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復工!貸款!企業融資四大環節必須注意的刑法風險

文:陳亮 l 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刑事業務部部長、 刑辯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律協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原以為吃了元宵就會結束的疫情,眼看著撐到了新茶上市。這幾天,終於看到新增病例開始不斷減少,企業復產復工的聲音也聽得越來越多。

在百度上輸入“啥時候可以復工”,竟然出現了三百零三萬個搜索結果。一個突如其來的超長假期,讓我們猛然發現,原來自己對工作是如此的熱愛!

不過,相較於普通員工的鬱悶,企業老闆則是另一種壓力山大。長時間的停產停工,企業無法生產,房租、工資等剛性支出卻未停止,資金鍊就快斷裂,復工又得花錢。

復工!貸款!企業融資四大環節必須注意的刑法風險

近段時間,國家宏觀金融政策密集出臺,細讀內容,可以發現明確的資金扶持、緩解企業財務壓力的信號。

資金支持力度加大 金融監管標準未變

● 2020年2月3日,人民銀行開展1.2萬億元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投放資金,確保流動性充足供應,銀行體系整體流動性比2019年同期多9000億元;

● 2020年2月4日,人民銀行繼續增加流動性供應,當日公開市場操作逆回購投放資金5000億元。人民銀行兩日投放流動性累計達1.7萬億元;

● 2020年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的金融支持措施。會議提出,鼓勵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申請,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並免收罰息。湖北省境內各類企業都可享受上述政策。

不過金融支持,並不意味著盲目、無序支持,這些金融支持措施有個前提——市場化、法治化

就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當天,中國銀保監會召開通氣會。

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肖遠企表示:“必須強調,我們並不是放鬆監管。依法監管、合規監管、審慎監管的方向沒有任何改變。監管標準一直沒有放鬆,階段性、臨時性的政策措施是沒有觸及到監管標準改變的。”

肖遠企強調,目前的幫扶是有條件的:

一是,確實是受疫情影響遇到困難的企業;

二是,企業提出申請,銀行和企業要經過協商確定具體措施;

三是,只針對今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貸款。如疫情過後,企業仍不能到期還本付息,則要計入不良。

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則介紹,銀保監會制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6類機構的監管規則,在銀保監會沒有明文出臺新的規制情況下,按照現有文件施行。P2P專項整治的方向不變,節奏不變,態度不變,以退出為主要方向,沒有受到疫情的影響。

以上兩方面的信息,傳達出國家對正規生產企業,會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幫助其渡過資金難關、儘快恢復生產。但,這一支持,並不意味金融監管的放鬆,並不意味著銀行資金的隨意、無序使用,其基本前提是:市場化、法治化。

企業融資艱難 刑法風險巨大

企業融資難,一直是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老大難問題。

一方面,企業有大量資金需求。上項目、搞生產、買廠房……都得要錢。

另一方面,受我國目前市場環境、金融體制、企業發展水平等多方面原因的影響,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融資,往往會遇到各種障礙或問題。

本辯護團隊2017年所作湖北省單位犯罪大數據分析報告即反映,企業融資環節是企業發生刑事犯罪機率最高的環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騙取貸款罪是企業觸犯最多的罪名。

簡單查詢全國法院裁判文書,2019年涉及騙取貸款罪的裁判文書高達1054份、涉及貸款詐騙罪的裁判文書達486份、涉及高利轉貸罪的裁判文書達267份。

單從本辯護團隊辦理的案件來看,就有許多企業在融資環節,遭遇刑事法律風險。

有企業在項目貸款過程中,被追究騙取貸款罪;有企業在資金拆借過程中,被追究高利轉貸罪;還有企業因資金鍊斷裂,導致銀行貸款逾期,被追究合同詐騙罪。

這些案件中,絕大多數企業都不是皮包公司,都是從事正當經營的企業,有些企業甚至是當地的行業大佬,卻都因為各種意想不到的原因,發生刑事法律風險。

而這些企業一旦出現刑事犯罪,通常會出現老闆被抓、職工遣散、企業倒閉的後果。即便是有些企業經辯護免於罪責,但也元氣大傷,從此一蹶不振。

企業加強融資過程的刑事合規管理,已成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重中之重。

加強企業融資環節管理 需要注意四個方面問題

01 加強貸款需求管理

我國的金融監管制度非常嚴格。因此,企業首先應審慎評估資金需求,制定嚴格的資金計劃。企業的貸款需要,應當與企業總體的資金計劃相符。

企業在申請貸款前,還應慎重評估還款能力、項目前景等,要避免因國家一時的政策傾斜,就盲目的上項目、要資金。

資金是有成本的,貸款是需要償還的。隨意地借貸資金,不僅會增加企業的利息支出等資金成本,同時也會增加企業在市場波動、行情變化、政策調整時貸款逾期的風險。某些時候,若干風險或因素的疊加,能使原本的民事風險、行政風險,演變為刑事法律風險。

在我們辦理的一起案件中,某企業多年來與銀行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企業貸款資金巨大,且從未有過逾期。然而一起異地的民事案件,導致該企業部分資金被強制執行,誰知牽一髮而動全身,引發連鎖反應,導致企業資金鍊斷裂,銀行貸款逾期。就在其與銀行協商時,其合作伙伴又對其提起刑事控告。最後,該企業法人代表被以合同詐騙罪立案,檢察機關指控其詐騙了包括銀行貸款在內的數十億資金。

