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忽略小事——幸福生活的“法則”

不論世界多麼狼藉,人們對幸福生活的追求卻始終如一。

然而人生世間,五色皆迷,人們每天與真相不期而遇,卻又因恣意造作而與其失之交臂。

他們抱怨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他們祈求他人的無私和諒解,他們期待著那些自己並不真正需要的東西。

人們總是自視甚高,通過自我欺騙以求騙過他人。他們總是用“自由”二字企圖為自己的恣意造作進行辯護,卻終究招致禍端。

人們總是把目光投射向那些“大事”,對他人的“小肚雞腸”嗤之以鼻。他們卻不知——

千里之堤不會被洪水沖垮,卻會最終毀於蟻穴。


不要忽略小事——幸福生活的“法則”


許多時候,我們並不能用言語表述,也並不能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人啊,總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解,彷彿只要騙過了別人,就可以騙過自己的真心一樣。

他們一面要求別人盡心盡力,一面又愛惜自己的羽毛。他們很少顧及別人的感受,卻又要求別人包容他們的肆意妄為。

我們其實並不知道自欺欺人有什麼意義,所以當一切外境的災禍來臨時,人們總還在怨天尤人,從來不問問自己是否真正“問心無愧”。

1.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有云: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萬事萬物,都有它的規律和原則,當我們創造了一種規則時,如果不去遵循它,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僅存在於自己心中的“名存實亡的故事”進行辯護。

一切“真相”僅僅存在於我們為了求真而“如履薄冰”的當下,而不是給自私打上“自由”標籤的肆意妄為。

很多時候,人們真的不知道尺度是什麼,所以他們才總是把尺度掛在嘴邊。

很多時候,人們也真的不知道什麼才是自己真心所求,所以他們總是把自己的幸福毀於“自欺”。

當人們為自己賦予太多借口的時候,人們其實並不真正明白,不論多麼看似堅固的幸福,都將如紙一般脆弱,因為——

當人們通過自欺欺人而不再遵守事物的最底層原則時,一切外境都會自然向著地獄的深處沉淪。

任何契約的破裂,並非源於它的脆弱,更多是因為,在無盡的索取以及被過分強調的“付出”中,人們很難看到自己早已越出了契約的底線。

我們也許都需要明白——

一切內在體驗的痛苦,都是當事者長久以來自欺欺人的必然結果。

而這一點,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不要忽略小事——幸福生活的“法則”


也許有人會認為我說得過於偏激,也許還有人說許多事情是天降災禍、遇人不淑,然而,很少有人明白:

一切外境的變化是自我行為的必然結果,而內在的痛苦體驗真實無比。

請不要隨意把責任推脫到他人身上,如果人們總是在痛苦中才能“成長”,那麼生命的意義其實早已本末倒置。

請注意,痛苦也許能夠帶來成長,然而成長卻不等於要不斷經歷痛苦

當你譴責他人總是在關注一些細節而不在意“大勢”時,那你一定處於如下情境——

你已經將目光投向並不存在的未來,為此,你還在親手毀滅當下的幸福。

2.幸福生活的“法則”

許多人認為,自己總是在遵循自己的人生哲學,然而他們卻用一把歪斜的標尺企圖對他人宣稱:

我做錯事就是有自己的考慮或者是迫不得已,而別人做錯了就是違背契約和原則。

所以這世上幾乎每個人都非常自以為是地認為:

我這樣做是顧全大局,他那樣做就是不顧及我的感受。

這個世界沒有人真正理解我,人生真的很孤獨。

於是他們把不守原則稱作自由,把一切責任都歸咎他人。所以我們總是看到這樣的亂象:

父不慈,子不孝,兄不義,弟不悌,夫不仁,妻不忠。

世間從來沒有能給別人帶來真實痛苦的迫不得已,如果有,那一定是人們自欺欺人的結果。

不要把“迫不得已”和“現實問題”掛在嘴邊,因為當一個人如此為自己辯護時,事實上他自己在刻意忽視自己那個自私的念頭——

“他不值得我那樣做,而我值得他這樣做。”

事實上,只要你開始進入這種荒謬的邏輯時,你就會把一切別人的付出當做理所應當,把一切對別人的付出當做自己的偉大。

所以,當一個人明白以下三條法則時,他才真正知道什麼才是擁有幸福生活的態“度”——

1.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的餡餅代表了別人向你索取的機會。

2.任何契約,建立在彼此遵守原則的基礎上,而原則不是你個人的雙重標準。

3.自由,就是在原則規定的範圍內,你必須遵從自己的真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不要忽略小事——幸福生活的“法則”


3.破鏡難圓,覆水難收

任何關係的建立都存在一個底層契約,而在或主動或被動的情況下,不論你是否能夠意識到,這個契約在一切牢固的關係建立時就已經確立。

任何逾越契約的行為,都不可被原諒。請注意,這一點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契約關係,就好比自己的家,而家門,就好比原則和底線。當一個人放外賊進入家門時,最終的結果通常就是賊去樓空。

我們見過太多的合作因為一方“小的欺瞞”而失敗。

我們見過太多的婚姻因為一方“小的逾越”而破碎。

人們總在說,只要自己把握住“尺度”,稍微逾越也於大局無礙。

然而,我們卻見到,經常把尺度掛在嘴邊的人,其實只是把“尺度”做為自欺欺人的理由,他們從來沒有真正的尺度。

而這些人,也是最喜歡雙重標準的人。

所以,當員工總是在“細節”上偷奸耍滑時,企業遲早會一蹶不振,當夫妻總是無視“小事”的積壓時,婚姻遲早會走向末路。

“破鏡難圓,覆水難收”。原諒只代表基於外因的“不再追究”,不代表核心的“契約尚存”。

如果不能明白這一點,你終將感受到最深沉的痛苦。


不要忽略小事——幸福生活的“法則”


我們很多時候都會忽略,一切契約關係的破裂,都是因為“小勢”積累而成的“大勢”所趨罷了。

你永遠不能在砍倒樹幹的同時聲稱自己沒有傷及樹冠上的一片樹葉。

換而言之,小事是根源,大事只是現象罷了。原則遠比大多數人想象的苛刻許多,因為原則面前無小事。

對一切“小事”,我們應當引起最大的重視,永遠不要自欺欺人,如此“大事”才永遠不會到來。

最後,希望諸位朋友能夠擁有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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