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語文考題“難倒”原作者,都是“標準答案”惹的禍

《莊子·秋水篇》裡敘說了莊子和惠子一段關於魚的爭論。

莊子站在河邊,看見河中的魚在從容地遊動,於是撫掌笑曰:“這魚自由自在的遊玩,真是快樂啊!”

惠子聽了譏笑說:“你又不是魚,怎知道魚是否快樂呢?”

莊子聽了,反問道:“是啊,你不是我,你又怎知道我就不知道魚的快樂呢?”

惠子瞪大了眼睛,一時語塞……

這則故事告訴我們,對待同樣的事物,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獨特的理解、感受和看法,不能以自己的“思維標準”去衡量別人。

文章也是這樣。同一篇文章,不同的人,因為生活、社會閱歷不一樣,學識水平不同,會有不同的感受。小學生和中學生不一樣,大學生和成人不一樣,學生和老師不一樣,普通人和專家也不一樣,正所謂“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語文考題“難倒”原作者,都是“標準答案”惹的禍

語文教學的閱讀,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培養學生站在自己的度,去閱讀文章,理解文章,感悟其中哲理,啟迪自己人生。從這個角度來說,閱讀是無法“出題”的,就算出了題,也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可是,我們當下的語文閱讀卻不是這樣,不僅出題,還有“標準答案”。這個標準答案從哪裡來?不是從原作者哪裡來,而是從出題者那裡來。換句話說,所謂“標準答案”,就是用出題者的理解去衡量所有人的理解,凡與出題者不一致的理解,都是“錯誤”的。

就像莊子和惠子,同樣是看魚,但對“魚”的理解卻是各不相同。如果莊子是出題者,惠子就答錯了;同樣,換過來,如果惠子是出題者,莊子當然也就答錯了!

不僅是讀文章的人答錯了,就是寫文章的人也要答錯的,因為,寫文章的人也不一定知道出題者到底是怎麼理解的啊!

這不,近日,在蘇州高二年級語文統考中,有一道現代文閱讀理解題,文章摘選自王亞的一篇散文《清明》,這道題目的分值是20分。

考後,有學生通過微博聯繫上了原作者王亞,並請她作答。王亞很快作了回應。可是,標準答案出來以後,一對照,作為原作者的王亞也僅能拿6分。

自已寫的文章,自己的理解竟然不及格,這看其來實是滑天下之大極。但是,用現行語文閱讀考試的模式來看,這卻又是司空見慣的事。因為,文章雖然是王亞所寫,但題目卻不是王亞所出啊,更為關鍵的是,“標準答案”不是原作者王亞自己制訂的啊!

2017年的浙江高考中的一道現代文閱讀,也是選用了現代作家鞏高峰的一篇散文《一種美味》,文章最後寫道,從鍋裡跳出來的魚“眼裡還閃著一絲詭異的光”。考試題目讓考生解讀“一種美味”的意蘊以及結尾“詭異的光”的妙處。

鞏高峰自己表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解讀。因為當時寫這句話完全是為了搞笑,自己也不明白這個“詭異的光”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句話是用來“搞笑”的,這樣的答案,在考試中當然只會得零分。

語文考題“難倒”原作者,都是“標準答案”惹的禍

閱讀使人聰慧,閱讀使人明智。人們在閱讀他人文章的同時,不但汲取文章中的知識,學習文章中學習道理,更是在用自己的大腦進行思考,體悟文章對自己的啟示。

“讀書不是為了輕信和盲從,而是為了思考和權衡”,“使人成為完善的人”。我們的閱讀理解題目,考察得是學生的理解能力,思考能力,讓學生“吃進去的是草,擠出來的是鮮美的牛奶”。

“文章本無意,出題者加之。”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前些年的閱讀考題,也硬是要給出一個標準答案的。而實際上,這個所謂“標準答案”不過是出題者按照自己的理解給出的一種答案罷了,用出題者一人想法度千萬考生頭腦,這著實有點滑稽。

閱讀是語文教學的重頭戲,語文考試當中自是必不可少。考試當然要有題目,這無可非議。但我以為,閱讀考試卻不應該設有標準答案,考生只要言之有理,自圓其說,就可以適當給分。

當然,我這樣說,一定會遭到那些被“應試教育”毒化至深、至今仍抱著“標準答案”稻草不放的專家們的反對,果真這樣,這些人一定是人很失落的。因此,為了給那些所謂出題專家一個彰顯自我水平的機會,給他們一個心理安慰,我們的閱讀考試,還是弄一個“標準答案”的好,不過,這個“標準答案”是僅供閱卷老師“參考”,即便學生的答案與其不一致,也應該遵照 “只要言之有理,即可適當給分”評分原則,給考生進行賦分。

真誠希望,“自已的文章自己考不及格”“閱讀考試打敗原作者”這樣的新聞成為歷史;更真誠希望,我們的閱讀教學回歸閱讀的本來要義,讓孩子從此不再受“標準答案”之惑,把功夫下在“揣測出題人用意”上,而是讀自己的書,動自己的腦,悟自己的理,做自己的答案,創造自己心中的“哈姆雷特”!

語文考題“難倒”原作者,都是“標準答案”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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