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考辦關於進一步加強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通知

省會考辦關於進一步加強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通知

省會考辦關於進一步加強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局、仁懷市教育局、威寧縣教育局:

我省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於7月6-8日進行,為維護考生利益,保證考試公平公正,實現安全、平穩、順利的考試要求,現就相關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密組織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教育部委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級考試,其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學生參考人數多、考試時間長、考點設置較為分散、社會影響較大,所以對考試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貴州省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黔教會通〔2018〕6號)文件精神,做好考務工作人員的選派,開展各級考務人員培訓,考試期間主考、副主考必須全部在崗。監考教師做到不培訓不上崗,嚴守工作職責。

二、認真準備,科學安排

考試前各考點要組織考務人員認真學習新修訂的《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黔教會通〔2018〕7號)文件,同時制定當地考試應急處理預案,積極做好應對各類考試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要對考點各類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保隨時處於工作狀態。

三、加強防範,開展教育

各考點要利用校園網站、廣播和黑板報等媒介形式,大力開展考試誠信教育、警示教育。認真組織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文件。考試前,學校要組織每一名考生簽訂《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四、監督檢查,執紀問責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選派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到考點進行巡視,考點設置在鄉鎮高中、民辦高中及沒有進入標準化考點的學校,必須安排人員駐點督考。考場內外必須安裝考試期間, 嚴禁考生將手機等移動通信設備帶進考場,凡帶手機等移動通信設備進入考場的,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無效。無線電信號屏閉設備。考務人員要認真對照自身職責,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凡因未按照工作程序盡職盡責,發生問題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考點主任是第一責任人。

附件: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doc

◆ 稿件來源: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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