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外國人名的翻譯習慣是不是該糾正一下了?感覺很多音譯的名字很不準確?

把__留給__


這個問題不用老百姓操心,國家在建國初期就設立了主管機構,記得好像直屬國務院,統一管理各國語言翻譯成中文標準用字和詞,規範國內官方文件用語,主流媒體所用的文字譯音人名地名和詞都是從那裡得來的,不要總是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月亮圓。



鄉村小老頭3


中國最早接觸並翻譯西方文字的是廣東人,後來是香港人。許多英語中的名詞都是按照粵語的發音來註釋的。比如:奶酪,現在是按照它的本質結合滿族人已有的類似食物來翻的。以前有翻成忌司,起士等讓人摸不著頭腦。再如切片面包,以前翻成吐司,透思……這是講單純的音譯最好只用於地名人名……我不是翻譯家知之有限,總之,其中問題很多……


周方851


如何統一翻譯,如何翻譯得準確,確實是個問題。有些名字不要說在中國兩岸四地,單在中國大陸都不統一。例如,亞馬孫,亞馬遜;格林威治,格林尼治;本拉登,本拉丹;最近的蘇萊曼尼,蘇萊馬尼……等等。兩岸四地不同的就更多了!有一點我不明白,為什麼有的地名全音譯,有的採半音譯呢?比如紐約(全音譯),新西蘭(半音譯,臺灣地區譯作紐西蘭)等等。希望國家重視這個問題。


黑髮漁樵


這個是真應該改改了,不能再一味的按發音來了,雖然大多外國人名不像我們的名字那麼有深意和上一輩的期待。但人家還是有自己的文化的,我們翻譯應該更重視他們的文化含義,能讓我們對外國人有一個更好的理解。



一葉生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比如john, 英語念“蔣”,但是拉丁語系大部分國家念“有汗”,最早翻譯聖經是為“約翰”,沿用至今也沒必要改了。歐洲語言大部分受拉丁影響或者就是拉丁演變而來。一般來說,在中國,很多人喜歡來幾句散裝英語顯得自己有文化,英國人美國人喜歡來幾句散裝意大利語來顯得自己有文化,意大利人喜歡來幾句拉丁來顯得自己有文化。在好萊塢的古裝片裡“凱撒”不念凱撒,念“希色”。所以,你認為音譯不準確,實際上是因為英國人自己都認為他們是沒文化的野蠻人。


上海老克勒808


音譯不可避免的有很大侷限性,有許多發言在漢語裡是沒有的,只能是近似。而同一個名字在英法德西四國又大相徑庭,拼寫和發音都發生變化。如John約翰這個來自聖經的名字,英語發音“蔣"(近似),德語發音“咬汗",法語發音“讓",西班牙語發音“胡安"。Michael,英語發音"邁克爾",德語發音“米夏埃爾”,法語發音"米雪爾",等等。


深泉116


絕對應該,但絕對不行。因為中國有個翻譯局,頑固地拙守著它所謂的約定俗成的官方譯名,哪怕它自相矛盾地一面強調名從主人,從本音的原則,一面又讓與十屬主完全不似不像的音充斥媒體。英國首相的名字明明最貼切近似的中文音是“江森” ,卻偏偏要弄個“約汗迅”。墨守成規,腐朽不堪。窩頭翻個兒: 現了大眼還堂而皇之。


富春觀魚


首先國內新華社會定期公佈指導譯名。

其次,人命地名翻譯有規範:

1、自名原則

2、完全音譯原則

3、遵循母語或來源原則,不使用英語或其他語言轉寫的發音

4、儘量貼近發音原則

5、約定俗成原則;對未作出規範前出現的譯名和規範譯名出現後實際相對於民間流傳的名字幾乎不被使用和接受的,可以不使用新華社規範譯名或音譯原則。在標準化與普遍接受之間,如果標準化接納成本太高,會做出例外

6、信達雅與政治原則

7、漢字圈不音譯原則,中國之外的朝韓日越等國的人名地名,直接使用其漢字寫法。


連噴霧器都被註冊了


單單一個TRUMP,大陸我知道的就有兩種翻譯,一個翻譯做特特朗普,一個翻譯做特魯姆普。其實兩個翻譯和英語發音區別都很大,翻譯成川普才是最接近英語翻譯的


帝國的敵人


最不準的應該是翻譯的韓國人的姓!比如翻譯的韓國姜姓,韓文發音怎麼聽都是康音而不是姜音。再比如翻譯的韓國張姓,怎麼聽人家韓國人發音都是江而不是張!還有宋,人家明明是發的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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