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紅被爆“黑料”至今無迴應,原來和郭曉冬趕著去採購醫用品

之前寫了一篇關於“韓紅被抹黑”的文章——《 》,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也有部分網友對於其中一些信息存在疑惑。

韓紅被爆“黑料”至今無回應,原來和郭曉冬趕著去採購醫用品

六六蒐集了目前公開網站能查到的信息,通過對比發現,其實那個所謂的“黑料”,大部分是沒有技術性的捏造,只要和目前的公開信息對比,就可以看出來。

當前疫情緊張,許多人在為抗擊疫情日夜奮鬥,韓紅以身作則和力求透明的慈善態度,也讓大家非常感動。但是感動歸感動,還是希望大家能客觀地看待這個事情。

下面一一為大家分析:

1、關於公益支出佔比的問題

看回那個爆料人的發言:第一次重點強調了“韓紅慈善基金2018年公益支出占上年餘額的45.87%,遠低於國家要求的70%”。

韓紅被爆“黑料”至今無回應,原來和郭曉冬趕著去採購醫用品

之後,評論中有網友指出,這個數據不正確。70%,是我國“慈善法”中對於公募慈善基金會每年的公益支出佔比要求。慈善法第30條規定:

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是的,比例是和“上一個年度的總收入”相比,而不是本年度的基金餘額。從韓紅基金會官網的審計報表中可以看到2017年年度的收入和2018年公益事業的支出金額:

韓紅被爆“黑料”至今無回應,原來和郭曉冬趕著去採購醫用品

從這兩個數據可以算出,這個比例達到了61.87%。再說回國家對於這個比例的要求,“慈善法”中對於公募基金會的要求是不低於70%,但對於非公募類基金會沒有明確規定,只說明“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稅務等部門依照前款規定的原則制定”,目前是按照《基金管理條例》實施,也就是非私募類基金會,本年度公益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度總收入的8%

該爆料中,用一個項目不對應的數據來對比規定的數據,用公募基金會的法規來評判非公募基金會,得出的結論是韓紅基金會的公益支出達不到國家的要求。但實際上,韓紅基金會2018年的公益支出佔了上一年度總收入的61.87%,遠高於要求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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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公開受捐的問題

前面用的是韓紅慈善基金會官網公開的2018年的審計報表中的數據,也一直強調,韓紅慈善基金會是屬於“非私募基金會”,所以不該用公募基金會的標準來做比對。

有網友提出另一個疑問:既然是非私募基金會,為什麼韓紅在1月29日可以在網站上公開發布受捐的信息?

這一切矛盾的關鍵在:韓紅基金會是在2019年8月8日才拿到了公募基金會的資格證書,之前一直是一個非公募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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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來自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官網,北京民政局也有同步信息

所以,2018年的公益事業支出佔比要求,是按照非公募基金會的規定;而2020年1月29日的網絡公開募捐,也並非違法。

3.關於信息公示的規範性

之前的文章中也看到,有另一個博主指出:韓紅基金會對於捐贈物資的去向沒有詳細的報表。

韓紅被爆“黑料”至今無回應,原來和郭曉冬趕著去採購醫用品

實際上,韓紅基金會官網的月報中,有列出了項目捐出的物品數目,但具體的金額確實也沒體現在報表中。這是沒法否認的事實,但通過同類明星慈善基金會對比,拉高踩低,這就太偏激了。

中華民族好善樂施,互幫互助是我們的優良傳統之一。以前,我們總認為,我通過自己的能力幫助到需要的人了,問心無愧。但是在高速發展的今天,為了慈善公益的良性發展,嚴格的規範,非常有必要。

結語

目前,對於網上的這些信息,包括突然停止受捐,韓紅基金會至今沒有正面的回應。這段時間沒出聲的韓紅在幹什麼呢?和郭曉冬、濮存昕去了山東日照採購醫用品了。

韓紅被爆“黑料”至今無回應,原來和郭曉冬趕著去採購醫用品

或許,清者自清,無需過多辯解;或許,對韓紅來說,爭分奪秒支援抗擊疫情,比其它什麼事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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