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但是受傷一方在派出所願意私了,接受賠償的情況下,還能走司法程序嗎?

殤城6891


你可以自己聘請律師打刑事訴訟官司,但是如果你在派出所的調解書上簽字了,這個輸贏就不好說了,建議你還是諮詢律師。不過提醒一下,現在的律師費可不便宜,一般一場小官司幾個週期下來,包括上訴啥的,都要好幾萬。而且你這要是簽字了,輸贏真的不好說。

另外既然可以私了的,那肯定是沒有構成故意傷害的立案標準,如果達到立案標準了你想私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多就算治安案件,不私了最嚴重也就治安拘留15天,但是關鍵問題是你有沒有還手?你有沒有還手?你有沒有還手?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你只要還手了就是互毆,要拘留兩方一起拘留,並不是說因為你受傷了,打架吃虧了就只拘留對方。所以關鍵問題是你有沒有還手?要是還手了,哪怕一下,我建議你還是算了吧。


不知不覺歲月已老


想了好久我審題有點矛盾

如果您是打人的一方,受傷的一方在派出所想直接私了賠償,您賠償之後立個證明說已經私了賠償,對面就不能走司法程序了

如果您是受傷的一方(反之)


惡魔無需懂愛


不能,放心賠吧!不賠的話。拘留罰款,最後還是要賠醫藥費,跑不了的。但是對方給你機會賠,你賠就行了,調解協議書上有要求,不能再因此事發生任何糾紛,以及不再因此事追究法律責任。而且對方能讓你賠錢,估計是打的不嚴重,看你多少有點悔過之心,收你醫療費營養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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