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共同赡养父母,父母立遗嘱把全部遗产留给最小的儿子,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沉默的诺亚


大家都说该遗嘱有效,只是不太合情理,或要修改继承法等。我也略谈点看法。首先谈夲题做法,果有问题,我认为没什么问题。因我国家赡养无经济能力的父母是子女的义务,所谓义务就是无条件的,如同父母养育子女是义务一样,所以一般不要把赡养和财产挂勾。国家法律的规定肯定有其合理性 的。事实上我们这亇社会上如此做法也是很多的,如农村很多女儿和儿子一样瞻养父母,但继承是不平等的,这与我们5000的传统文化有关,同样儿子多亇,遗产分得多少不一,也是有的,这与我们国家亇人财产不丰厚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就那么多财产,父母和子女的感情也不一样,与其把祖产零星分给众人,不如留给欢喜的或贫困勤俭的子女。即使一亇很有钱的大老板,他不均分家产而是更偏好更爱的子女也是常事,因爱是情感决定的,不是等份的,会有偏心的。另对于私产,国际上都是这样规定,私人的财产严格地受到法律保护,就包含了私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当然社会是进步的,私人的财产分配会随着时代的文明而更合理。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更好地理解和尊重私人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如无遗嘱规定的,那就按法定继承更公平的处理。


依山傍水758


这样问题,外人看来,感慨几句,当个笑谈,但是谁摊上谁闹心,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父母的偏心和不公平。

从法律角度,父母有权支配个人财产,就是说,他们的财产爱给谁就给谁,这是他们权利,但是这里面就有个问题,就是把财产给了小儿子,然后其他所有费用其他儿女均摊,尤其是住院费用,法律上没毛病,但情理上,确实欠妥。

尽管是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也不一样长,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父母还是要公平一点好,现在这么做显然不公平,也会人为的导致家庭矛盾,这种矛盾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父母这么做,完全是在激化矛盾。

正确合理的做法一:财产归小儿子,那么主要赡养义务归小儿子,其他儿女按照各自的孝心,照顾老人,给老人买东西,依靠个人认知,而不是法律规定,法定赡养义务归小儿子。

正确合理的做法二:老人的财产不着急分配,老人的花销,由老人的财产出,不够的,几个儿女均匀分担,公平合理。

正确合理的做法三:老人的财产不分配,所有的老人所需费用由几个儿女分担,待老人故去,资产均匀分配。

补充两点:家里困难的,可以多照顾一下。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可以多分。家里条件好的,可以让出分配的遗产,这是自愿和协商的,而不是强迫的。


韩东言


虽然很不公平,但这份遗嘱确实是有效的。


如题所述,一对老夫妇共有几个儿子,他们就让几兄弟轮流赡养自己。老夫妇俩的身体都不是很好,三天两头就会生病,为此平时需要花费较多的医疗费用。但是,几兄弟对此都毫无怨言。

后来,老夫妇俩做出了一个颇具争议的决定,他们找人订立遗嘱,将自己遗产全给小儿子继承,其他几个儿子一毛钱都分不到。几兄弟知道这事以后,小儿子当然心里美滋滋的,但其他几个儿子心里就不是滋味了,觉得平时大家都在赡养父母,凭什么只有小儿子独吞遗产呢?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那么,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是肯定的。虽然这份遗嘱看起来很不公平,但确实是老夫妇俩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任何的效力瑕疵。并且,法律并没有将遗嘱效力和赡养义务对等起来,并不是说你履行了赡养义务,父母就必须把遗产给你。

当然,其他几个儿子如果心里确实不太舒服,那么可以在平时适当少履行一些赡养义务。因为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显然,老夫妇还有遗产可以处分,并且多到了可以令兄弟反目的程度,并不符合没有经济来源这个条件。

综上所述,这份遗嘱确实是完全有效的。当然,如果老夫妇迷途知返,可以订立新的遗嘱,废除这份不公平的遗嘱。


冰焰


兄弟共同赡养父母,父母立下了遗嘱,却把自己的财产,房产都给了老儿子。我想说的话就是如果几万块钱的房产,如果说因为这些就影响了兄弟之间的感情,不值得的。再有,如果家有贤妻,可能会很圆满的化解这个矛盾,可能他会支持自己的公公婆婆,把钱给自己的老儿子。

