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嫌疑人抵死不認,中心現場證據缺失,最終——被盜贓款“指認”了嫌犯

6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城南(高橋)派出所接到事主陳先生報警,稱放在汽車後備箱中的1.12萬元現金被偷了!

忘鎖後備箱

萬元現金不翼而飛

陳先生家住市區桐慶小區,“我中午的時候回了一趟家,車子就停在樓下弄堂裡,前後不過20分鐘,下來就發現後備箱被偷了……”接到陳先生報案後,城南(高橋)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對案發現場進行偵查。陳先生開的是奔馳,經民警查驗,後備箱並無撬鎖痕跡,很有可能是大意未鎖才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弄堂一側出口是新豐路,是該小區內人流量較大的主幹道,設有監控探頭;另一側出口在居民區內部,也設有監控,唯有弄堂內卻是監控的缺失地帶,犯罪分子也許正是注意到了這點,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竊。

案件偵破難度較大,民警卻沒有輕言放棄:“只要做過,就肯定會留下痕跡!”果不其然,經過兩天的辛苦甄別,6月4日,民警在新豐路的監控畫面中發現了線索:事發當天下午2點48分,一名身穿紅色上衣的男子,騎香檳色電動車由北向南而來,經過弄堂口後突然停下,調轉車頭回到了弄堂入口處……後消失在了監控畫面中。

男子是否進入了弄堂?民警無法斷言,但另一段監控畫面給出了答案:2點53分,民警在弄堂另一側居民區的監控畫面中再次捕捉到了該男子的身影,男子棄車步行,兩次進出弄堂,最後一次出來時,手裡拿著東西。

種種跡象,讓男子的盜竊嫌疑陡然上升,根據其駕駛的電動車車牌,民警查實了該男子身份:金某,37歲,桐鄉烏鎮人,有過多次盜竊前科。

錢上“冠字號”

終讓小偷無處遁形

民警通過視頻追蹤其行動軌跡,發現金某當時逗留於市區某舞廳內,電動車就停在舞廳門口。事不宜遲,民警當即帶隊出動,前往組織抓捕。

面對突然出現的民警,金某難掩心虛,卻依舊試圖抵賴:“你們為什麼抓我,我又沒有犯法!”在金某的隨身物品中,民警查獲了事主陳先生的錢包,以及5700元現金,“這是我的錢包、我的錢,你憑什麼說是別人的!”

沒有人證、沒有視頻,金某似乎覺得只要自己咬死不認,警方就會束手無策。確實,如何證明金某身上的錢是陳先生的呢?除非,人民幣上寫著名字!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先生被盜的這些人民幣,還真就寫著名字,“我的錢是週末剛從銀行取出來的,包紅包用掉了2800,剩下的都在這裡!”根據陳先生的證詞,民警前往銀行調取了取款記錄,其取款的100張百元大鈔統統寫上了名字——冠字號。

通過比對,金某身上的5700元現金,其冠字號與陳先生的取款全部吻合,面對如此鐵證,金某也是啞口無言,最終選擇了坦白:“我本來是隨便逛逛的,經過弄堂口時,發現裡面停著一輛奔馳車後備箱好像沒有關緊,這才過去試試運氣……”

當時覺得是好運,如今才知禍福相依,心存惡念,最終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當天下午,金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刑事拘留。

(吳卓爾 陸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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