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收到法院的傳票,請不要慌,一定要記住這7點。

1、法院傳票是幹什麼的?

法院傳票是指由法院統一製作,向案件當事人送達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時間到法庭參加案件審理的文件。

通俗點講就是告訴你開庭時間,開庭地點的通知單,通常也有法院用電話通知當事人到庭開庭的情況。

2、傳票都有什麼?

原告的起訴狀、審理法官的信息,還可能有舉證通知書、開庭時間傳票、送達地址確認書、訴訟風險提示等相關文件。

3、怎麼分辨傳票到底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人工送達,法院工作人員會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至當事人手中,在核實清楚當事人信息後,會有一個簽收的過程;如果是電話通知一定是人工的方式,並會告知當事人涉及案件的具體情況,法庭、審判人員、聯繫方式等具體信息,請當事人本人到法院領取傳票。接到電話可以及時撥打法院對外公開的電話號碼或直接到法院查詢。

注:在電話中詢問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密碼,甚至要求打錢的都是騙子。

4、法院會通過什麼方式送達傳票呢?

送達是指司法機關、執法機關和仲裁機關將有關法律文書依法定程序和方式送交當事人的行為。

法院送達傳票的程序主要有三種途徑:

由案件法官或書記員電話通知當事人直接來法院立案大廳訴訟材料收發室簽收;

通過“法院訴訟文書專遞”方式郵寄送達;

法官、法官助理、或書記員穿著正規制服直接上門送達法律文書,在送達時,工作人員需出示工作證件。

5、收到傳票的應對方法。

積極應訴,避免消極殆戰。

接到傳票最好要簽收,拒籤只會在之後的訴訟對己方不利。

簽收傳票後,

一定要第一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可以查看對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據資料,以便在應訴甚至反訴的時候針對對方的證據來反駁。還要去獲取己方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

諮詢律師

在瞭解案情後最好諮詢一下律師,請律師分析一下當前情況,決定是否反訴,是否申請法院調查權,在舉證期限內,蒐集並提交對己方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如要將反訴狀已經材料寄送到法院的一定要留下該快遞的寄送憑證,用以日後作為輔助證據。當然,也可以全權委託給律師。

6、收到傳票之後玩消失?

那你就只能面臨兩種後果了:缺席判決就是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做出的判決,如果你必須到庭,經過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還會被拘傳。

7、如果原告起訴的事實是假的?

可以在收到起訴狀後15天內進行書面答辯,也可以在法庭上進行口頭答辯,由於法院會將答辯狀發送給原告,所以答辯狀的份數為法院一份,加上對方當事人數。答辯內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也可以是實體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訴要求等。

注意:要積極應對,注意配合法院的工作程序,如果開庭時間不合適可以商量調整。要注意送達地址確認書的地址和“舉證通知書”上的時間,千萬不要因為己方的錯誤而導致了最後的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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