我老婆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兄弟两个,所以说父母对我们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大的奢望,就是希望我们能够幸福的生活就好。我是老大,凭借着自己的奋斗,日子过的也还不错,所以说为了让父母住上舒适的房子,我给他们买了一个楼房。进了楼房以后,老两口的生活大有改观,我那个弟弟家里条件不好。一家三口,只有他一个人在外面上班,所以说家庭条件就限制了他们的开销,因此我的父母就把一个人的退休金给了弟弟。可这都不算什么,每天弟弟和兄弟媳妇儿还会带着孩子去母亲那里吃饭。有的时候我的心里感觉到不平衡。我真的想教训教训这个弟弟,后来我的老婆说,咱们上班工作这么忙,他们一家三口能够围在老人的身边,让老人们感觉到快乐,幸福,这不比什么都强吗?再有的话就是如果你弟弟的生活条件不好,你的弟媳妇儿真跟他离婚的话,你单身的弟弟和侄女不也是你担心的人吗?有的时候觉得他说的话真是这样,反正我是想通了,所以说母亲给弟弟多少钱,弟弟他们啃老,我都不会在意。我在意的就是老人们生病了的话,他们能多帮助我一下,不添乱就好。



伊春美食美客


兄弟几个人共同赡养父母,而父母却把所有的遗产留给小儿子,这种做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首先说遗嘱问题。如果父母去世之前意识清醒,并且父母没有被他人胁迫,遗嘱上的内容是父母的真实意愿,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我想任何一个人看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父母的做法有失偏颇,这么做太让子女们心寒。本来其他几个兄弟都尽到了赡养父母的责任,只有小儿子没有赡养父母,但是父母却将遗产全部留给了小儿子,这会让其他几个兄弟作何感想。对于其他几个兄弟来说,小儿子没有能力并不是他们的错,但是恰恰却成了他们无法继承父母遗产的缘由,真的为其他几个兄弟感到委屈。

而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父母遗产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会依据子女所尽到赡养父母责任的多少来进行分配,也就是说,谁在赡养父母的事情上用心,谁就能更多的获得父母的遗产,当然父母在实际分配时也会带有一些个人的主观意愿,但是一般不会像题中所说的那样去分配。


  •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这种情况,兄弟姐妹众多,子女之间年龄相差较大。所以在父母去世时,最小的孩子有可能还在上学,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老来得子,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也要分情况,如果你觉得在你去世之前孩子无法达到成年,或是还不具备生存能力的话,那就不要再生了。


如果你把他生下来的话,你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陪伴他成长,给不了他足够的爱,而等你撒手人寰,他就无依无靠了,最后只会让他恨你。

  • 把遗产留给小儿子的弊端
你认为兄弟姐妹之间会互相帮忙,将来依靠年长的哥哥姐姐的话,生活不会有问题,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你去世了,你自己的孩子如今需要其他孩子帮忙抚养,这种做法本身就有问题,这是父母不负责任的表现,你为了一己私欲却让自己的孩子们受罪,你是有多狠心,才会让自己的孩子替你遭罪。

其次,这个最小的儿子如今成了其他兄弟姐妹的负担。因为其他兄弟姐妹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等到你去世以后还要拿出来一部分经济和时间去照顾弟弟,你认为其他孩子会不会恨你。

最后,遗产问题。本来子女就对你的小儿子和你有意见,而如今你将遗产又全数给了这个小儿子,这势必会让其他子女与你和小儿子反目成仇,就更别指望将来他们能相互帮衬了。所以,如果不能保证小儿子获得你的遗产后能够独立生存的话,就不要轻易将遗产分给他,等到他把你的遗产用光后,在没有其他兄弟的帮衬下,他要如何生存呢?

所以说,如果父母想要孩子将来能生活的幸福,兄弟姐妹之间关系能够和睦的话,就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子女,而且不光是生前要做到公平,死后也要如此。


活而不凡


您好!

这是一个挺难解的问题——涉及到情与法之间,孰重孰轻。

先说说结论:如果老人订立的遗嘱完全符合法律形式要件的要求,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老人去世之后,到底是否要按照遗嘱来执行,是由小儿子决定的。如果小儿子坚持根据遗嘱继承,其他兄弟几个分到老人财产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从“法”的角度——遗嘱是否有效是关键。从“情”的角度——为老人、为兄弟情分的取舍是核心。

以下从两个方面:遗嘱如何判定有效性、兄弟之间如何处理,做一个说明和建议。

从“法”的角度

涉及到财产方面的遗嘱,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其他指定好继承人,不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程序来执行。而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

  1. 老人订立遗嘱期间,是不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指的是老人订立遗嘱期间,头脑是不是清晰、思维是不是正常。如果能证明其正常,说明具备订立遗嘱的最基本条件。

  2. 老人订立遗嘱,是不是完全自己的意思表示。题主提到,父母因为觉得小儿子岁数小、能力差,所以打算把财产全留给他。如果是老人真实的意思,单纯从法律角度,老人这么做是没问题的。但是我只能说:老人的心眼好,对条件差的孩子心疼。

