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粟裕“一讓司令”:口頭再三讓,向中央兩次打電報讓,三讓才照準

粟裕“二讓司令”在軍史界傳為美談。

不過,“讓司令”聽起來好象很簡單,其實並不是那麼回事。中央任命誰什麼職務,那是有嚴格程序、嚴格衡量、嚴格考核的。一旦任命,特別是命令一旦下達,往往是不能更改的。這有一個權威性和嚴肅性的問題。

粟裕“一讓司令”給張鼎丞的時候,就經過了這樣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至少是經過“口頭再三讓”,“兩次給中央打電報讓”,粟裕前後強烈堅持三次,最後中央才照準的。

粟裕“一讓司令”:口頭再三讓,向中央兩次打電報讓,三讓才照準

第一次先是口頭再三讓

抗日戰爭結束後,中央決定在全國範圍內調整戰略佈局,同時調整各大戰略區領導機構和主要將領。在原華中地區,擬組建華中分局和華中軍區。中央要求華中局提出人選名單。

華中局當時提的方案是,華中分局以鄧子恢、譚震林、粟裕為常委,粟裕任軍區司令員。

1945年10月8日,中央覆電同意:“粟裕留華中任司令”。後來又決定由剛從延安返回華中的張鼎丞任副司令。

當時粟裕剛剛率蘇浙軍區部隊抵達長江北岸,尚不知道中央關於他的任命。

當粟裕在淮安看到中央任命他為華中軍區司令,張鼎丞為副司令的電報後,當即向華中局負責同志提出建議,請求任命張鼎丞為司令,自己改任副職。

不過,儘管粟裕再三建議,但並沒有得到華中局負責同志同意。

粟裕“一讓司令”:口頭再三讓,向中央兩次打電報讓,三讓才照準

第二次是給中央打電報讓

這時,中央任命電報馬上就要正式下發,粟裕告知機要科先不要發出去。他當即向中央親擬電稿,陳述自己讓司令的理由:

“昨在華中局閱悉中央以職及張鼎丞同志分任正副司令之電示,不勝惶恐。以職之能力,實不能負其重任。而鼎丞同志不論在才德資各方面均遠較職為高超:抗戰以前,均為長輩;抗戰初期,則曾為職之上級;近數年來,又覆在中央直接領導之下,功績卓著,且對於執行黨的政策與掌握全局均遠非職所能及。為此,曾再三請求華中局,以鼎丞同志任司令,職副之,未蒙允許。為服眾望以利今後工作起見,特再電呈,請求中央以鼎丞同志為司令,職當盡力協助,已完成黨中央所給予之光榮任務”。

但是,粟裕這封電報建議,中央還是沒有采納,仍然堅持由粟裕任司令。

中央堅持原來的任命,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同華中局一樣,它是建立在對粟裕深刻了解基礎之上決定的,認為粟裕擔任華中軍區司令是合適的。

粟裕“一讓司令”:口頭再三讓,向中央兩次打電報讓,三讓才照準

10月24日,中央批覆,仍堅持原來的決定,“同意以鄧子恢、譚震林、粟裕、張鼎丞、劉曉五人組成華中分局常委,以鄧為書記兼政委,粟為司令,張為副司令,譚為副書記兼副政委。組建華中軍區,粟、譚到前方工作,指揮野戰軍,鄧、張留後方工作”。

10月27日,華中局發出關於華中分局和華中軍區組成的通知,根據中央批覆,再次宣佈“以粟裕為司令,張鼎丞為副司令”。

第三次再給中央打電報讓

就在華中局發出通知的當天深夜,粟裕向中央發出了請求改任副職的第二封建議電,重申15日電報理由。最後粟裕再次懇切地對中央說:“為慎重並更有利今後工作起見,特再電呈,請求中央以鼎丞為司令,職當盡力協助,以完成中央所給予之光榮任務”。

中央這次收到粟裕的電報後,當天就進行了慎重研究,最後決定採納粟裕建議,認為他的建議“是理由的”。“中央同意以張鼎丞為華中軍區司令,粟裕為副司令兼華中野戰軍司令”。

粟裕的“一讓司令”,前後經歷了20多天時間,僅給中央就上了兩封電報。回味起來,真是令人無限感慨感動,真是令人無限歎服佩服。它充分體現了粟裕對黨的事業的赤膽忠心和大公無私,充分體現了粟裕的博大胸懷和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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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文獻:《毛澤東年譜》《粟裕傳》《粟裕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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