該案中,這家企業與銀行從未有過任何糾紛,銀行也非該起刑事案件的控告人。然而,在這家企業被他人刑事控告時,或許是為了維護銀行資金安全,其在銀行的大量貸款行為,也被認定為詐騙。可見,在某些情況下,即便企業與銀行關係融洽,也可能因為其他原因,而被指控為金融犯罪。

02加強貸款申請管理

在實際辦理貸款的過程中,會有企業工作人員、甚至是銀行工作人員,放鬆申貸手續、審貸程序不嚴、流於形式等情況的發生。

我們辦理的案件中,就有企業在辦理貸款時,某些申貸資料是在銀行個別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的。甚至有案件中,出現企業與銀行工作人員相互配合,提交虛假財務評估報告的情況。

此外,在當前國家支持企業恢復生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情況下,有些金融機構出於方便企業的考慮,可能會減化相關貸款手續。比如,媒體報道某些地方的銀行,就將貸款面籤程序,改為了網籤等。

但無論如何,都不意味著企業可以放鬆自身對申貸工作的要求,我們不建議企業隨意減化申貸手續、放鬆申貸程序的管理。

一旦企業出現還款困難,這些簡化或不實的申貸資料,可能就會成為指控企業騙取資金的證據。

有一起我們辦理的案件,企業在申貸時經營正常,銀行也對其放寬管理,企業部分申貸材料,出現了信息誇大、信息失真的情況。當時這些不是問題的問題,卻在該企業無法還款而被舉報時,成為了追究企業刑事責任的重要依據。這些誇大或失真的申貸材料,被認定為企業騙取貸款的犯罪行為之一。

因此,我們通常會建議企業,一定要如實、嚴格地填寫申貸資料。不能因國家信貸政策支持,或是與金融機構關係不錯,就放鬆對貸款申請的審核和申貸資料的管理。

即使銀行簡化或免收相關資料,企業也應全面、完整地保存與申貸相關的全部資料,以備金融機構貸後管理的需要,以及在可能發生的法律訴訟中自證清白。

03加強貸款使用管理

貸到款,並不意味著可以亂用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通常都會向銀行說明資金用途。資金用途也是銀行審批發放貸款的重要參考條件,往往都會寫入信貸合同,被約定為合同條款。

這些措施都是為落實國家產生政策、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所制定的。所以,企業千萬不要認為貸款拿到手,就是企業的錢,愛咋花咋花。

我們辦理的案件中,有的企業,是在貸款資金使用過程,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擅自改變承諾的貸款用途,最後資金無法正常償還、銀行報警,該企業被指控為騙取貸款罪;有的企業,是因為企業資金管理不規範,導致企業自有資金與銀行資金混同,儘管銀行貸款都正常償還,卻無法說明出借給別人的資金,究竟是企業自有資金,還是銀行信貸資金,被認定為高利轉貸罪。

因此,企業對銀行資金的使用,同樣需要嚴格管理。

指定用途的貸款資金,必需嚴格按照約定用途使用。有些銀行貸款是指定付給特定對象的,這樣的資金更不能隨意改變用途。

即使未指定用途的貸款資金,企業也應將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不得投入股市、房市,或用於放貸、個人揮霍。

此外,企業還應注意制定資金管理的相關制度,規範企業資金的財務帳策,保管好資金使用的合同、增值稅發票等相關憑證,以便隨時證明企業貸款資金的使用,符合銀行要求和國家規定。

04加強貸款監督管理

企業除了要注意避免因申貸、用貸導致犯罪,還要防範貸款過程中被騙而導致財產損失。

我們還辦理了許多幫助受騙企業舉報、控告、挽回損失的案件。這些案件中,有的企業因輕信他人,或為賺取利息,而長期將資金出借,最終無法收回、蒙受重大損失;有的企業在與買方、銀行共同進行多方融資貸款、擔保等過程中,因企業自身管理上的漏洞,導致企業貸款資金被第三方騙取,企業還要向銀行承擔償還責任。

以上案件,無不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無不暴露出企業在資金管理制度的設計、執行、監管過程中,存在著重大漏洞。

因此,企業應當從貸款申請、合同簽訂、貸款使用等方面,制定嚴格、嚴密的資金管理制度,加強流程監管。

對企業內部從事財務、信貸等相關工作的人員,要加強教育和培訓,部分崗位可進行輪崗;對重要崗位的職責權限,要進行設計,對資金審批、使用流程,要進行細化;對各項審批文件、單據,要定期核查;對資金使用方的背景、生產經營情況要進行充分調查,對合作方資金使用情況,要進行隨機性的抽查。

因疫情影響,可能有的企業會出現相關管理人員,未能全部到崗的情況(比如雙人管理的某些事務)。此時不能隨意簡化審批手續,並應重視合同用章、資金審批等方面的管理,防止印章被冒用、資金被騙取等方面的法律風險。

總的來說,融資環節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環節,也是企業發生法律風險的高危環節,唯有審慎、嚴格、周密的資金管理制度,才能真正發揮信貸資金的力量,更好地促進企業的發展。

(陳亮律師一直專注於刑事法律服務,包括:金融犯罪辯護、毒品犯罪辯護、經濟犯罪辯護及刑事法律風險合規與防範等,辦理的刑事案件數百件,併為多家大型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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