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 房屋拆遷時,院落、空地怎麼計算補償?最高法院講清楚了!


房屋拆遷時,院落、空地怎麼計算補償?最高法院講清楚了!


裁判觀點:空地院落要補償,並按市場價格評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中,房屋被徵收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與被徵收房屋所佔國有土地一併予以徵收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徵收人未經登記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補償的答覆》([2012]行他字第16號)第二項“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範圍,按照徵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併予以徵收補償”的規定,被徵收人合法享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無論其為國有劃撥土地抑或國有出讓土地,都應當一併予以評估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7)最高法行申3542號)

也就是說,院落空地都要納入評估、補償的。當然,在現實中,一些當事人遭遇了空地院落補償難以落實或者被故意降低補償的情況,這需要咱們被徵收人積極依法維權。

給大家的建議是:一方面應當在評估階段提出異議,要求對這部分面積依法公平合理評估價格。另一方面,在收到徵收決定後,咱們應當及時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來要求給予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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