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全面禁燃,守護桐鄉“藍天白雲” 3月1日起將擴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

近日,我市發佈《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3月1日開始,我市將擴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屆時全市市域範圍內都將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16年,我市就出臺了《桐鄉市人民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當年9月1日起,該《意見》正式實施,主城區、崇福鎮、濮院鎮、烏鎮鎮部分區域及其他規定部位內均實行全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

桐鄉市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方面嚴查在禁燃禁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另一方面利用報紙、網絡、電子屏等平臺對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宣傳,提高市民知曉率。《意見》實施後的第一個春節,我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之後,越來越多的市民主動加入到禁燃禁放的隊伍中。從2018年春節開始,崇福鎮南陽村南苑陽光城小區成為村裡首個禁燃禁放小區,此後禁燃禁放區域不斷擴大。

為進一步改善桐鄉市空氣質量,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我市出臺《桐鄉市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規定自3月1日起,我市將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打擊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全市範圍內全時段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將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據瞭解,在3月1日前,原煙花爆竹區域性禁放繼續有效,禁放範圍為桐鄉市主城區的二環南路以北、二環東路以西、二環北路以南、二環西路以東所圍區域;崇福鎮區的320國道沿線以北、經三路以西、店街塘港與中山路相接區以南、崇新線以東所圍區域;濮院鎮區的永越大道以北、月河橋港以西、紫金路以南、永興港以東所圍區域;烏鎮鎮區的虹橋村、浮瀾橋村、分水墩村、銀杏社區、南宮社區、東苑社區所轄區域。

( 吳卓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