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天津:12月1日起調整出租汽車運價

新華社天津11月26日電(記者付光宇)記者從天津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天津市將於12月1日起調整出租車基本運價,同時執行新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據測算,調價後按照平均運距6.1公里計算,乘客白天平均每趟增加支出4元,夜間平均每趟增加支出10元。

據介紹,此次價格調整提高了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將1元燃油附加費併入起步價。排氣量1.6升及以下車型,起步價由3公里9元調整至11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1.7元調整至2.2元;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起步價由2公里9元調整至3公里13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2元調整至2.5元。

同時,優化了低速等候費和空駛費,增設夜間附加費。各類車型運行時速低於每小時12公里時,由每5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調整為每3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將現行單程載客超過1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調整為10至15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30%、15至3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超過30公里以上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70%;夜間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加收30%。

在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方面,以運價執行日的92號乙醇汽油最高零售價為基準,以3個月為1個計算週期,週期內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變動水平每提高或降低1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變動水平不足1元/升,燃油附加費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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