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民辦學校新生學費最高不得突破每學期15000元

復學在望,學費牽動千家萬戶。
記者今日獲悉,長沙市發改委和市教育局已發佈《關於長沙市2019年秋季公參民辦學校學費收費標準及相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9年秋季公參民辦學校新生學歷教育學費最高不得突破15000元/生·期,每期學費在上年(學段)基礎上漲幅不得超過 20%。


公參民辦學校是依託公辦名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即“名校辦民校”,已成為長沙教育的組成部分。
2019年7月,湖南省發改、教育、財政三部門發文,要求對全省公參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學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審批。
此次《通知》發佈前,長沙市發改委和市教育局就公參民辦學校學費進行了成本監審、徵求意見、集體決策等相關程序。
記者瞭解到,最高限價並非是各公參民辦學校學費的校最終定價,如湘郡培粹、中雅培粹、青竹湖湘一外國語學校、長沙市湘一立信學校、長沙市怡雅中學、長沙市明達中學等學校,其初一年級2019年學費均遠低於最高限價。
《通知》有效期三年,公參民辦學校原自定的2019年秋季學費標準高於發改、教育部門制定的最高限價標準部分,衝減2020年春季學費。
沒達到辦學規模或辦學成本超過15000 元/生·期的公參民辦學校,可依申請根據成本監審情況重新核定學費收費標準。
另外,公參民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公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由學校據實收取(不以盈利為目的),報市或縣發改部門備案後執行。
長沙市發改委副主任易鷹表示,長沙此次依規結合實際對公參民辦學校辦學成本進行收費規範,既保證了義務教育階段辦學非營利性公益至上原則,又給予民辦學校適度發展空間。

在提高公共服務產品質量的同時,減稅降費降低生產生活成本,有利於提高公共服務的滿意度和獲得感,體現了長沙營商環境優化的包容普惠創新。
該負責人透露,此輪學費規範涉及長郡、雅禮、一中、師大附中等公辦學校參與辦學的多所民辦學校,發改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定價程序,防止因學費過度上漲導致變相“以錢擇校”的教育不公平。

長沙市:民辦學校新生學費最高不得突破每學期150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