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世界的征服者”

不過,儘管羅馬人把地中海變成了自己的內湖,但如果僅此而已,他們也頂多只是英勇善戰的騎兵,開疆闢土的漢子,甚至殺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羅馬對世界的貢獻,卻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裡,羅馬絕不僅僅只是一座城市,一個國家,一段歷史,更是一種文化和精神。


那麼,羅馬留給世界最寶貴的遺產是什麼?


基督教,羅馬法。


也許,這才是羅馬征服世界的利器,永垂不朽的原因。是的,自從安東尼和埃及女王克婁巴特拉兵敗自殺,屋大維被稱作“奧古斯都”,延續了五百年的羅馬共和國就終結了。之後的羅馬帝國,跟中國的兩漢並駕齊驅。他先是興盛,後是分裂,最後滅亡。西羅馬帝國,亡於中國的南北朝那會兒;東羅馬帝國,亡於中國明朝的景泰年間。


西羅馬帝國亡於公元476年,東羅馬帝國亡於公元1453年。


羅馬的日子,夠長的了。


這麼長的日子,那麼大的地盤,羅馬人是靠什麼來維持和維繫的?


契約。


作為“希臘人的好學生”,羅馬人把希臘人建立的契約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基督教和羅馬法,都是它的集中表現。基督教,就是“與神簽約”。簽約有兩次,先簽的叫“舊約”,後籤的叫“新約”。羅馬法,則是“為人立法”。立法也有兩種,一種叫“公法”,一種叫“私法”。公法是處理國家事務的,私法是處理國民關係的。有了公法和私法,國家與國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於亂成一團。尤其是國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為當他們需要安全的時候,有法律保護;需要自由的時候,又公私分明。


國家的功能,被羅馬法成功地體現。羅馬作為國家,又豈能不成功?


明確界定“公私兩權”,合理處分公權力和私權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東羅馬帝國來完成的。其時,中國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歐洲則兵戎相見,烽火連天。這不能不讓人感慨系之!是啊,羅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頭腦和法律興趣。他們竟然想出這種辦法,來管理那龐大複雜的國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時還樂此不疲。


法治,也許是羅馬的秘密所在。


德國法學家耶林說過,羅馬人對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當然,法律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沒有羅馬軍團的鐵蹄,這一切都可以免談。羅馬,其實就像法國畫家熱羅姆筆下的共和政體:壯碩的女神左手拿著橄欖枝,右手拿著鋼刀,身後是一頭隨時都可能怒吼的獅子。


但,這跟圖騰又有什麼關係呢?

羅馬——“世界的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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