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三,虞詡的自保術

司隸校尉虞詡到任數月,上奏彈劾太傅馮石和太尉劉熹,使他們被免官,又上奏彈劾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都感到不滿,指責他苛刻。於是,三公上奏彈劾:“虞詡違反常法,於盛夏之季,大肆逮捕和關押無罪的人,吏民深受其害。”虞詡也向順帝上書,為自己申辯說:“ 法令是整齊風俗的堤防,刑罰是駕馭百姓的銜鐵和韁繩。然而,現在的官府,州一級委任給郡,郡一級委任給縣,層層往下推卸責任,百姓怨恨,投訴無門。並且,當今的風氣,都以苟且容身為賢能,盡忠職守為愚蠢。我所查獲的貪贓枉法案件,各種各樣,盤根錯節。三公因恐被我舉報,於是先來誣陷我。我將追隨史魚去死,向皇上尸諫!”順帝看了虞詡的奏章,於是不對虞詡降罪。

司隸校尉是監察官。

我們看到,古代做官風險很大,今天在三公的位置,明天就可能成為階下囚。

虞詡剛上任,可以先拿一些一般級別官員開刀,以在皇帝面前顯示自己履行工作職責,工作稱職,然後與大臣搞好關係,得到大臣的擁護,與皇帝、大臣們搞好了關係,那麼自己的位置也算是穩住了。

但實際上並不是像我們所理解的那樣,虞詡上任不久,就開始拿彈劾重量級官員太傅、太尉,這是為什麼呢?得罪他們有什麼好處呢?

做為監察官,如果想成績平平,暫時無憂,上述做法就足夠了,但還是有隱憂,那就是是一個無名的人,成績平平,可有可無。但如果一開始就彈劾大臣,就可以達到製造聲勢的目的,顯示自己的公正無畏,因為只有彈劾太傅、太尉這種重量級的大臣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這樣的聲勢製造出來後,就如把自己置於忠於執法的陽光之下,自己是忠於執法,公平正義的代表,如果以後自己受到什麼不測,那麼就是對法律,對公平正義的一種打壓。

虞詡就是通過這種製造聲勢來自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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