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我想問一下,你們單位是不是發什麼補助領導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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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我想問一下你們單位是不是發補助領導都有份呢?關於補助這個話題,首先是要看什麼樣的工作單位,其次這個補助是由於什麼樣的原因來給予發放的,如果說是事業編制發放補助的話,那麼一般情況下必須由財政來進行撥款之後對應的來進行發放,那麼幾乎每個人都會有相應的補助,這個都是人人有份,當然領導也是有份的,這個我們是可以確定的。

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補助,那麼主要是根據企業單位的經營利潤來決定企業單位它分為很多的部門,如果說是銷售部門創造的經營利潤,那麼很有可能它是不會給採購部門發放相關的補助的,所以說要跟自己部門相掛鉤,一般情況下企業單位發放相應的補助都是由部門一把手負責人親自來分配,所以說他自己來分配的話,通過自己的權利通過自己的職務應該會給自己分配的更多一些,這個作為底下的員工來說也是沒有任何話可以講的。

但並不是每一個企業單位都會有部門一把手來分配,實際上在公司層面也就是說從公司總經理開始就已經分配到位,所以說具體部門領導或者是企業領導會分到多少錢,那麼還要根據公司的這個管理層來決定,並不是我們自己想象的,他們能分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懂社保


這種問題我早以習慣了,就一個單位來說,所有的補助是離不開領導的(困難補助除外)。一般的來說吧,工人有的領導肯定有,而且比工人多很多。工人沒有的,領導們得到的更多。我工作了一輩子,這種情況見過的太多了!


老白58498738


這個問題其實有點傻?領導有肉吃你才有湯喝,抬頭看看你們的領導的車子房子是不是都比你的好


問天46945177


八項規定後,機關事業單位包括國企已經不允許發放各類獎金,但是一些福利性收入仍會以補助形式發放,比如餐補、車補、通訊補貼、高溫補貼、物業補貼等等,均屬於這種類型。這種補貼補助,員工有,領導作為其中一份子當然也有,不僅有,還會比普通幹部高出一點。如車補,普通科級幹部750,處級領導幹部1200,廳級差不多到2000了。還有餐補,普通幹部300多,領導一般會超過四百。通訊補貼,普通幹部150,領導也是200多。

以上這些都是正常範圍之內的補助,發放都有上級文件參照執行,按標準發放,不存在身份的區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殊補助,比如加班補助、困難補助、獨生子女補助等,這些補助都是根據工作性質和個人實際情況發放的,只有對應崗位和身份的人才能領取,造表造冊簽字領取,領導就不一定能領了。再說這些補助也沒幾個錢,估計領導也看不上。

以前單位發補助,領導發多少下面的人根本不知道。現在這些一目瞭然,發多少,幾個人領,什麼時候領的,都有詳細的造冊記錄,已經沒有秘密可言,有什麼不清楚的,直接問財務就可以,用不著大驚小怪,還要多此一問。


80後小公


我們已經習慣了領導多拿錢,少做事。無論我們加班加點多麼努力辛苦,領導的那一份補助只多不少!習慣了就好了!


空谷幽


肯定是,不然有哪麼多人迷戀權力嗎?有了權力就有了話語權。有了話語權就意味著成功!他是領導換句話說你的一切成績都是他領導你取得的。難道他不該有嗎?


用戶817819047529蘭天


座標河北某事業單位,別說補助了就是各種榮譽、獎金也都是先從領導來,領導排完了才輪到我們這些底下的蝦兵蝦將。
所以,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爭著當領導了嗎?因為拿的多呀,就是這麼直白的道理。

當然,一般的績效、年終的各種獎金都是人人有份的,畢竟是體制內,這方面大家都差不多,但是要是真要有個什麼榮譽機會,那肯定領導優先。

去年我們單位開始搞項目績效,讓每天上報考勤,說是算作最後的績效考核當中,缺勤太多的年底獎金會少發。

結果呢,在編的員工全部都是滿勤,和平常請假不請假無關,反正上報的都是全勤,但是那些編外的合同工呢,則是按照實際的請假情況上報的,當時好多人覺得不公平,但是也只是抱怨一下。

比如最近發生的事,省裡發了通知讓我們上報重點課題申報,結果領導把這個任務安排給了我,讓我要負責,但是署名的時候把領導的名字寫上。所以看出來了吧,幹活是下面的人,但是各種榮譽獎金領導也得有份。

所以如果是體制內的工作的話,我所說的這種情況特別常見,但是大家都基本習慣了,既來之則安之,把自己本職工作幹好,自己掙得那份錢沒有少就可以了。

如果覺得不平衡,那就努力往上走,當你也成為領導了,其實這些補貼獎金什麼的,都會有的,畢竟大家也都是這麼熬過來的。

至於體制外的公司企業是啥樣的,我就不清楚了,不知道是不是比較公平,按照“多勞多得”的規則?

