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西貝的合夥人模式

第一,13個創業分部,有分紅權

開店前3個月總部承擔所有資金成本。3個月會必須實現盈利。盈利後,向總部上繳60%的利潤,40%管理團隊自行分配。

第二,13個創業分部互相競爭,進行年度考核

全國大排名後30%則收回經營牌照和相應股份。團隊重新重組提供第二次機會,排名第一的團隊,發放新的經營牌照,實現快速擴張。

第三,用“西貝標準”為團隊賦能

總部對於供應鏈與菜品進行把控,管理團隊擁有20%菜單自定權

總結:這樣大大激勵了內部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競爭必定有考核,這樣才讓每個人才都有機會。

西貝的合夥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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