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大考中讓治理“升級”

大考中讓治理“升級”

2020年1月以來,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至全國,影響了億萬家庭的正常生活,更打亂了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成為一起重大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每一起突發事件,都是對治理體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採取怎樣的措施才能控制疫情擴散?如何以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公共政策來降低經濟社會代價?實現這些目標,需要各地快速適應複雜目標並存、多元主體參與的全新治理情境,承擔起建立秩序、提供服務的重要職責。

首先,完善信息機制。疫情發生初期,病例數量稀缺,連醫學專家也難以根據有限的信息作出判斷。正因如此,各地需要更加重視多樣的信息來源,建立相互間獨立的信息來源機制,建立信息流通、鑑別和發佈的平臺,從而協助識別重要信息,做出更加準確的問題識別和風險判斷,從而有助於在不同時間點,平衡複雜目標。

其次,提高決策能力。現行政策法規授予了省級政府發佈疫情信息的權力,也明確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制定、執行應對方案的權力。這一體系下,各地的難點在於無法精準把握問題性質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為了其他目標延誤決策時機。因此,既需要在制度層面進一步整合專業和綜合協調機構,同時建立更加系統、全面,能夠將複雜目標、利益相關主體包容進來的可操作方案。

再次,提升執行能力。我們注意到,在應對疫情全過程中,一些地方在多個關鍵環節,相比積極應對謀劃,更趨向於等待、跟從上級指示,不利於發揮各地優勢和主觀能動性。如何系統提升地方政府執行能力,完善協同多元目標、協調多元主體的能力,無疑是未來社會治理中需要回答、應對和解決的重大問題。

當前,防控疫情的工作還未結束,運用現代社會治理知識與方法,優化各地應對突發事件治理機制的原則和思路,既能運用於當下,也將適用於未來。

(作者高翔系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鬱建興系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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