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蘭州網5月30日消息 “是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嗎?我是天水市清水縣公安局,你院報臨控的被執行人崔某已被我局控制,請在8小時內趕到我局……”5月25日下午5時40分,城關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天水市清水縣公安局電話,電話稱發現城關法院被執行人崔某蹤跡。執行法官果斷決定聯繫清水縣法院協助執行,同時迅速調撥人員與車輛,趕赴天水。
為整合資源,節約執行成本,在得知另一案的被執行人也躲避在天水,需要異地執行時,執行局遂決定兩案同時集中執行。因蘭州與天水相距360公里,且是夜間行車,執行法官擔心不能按時到達,在路途中,一方面與清水縣法院溝通聯絡,由清水縣法院先將被執行人崔某帶回,保證崔某到零控時間過後不脫控;另一方面,與申請人執行人李某聯繫,就雙方執行事宜做出協商。行進途中,天空下起瓢潑大雨,等執行幹警趕到清水縣法院時,已經是5月26日凌晨4時。到達目的地後,沒有一刻休息,執行法官立即開展工作,勸說李某立即還錢,履行法定義務。而李某稱自己現在沒錢,無法一次性全部還款,法官再次向其釋明法律規定,讓其認識到執行措施的威嚴,以及規避執行的嚴重後果。
最終,崔某做出了先還3萬元,餘款6萬元於6月10日還清的還款保證,在徵得申請人李某同意後,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此,該案得以執行。此時,時針已經指向5月26日下午2時。此案執行結束後,執行法官拖著疲憊的身體,再次坐上車,奔赴天水市麥積區,對另外關於洪某、嚴某與甘肅某商貿有限公司合夥糾紛一案予以強制執行。在申請執行人的帶領下,找到躲避執行的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某,因該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城關法院執行幹警在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的協助下,決定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某採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5月26日下午6時,在吃完當天的第一頓飯後,執行幹警才得以好好休息,此時已經連續工作了36小時。5月27日,執行幹警終於安全回到蘭州。
兩天輾轉三地,行程近千里,城關法院在此次執行過程中,得到天水市清水縣人民法院與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的鼎力協助,這是城關法院眾多異地集中執行案件的縮影。“百日會戰”執行攻堅戰中,城關法院幹警不懼辛勞、迎難而上,快速高效的執行工作得到全省各級兄弟法院及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申請執行人的高度讚譽,同時更加堅定了幹警們打贏“百日會戰”執行攻堅戰的信心和決心。(記者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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