去追求,去建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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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的人生辭典裡,很少有“別人說,別人認為,別人都這樣”的標準。



更多是“我覺得,我認為,我應該”的自主。


她和朱光潛一樣,活在此時、此地、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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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至美,永遠綻放,一直純粹,始終知道“我是誰”。


2018年《幻樂之城》出來以後,許多人被王菲的姿態驚豔。


她已經50歲。卻輕盈飄逸如少女。


她穿著粉色茸裙,蹦蹦跳跳,如早春桃花,出現在眾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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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刻意去融入集體,沒有諂媚,自然而然地,活成了一個純粹如初的人。

而純粹,才能無懼歲月。



何為純粹?即,言行一致。始終如一。


她一直跟隨內心的召喚。“我覺得快樂,OK,我就去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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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的時候,公司最初為了包裝她,給她改名王靖雯。


給她設計外形、穿著、音樂風格、歌曲路線,甚至面對媒體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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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常生氣:“穿的衣服都是別人挑好的,往你身上一掛,名字也給改了,完全不是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當時的藝人為了成名,多數都會配合。
王菲不願將就,說:“可我不喜歡啊!能紅就紅,不能紅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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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是他者的標準。



喜歡,是自己的標準。


他者的標準在王菲的世界裡,被無限弱化。


這一點非常重要。 當你去問一個人,什麼是成功,他告訴你的答案,就是一個標準。這樣的標準達不到,你就會不舒服。 還有,如果你去問別人,什麼是愛,什麼是幸福,什麼是意義。所有人告訴你的,都是一個標杆,你會不由自主地去比。


一比,就會有高低。


一有高低,你就會不安。


但王菲沒有。她的標準只有一個:我快樂不快樂。


我的感受是第一位。


舒服,我就去做。不舒服,我就不去。


所以她不受控,活在自己的生命中,自在如風,沒有扭曲過,沒有壓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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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熱忱、成就、綻放,即成至美。


有人說,王菲被上天厚待。


她實在令人羨慕。她活在我們將就人生的反面,輕靈如水,美如仙。


但我想說,生存的狀態,與你生存的方式有關。


一個人,若也能敢於逐夢,熱忱不息,不斷成就自我,那麼,你也能閃耀綻放,擁有至美力量。


王菲做到了。


所以,在很多人的世界裡,她不僅是歌手,還是一種精神代名詞。


她以自己的存在,告訴每個女性,美,即自由。



美,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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