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4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中國中國禁毒委員會的會徽

中國社會短短二十來年的時間,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城市化率快速提升,如今很多地方的城鎮化率都超過了50%,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村成為空心化,很多村寨成了“空心村”,大量農村房屋閒置,大量農村人口轉移進城,大量農業人口市民化後,也相應催生了大批的城市居民小區。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城市居民小區的出現,又產生了如物業、物業公司、物業管理、業主、業委會等等大量新名詞。不要說這些新名詞的具體含義、法律含義是什麼讓人搞不明白,就是這些名詞,都還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比如出現了“物業法”、“物委會”等等的新叫法,事實上,“物業法”這部法律是不存在的,只有《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物委會”也是不存在的,是很多人把“物業公司”跟“業委會”混為一淡了,造出了這麼個名詞。

那麼,“業主”“委員會”又是什麼意思呢?有多少人明白它的含義嗎?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在這裡,就以我們經常聽到、見到的,舉一些例子來說明。

比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那首先中國共產黨黨員是前提條件,其次,是這些委員是分屬於各地、各部門的,各委員都還有自己專職的具體工作,比如,很多的省委書記、市委書記,或者省長、部長就是中央委員。而“會”的意思呢,其實就是“會面”、“開會”的意思,就是這些委員,根據相關制度規定,在一定的期間內會面在一起開會,把大家在各自工作中收集到的經驗、建議、群眾意見等等,通過會議的形式,又綜合歸納起來,按照一定的發展方向,制定出自己的方針、政策、以及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之後,再交由具體的部門來執行、推動。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同樣地,如“紀律檢查委員會”、今年新生的“監察委員會”、還有專門的比如“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委員會”、“防火安全委員會”、“校園安全委員會”等等,就是將涉及到這些方面的單位、部門的負責人組織起來,共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後,制定出預防、解決、或者減少某一方面的問題的制度、規章、規矩等等。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為什麼要形成“委員會”制度呢,可以說,這是有中國特色的一種制度,也是一種比較先進的制度。因為要預防、解決、處理某一方面的事情,涉及的到人員、部門、行業、區域等等都非常多,也非常複雜,僅僅靠一個地方,或者某一個部門,是不可能完成,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比如說“校園安全”,僅僅靠學校或者教育部門就能做到嗎?這是不可能的,它涉及到公安、消防、交通警察、食品安全等等,因此,就要把這些涉及到的部門都納入進來,大家集思廣益、齊抓共管、但又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這樣才可能把事情儘可能的做好。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講了這些,有的人也就會有些明白了。

那再回到“業主”“委員會”,同樣的,它是必須由“業主”組成的,要“委員”“會”集廣大業主的意見、建議、能力、特長、經驗、教訓等等很多小區裡的事情,再經過總結、歸納、徵集這些辦法,制定出適合本小區的很多的具體的規矩、規章、公約,讓小區的所有業主一同來遵守、執行、參加的辦法,或者方法。也可以這樣說,通過業主委員會制定的各種規矩,其實就是小區裡的“法律”,是小區居民都應當遵守的,這樣小區才能和諧有序、平安美好。只不過,執行這些小區的“法律”,很多是要交給物業公司來執行的,但是很多卻是要由業委會組織小區業主來執行的,完全交給物業公司來執行,不現實,也有很多不是物業公司的職責範圍。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另一方面的含義是,業主委員會並不僅僅是指委員會里的那幾個委員,而是希望或者要求小區裡的所有業主都參與的,“業主”是第一位的,“委員”是第二位的,是“業主”通過“委員”而會集起來。這也就要求,業主要主動積極參與到小區事務建設中,而“委員”們則要有組織能力、動員能力,讓“業主”們“會”在一起,才能把小區的事情做好。沒有“業主”,“委員”們很可能無能為力,而沒有“委員”,“業主”們就沒有“會”的平臺和渠道,這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因此,“業主”們在參加業委會組織的工作時,首先在思想上就必須認識到,“業委會”是“業主”的,也就是“我們的”,而不能說成或者想成是“他們的”。另一方面,在行動上,也要響應並參加業委會組織的活動、會議,執行業委會通過的小區的“法律”,而不能我行我素。如果“業主”們連自己的“我們的”業委會制定的規矩都不遵守,最後導致小區的混亂,矛盾重重,最後吃虧的還是小區所有的業主們,而一個混亂、無序的小區,“業主”就不可能成為小區的主人,只能成為“泥土”了,而“泥土”是什麼呢?就是被人踩踏在腳下的東西。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多少人知道?

講了這些,就是讓小區的業主們明白,小區的事務絕不可能僅僅是物業公司的事情,如果連小區的“主人”都不參與了,那也就失去了“主人”的資格與權利了。

那麼,怎麼讓“業主”們“會”在一起呢?更多分享,請關注“銳眼說小區”,裡面有很多的經驗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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