不過怎麼說呢,其實啥單位企業也差不多,領導肯定相對手下的員工拿的多,要不說人家是領導呢。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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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阿元


在中央八項規定之下,除了上級開了口子的補助之外,不可能再有了!畢竟領導也要為自身前途考慮,但凡涉及違規放發的事情,現在沒有哪個領導還敢做。所以很多時侯,單位發放的補助都是一個普助,人人都享受,領導當然也會有。

例如我是在事業單位上班,平常單位都會發放交通生活補助、通訊補助,這些補助大家都是一樣的標準,不存在誰多誰少。然後出差都是據實報銷,後來財政局規定:出差刷公務卡。從此出差幾乎都不再用現金了,直接將出差的票據填寫之後,由單位直接劃到公務卡上。

前幾年上級部門便對單位發放補助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從2011年起,凡是單位違規發放的補助,全部予以清退處理!從那次清理之後,便明確規定:只要單位再違規發放補助,將按違規違紀交由紀監委處理。

所以我現在的單位,己經不再有其他補助,有的都是上級文件規定,允許發放的一些正規補助,而且都是彼此無差別的,領導也是一樣,並不存在特別之處。每次發放的名單都會被張榜公示,每個職工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因此單位領導也不可能為了這點蠅頭小利,而去冒險做一些事情,否則那就顯得太low了。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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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我上班26年,工作的單位有五六個,單位發放補助,不管領導參與還是沒參與這個活動,領導的那份是少不了的!我曾經在這個問題上吃過虧的。那是我在某個學校負責教學工作時,九年級(那時還是叫初中三年級)補了一個學期的課,每個參與補課的老師按課時算了一下,大約應該發放1100元左右的補助。我找領導說明了發放範圍,發放標準和發放經額,也就是彙報了一下,有領導的名字,也是平均數1100元。領導說,我沒參與補課,我不要,你去發吧。我連夜組織班主任發放。第二天早上,領導發話了,誰發的誰負責,一份不少的收回來!說是上級追查責任了!我還是一頭霧水,以為真的是發錯了。第二天收回來了,他叫另外一個副主任開始發,補助表上並沒有領導的名字和金額!但總費用少了五千元。我看了半天,我沒說啥。從那以後,凡是我負責的事,我知道領導的少不了,但不能留存證據呀。


大悟超哥


我是草根老周,草根的草樹根的根。不會冠冕堂皇只會聊聊家常。對這個問題我是深有體會。因為這個問題我曾與上級領導吵架,也可能影響了我的升遷。

記得我被任命消防隊長之後,遇到一次深夜火警。是當時夜間帶班的單位領導副職,電話通知我出警的。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山東聊城華能發電廠柴油儲罐維護,電焊工作業不慎引燃起火,火勢越來越大。當時已經下午17點了,馬上報警,聊城119武警消防出動十幾臺消防車上百名消防員滅火救援,但不幸的是因為滅火藥劑不匹配,油罐火災滅不掉。滅火戰鬥持續到半夜12點,效果不佳。這時候聊城消防支隊求援周邊消防力量,我們是中石化企業專職消防隊,有專門滅燃油火災的資源。山東省政府協調最後落實到我們消防隊出警支援。我帶隊並且參與滅火指揮部制定方案,歷時兩個小時,成功滅掉大火。受到當地政府大力嘉獎。

我們接單位財務通知,有一萬元滅火獎勵,需要製表領取。但是我的上級某領導竟然和我消防隊辦事員說,把他們三位領導的名字寫上,其中一位站領導當時還不在單位。我聽說後肺都要氣炸了。經過與副隊長和參戰戰鬥班班長商議,忍辱寫上他們的名字,和我們一線冒著生死危險的消防員領取一樣標準的獎勵。

從此以後,我基本認清上級領導的真面目。有利益他們幾乎都在數。有責任受處罰他們幾乎都沒事,他們領導的所作所為令人心寒。後來我看不起他們,所以我一直沒有升遷直到現在內退。但我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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