  3. 财产是不是都是个人合法财产。注意,如果是父母,父母要订立两份遗嘱,不能俩人共立一份。共立遗嘱在目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这其中就涉及到每一位老人写的遗嘱里面,财产是不是完全属于每一位老人个人的。如果完全属于,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4. 遗嘱格式规范,清晰准确,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要求。这个不展开讲了,题主并未提及具体的遗嘱形式。自书、代书、公证等,不同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我国《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遗嘱满足上述条件,基本可以认定:遗嘱合法有效。未来,只要遗嘱继承人不放弃,其他子女争取财产的可能性不大。

从“情”的角度

题主提到,兄弟共同赡养,共同承担父母不菲的看病医药费用。首先,个人对于几个兄弟这种做法非常支持和赞同!——是为老人健康考虑。

因为老人做的这个决定,让兄弟几个感到不公,这种情况题主家并非个例。家事难断,这里仅能给出题主两条建议:

  • 如果大家都认同“在老人生前为老人花费,是对老人的赡养”,那么先不要去计较未来老人财产分配的事情——这是求自己心安。做该做的事情,但求心中无愧就可以了。


  • 对于小儿子,在老人生前与兄弟几个做同样的付出,老人万一过世后得到老人全部的财产,这一点,只能看他自己如何考虑。不管是否尊重老人的意愿,对于兄弟情分的决定权,在他个人手里。所以,不妨兄弟几个可以专门坐下来谈谈,看看小儿子的态度。有时候,“钱上见人”,得利的人,不一定赚了;没有得到财产的人,未必是损失。


一纸家书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样的事情只能用无语来形容!就象我老婆兄妹四人,老岳父七十八高龄去了今年满三年,走后剩于三万四千元存银行以备今年八十岁的老岳母不时之需,现在二舅哥的儿子、媳妇及所有外甥们有空都孝敬老人钱,但大舅哥有个不成器的大儿子得知老人有钱就回家要走了!老岳母惯坏了他也没办法,偏偏拿着钱还要在弟媳妇面前抽风,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谁都象吃个苍蝇不舒服!偷偷劝老人不要给,一句他家穷!谈个女朋友今年结婚,那损仔变着法帮女家要彩礼钱,弄得老岳母都对我有意见,说我借少了,怕他家还不上似的!不敢还嘴,心里却在说,你四个子女每年就我一人孝敬,我还不是为你岳母在我妈面前一句话:“把小姑娘(我老婆)推到火坑了”!那存银行的三万四千元有多少是我孝敬的,嘴里没牙不怕牙疼!扯远了,这三万四千肯定会直接给那损仔,二舅母肯定会大闹(当我面说了),糊涂的老岳母好日子就到头了!经就又该我来练了:头疼头疼头疼!


大浪淘沙8422


这个问题其实很现实,我父亲生前住院③月,我陪护,目睹了很多家庭医患赡养关系的冷暖心酸残酷,有一个家庭父母都出车祸偏瘫,儿子还在读初中小,女儿20岁不到,担负起时长半年陪护至今,大小便毫不忌讳,精神压力经济压力没有让她倒下,陪护的质量让我都汗颜,我在头条发过她掺护他父亲锻炼走路的视频……有一家儿子女儿三个,把他们父亲丢在病房请陪护,没有亲人的守护我只能呵呵,可怜他家老人最后时光孤独可怜恐惧无助……所以我觉得谁对父母最真挚福报给谁最合理,敷衍应付了事者巴不得老人早走好分产者法律就不应该给予份额,不然对真孝心者太不公平了。


月升野钓


有效的!

为什么呢?因为父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拥有财产的处分权。

同时父母去世后,遗嘱优先!

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发生财产继承,子女父母均分,并且: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是,还是那句话,有遗嘱的话,真实有效的遗嘱优先!以上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则不实行。

虽然,父母只把财产留给一个子女,让人内心难受,但是!作为子女,不管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我们应该尽心照顾年迈的父母,就像我们小时候,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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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天下


父母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拥有财产的处分权。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所以,父母将房产通过遗嘱形式由小儿子继承,完全是符合法律规定。

实践中,经常出现以下理由拒绝拒绝赡养父母。

1、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2、父母没有将财产给自己继承,应当由继承的人承担赡养义务;

3、放弃继承父母财产,也不承担赡养义务;

4、父母再婚;

从法律上来说,这些理由都是站不住脚。从法律来看,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没有设立前提条件,更不存在以继承财产为前提。

当然,符合法律的未必都符合情理。这世上也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便是共同抚养,肯定也有的子女做的多,有的子女做的好,有的子女做的不够等等情形出现。但不管怎么样,作为父母的个人财产,不应该对父母的财产处分行为抱有抱怨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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