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地下管道是不是需要繳納契稅


根據《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14〕66號)第二條的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因此,購買地下管道業務不涉及土地、房屋權屬的轉移,不需要繳納契稅。

購買地下管道是不是需要繳納契稅


契稅的計稅依據有哪些

1、按成交價格計算

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2、根據市場價格計算

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

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4、按照土地收益定價

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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